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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 (第2/2页)

无奈。
  
  叶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吗?
  
  并不觉得。
  
  童森抱着相机到处拍,充分表现出一个摄影狂的样子来,他还学江厚霖在鼻梁上挂了副平光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斯文。
  
  恩。
  
  眼镜还能遮挡眼神。
  
  他拍大山,拍树,拍野花,拍天上的云朵……
  
  顺势给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几张。
  
  男人在入镜的那一瞬,脸色难看浑身僵硬。
  
  童森微笑,“来,笑一个。”
  
  小男孩开心的比着剪刀手,身后的男人却脸很沉。
  
  童森借机又拍了几张。
  
  “等照片洗出来,我给你们寄过来。”
  
  很清楚。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对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来就是抓捕。
  
  叶佳佳跟童森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把魏红老公请到了警局,一同的还有魏红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当初魏红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让认尸时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晦气。
  
  而且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的。
  
  路费还要遭不少。
  
  去也是该女婿去。
  
  但于成找到他们,说只要他们跑一趟,并且不供出魏红结过婚的事,就给二十万辛苦费。
  
  二十万呐。
  
  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至于为什么,于成并没有说。
  
  而房子的事,魏红父母确实不知道,回去也没说。
  
  “于成,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叶佳佳坐在对面问道。
  
  “你应该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
  
  说了很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在三天后于成终于松口了。
  
  “我能抽根烟吗?”
  
  叶佳佳跟童森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
  
  呼!
  
  于成吐出一口烟雾。
  
  几分钟后……
  
  “我家很穷,其实这大山里,谁都过得不容易。”
  
  “十五岁那年我辍学了,家里确实出不起一学期几百块的钱,当然,我成绩也不好,就干脆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过很多事。”
  
  “一开始是去拉线,恩,就是在那种山区里,在一百多米的信号塔上工作,虽然很危险,环境又恶劣,但工资很不错,一个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块。我觉得很满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时身上绑的安全绳突然断掉,他就在我眼前,从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时候,整个人都没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几乎见骨。”
  
  “我很怕。”
  
  “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弃了高工资,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
  
  “之后,我摆过摊,卖过碟片,当过服务员,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我的命运就此改变。”
  
  “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
  
  “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
  
  “后来……”
  
  “我们结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离开隐姓埋名,在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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