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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 打劫

第916 打劫 (第2/2页)

百里良骝也不作他想了,看来这小子铁了心要在他们身上揩油。
  
  百里良骝估计,用经济手段打发他,有一颗獠牙足够,可是他要搞事情,当然不会给他。
  
  再说,一个重孙子辈的小子,也不配作他的对手。
  
  于是,扬起嗓门喊道:“老麦老城主!我知道你在那里观看,但是你这个重孙子拉谷很不上路,我要对他惩罚!因为他太知道尊重远道而来的客人!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让你考虑,你是不是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把我们欢迎进去,有话好说;三秒钟一过,你没有动静,我就按我的办法解决了!好现在开始数算时间……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时间到!”
  
  “到”字刚出口,百里良骝手一挥,早已急不可耐的牛牛子“哞”的一声叫,就冲了过去。
  
  其实,二人的距离也没有多远,因为那个拉谷知道太爷不会管他的事情,趁百里良骝隔空和他太爷对话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个人,高举手中的树杈,鼻孔朝天,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二人没少干这种事情,表面说是搜查,实际上看到什么好东西,直接没收归了他们自己。
  
  他们没收的东西,范围很广,包括好吃的、好看的、当然还有漂亮的女人。
  
  那时人的概念也很简单,既然你到了我的势力范围,当然你就归我所有了。
  
  拣好的东西拿一些,简直就是太正常不过。
  
  想得不错,可惜命不大好,正碰上牛牛子!
  
  牛牛子如同一辆人形坦克,那个拉谷也算身材高大了,不过显然不是一个等级!
  
  那两个得两根树杈配合得还挺默契,如同两条毒蛇奔牛牛子的眼睛而来!
  
  牛牛子没怎么当回事,二只胳膊一个横呼啦,一手一根抓住,咔嚓一声,全都撅成两段!
  
  然后一个跨步向前,如同老鹰抓小鸡,捏住了两个人的脖子。
  
  捏住脖子以后,两手侧平举,直接就给提了回来。
  
  到了百里良骝跟前,往地上一拽。
  
  “师父!徒弟这手学得像不像?”
  
  原来这手是学自百里良骝这个不靠谱的师父。
  
  如果不然,牛牛子可不会捉活的。
  
  他抓住人的脖子,就如同那两根树棍一样,直接撅断。
  
  百里良骝扫了一眼两个俘虏,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二人的脸都紫了。
  
  当然他们的脸原来就比较黑。
  
  变紫,就是牛牛子掐脖子的位置不对,让他们窒息了。
  
  这得亏是路近,远一点儿非憋死不可。
  
  百里良骝评价道:“还行吧,可以算你及格,因为你抓到了俘虏,而且还没死;不过你这种抓法,时间再长一点儿,他们必死无疑!所以呢,以后再来执行这样的任务,手要往上挪动个三五寸,抓住他们的颚骨,或者颅骨,都可以!颅骨最结实,一般碎不了;颚骨差点儿,不够碎了也没有关系,你们今天那个位置,稍微劲头儿大点儿,就把气管捏碎了,不死也得死。”
  
  牛牛子憨憨地说:“知道了!还是老爸您经验丰富,说话就像一只老鸟!”
  
  百里良骝又是气得一哆嗦,这都是什么屁话!
  
  看了一样慕容嚣张,那小子正在那里低着头贼忒忒地笑,就知道都是他向牛牛子灌输的。
  
  别看慕容嚣张一个傻大个,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没少学,因为他那个时候是孩子王,调皮捣蛋的东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华郊区,盛产各种流言蜚语口头禅的地方。
  
  那个拉谷和他的同伴,大约努力了三分钟,才把呼吸调整好,这个时候也不敢撒泼了,依然躺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唯恐那个又楞又猛再给他来一个掐脖杀,那可就没有刚才的好运,直接就憋死了。
  
  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呲牙说话,可把那个看热闹的拉麦给吓坏了!
  
  他刚才打得就是稳坐钓鱼台渔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预备当城主的重孙子给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个钓鱼台再也坐不稳了。
  
  他也是几百年风浪什么都见过,这个时候难免着急,把自己吃奶的劲头都使了出来,高呼一声:“尊贵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话好说!”
  
  随着响彻全场的喊叫,就看到一个老头,如同一只老山羊,从一个低矮的帐棚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个百米冲刺,向百里良骝跑过来。
  
  那速度,博尔特看了,都自叹莫如。
  
  绝对是老而弥坚的典范。
  
  百里良骝现在主动权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动声色。
  
  直等到老头儿跑到近处,才皮笑肉不笑地问:“你就是拉麦?”
  
  一边问,一边拼命忍笑。
  
  原来人到近处,自然就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远看像只山羊!
  
  原来老头儿是赶时髦随风一族,弄了两只硕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头顶。
  
  非但弄了羊角装样子,而且满脑袋都是羊毛!
  
  估计老头担任城主需要多动脑筋,把满脑袋头发都着急掉光了。
  
  为了保持自己风度翩翩的样子,所以老人家创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整个移植到自己的头上。
  
  唯一在远处没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麦在羊头周围,还带了一圈獠牙。
  
  这个可能是他作为正主特有的标志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上。
  
  那个拉麦一看对方认识自己,不禁大喜。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嘛!
  
  连声说:“对对对!我是拉麦我是拉麦,让您见笑了!”
  
  百里良骝依旧冷声道:“拉麦,我问你,你干什么来了?”
  
  拉麦一口气没喘上来,我干嘛来了,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当然是为了我的儿子!
  
  可是,这能之直接说吗?当然不能!那多丢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我是来和你说通商的!你刚才不是说过,你们过来和我谈相关事宜吗?”
  
  百里良骝才不给他台阶下:“可是,刚才你们不理我,似乎对此事非常不感兴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麦眼珠一转,赶紧道歉:“都怪我们!我老的糊涂,拉谷他小的愚蠢,就绕过我们吧!”
  
  百里良骝心中大喜,嘴里却犹犹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说:“既然如此,那就去你的帐棚,详细说说。”
  
  拉麦大喜,大声说:“老夫不胜欢喜!几位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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