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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6章 年少热血

第0516章 年少热血 (第1/2页)

张星忆在未见李同前,本以为他作为李慕的胞弟,想来定然也不然差到哪去,没曾想一见真人,却是这般小心畏缩的模样,心里就先看轻了两分。
  
  再看到他因为看到自己而失态的神色,张星忆微微一皱眉,心中又再看轻一分:这个李郎君,看起来与锦城那些公子郎君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李慕那等出色的女子,竟然有这么一个阿弟,当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李同自小就在李慕的阴影下长大,被打骂久了,自然要比别人敏感一些。
  
  如今他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张星忆的不悦,连忙又垂下头去,“回张娘子,同此次来,是给娘子送东西的。”
  
  “送东西?”
  
  张星忆有些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何?”
  
  这些日子,几乎上门的人都会给自己送东西,但那都是想通过自己想与那负心郎搭上关系的。
  
  但这个李同是李慕的胞弟不说,锦城李家的庄子,还紧挨着冯庄,两家之间,听说还有不少的往来,怎么也不至于要通过自己给那个家伙传话吧?
  
  “李家受冯郎君恩惠良多,特别是我们姊弟,更是深受冯郎君大恩,一直无以为报,故同此次,只是略为表达感激之意罢了。”
  
  李同小心翼翼地自认为是在说好话,却是没想到一下子就把张星忆惹得大怒:简直混帐!他是他,我是我,你要谢,自去谢他,来谢我是个什么意思!
  
  再想起南乡县县令李球对自己的态度,张星忆不禁深深地怀疑起来,难不成全南乡的人都误会了自己与他的关系?
  
  想到这里,张家小娘子不禁怒极反笑,“不知李郎君要送什么东西?”
  
  同时她在心里想着,若是你拿不出好东西出来,看我怎么落你面子!
  
  “张娘子请看。”
  
  李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罐子。
  
  张星忆示意身边的侍女过去拿过来。
  
  侍女从李同手里接过小罐子,打开后递到张星忆的案几上。
  
  张星忆只觉得一股甜甜的香气扑鼻而来,她往罐子里头看去,只见里头好像有稠液。
  
  “这……这是蜜水?”
  
  张星忆惊讶无比地看向李同。
  
  “回小娘子,正是。”
  
  李同恭敬地回答道。
  
  其实也就是蜂蜜。
  
  “竟是这等稀罕之物!”
  
  张星忆出身大汉顶尖的权贵之家,又是皇后的妹妹,稀罕物她见得多了。
  
  但蜜蜂所产的蜜水,她也就是尝过两三次,而且还是先帝新定蜀地,大封群臣的时候,从府库里搜到的珍藏。
  
  这几年来,已经是再没见过了。
  
  由此可想而知蜜水的珍贵。
  
  听说蜜水在几十年前虽然不常见,但在大富大贵人家好歹也能偶尔寻得。
  
  只是近几十年来,天下大乱,连吃饭都成问题,再加上大汉这些年提倡节俭,故这蜜水也就绝了迹。
  
  没想到这李同手里竟然有这么一罐,这价值可不菲,这么一小罐,若是拿出去卖,少说也能换三五百缗。
  
  “回小娘子,正是蜜水。听说那冰酪乃是冯郎君最先制出来赠与小娘子的,同试过了,若是在那冰酪里拌些蜜水,会好吃很多。”
  
  张星忆一听到这李同像别人那样三句不离“冯郎君”三个字,心里本欲不耐,可是一听起李同说起这冰酪,当下就是一怔。
  
  可不是么?当初那个人经常做冰酪送到自己府上呢。
  
  想起以前他对自己的好,张星忆心里突然就变得酸酸甜甜起来,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觉。
  
  “你是……如何寻得这等罕见之物?”
  
  张星忆不欲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伤感,当下便收敛了心思,开口问道。
  
  “回小娘子,这是我自己养的蜜蜂所产。”
  
  “你自己养的?养蜜蜂?!”张星忆失声道,“你竟然会姜岐之术?”
  
  姜岐者,后汉人也,隐居之士,以畜蜂、豕为事。
  
  李同点点头,解释道,“姜岐本是上邽人,当年隐居授人以畜蜂之术,因为汉中离上邽不远,故其术也曾流传到汉中。”
  
  “如今其术虽然失传已久,但蜀中倒是一直有他的传闻。同据其传闻,又细观蜜蜂,发现喜筑巢于树干等处,故尝试着砍了蜂巢的树干,移至屋檐之下。”
  
  “期间十数次,唯有一次成功了,故这罐蜂蜜,乃是那窝蜜蜂所产。”
  
  李同说着,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心疼。
  
  这么点蜜水,可是自己整整一年的心血,和养鹅一样,光是记录就足足有厚厚的一本。
  
  期间自己不知被蛰了多少个包,其中的苦与累,当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
  
  虽然这次只是刮了蜜脾上面的蜜水,没有把里头的蜜水拧出来,但已经算是影响到了这一窝蜜蜂了。
  
  可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也幸好如今开了春,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
  
  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竟然还当真养成了?
  
  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
  
  “原来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当真是少见。”
  
  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
  
  李同这几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稍有不顺其意,不是打就是骂,就连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里,当真是如废物一般,什么也做不成,只会让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来,对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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