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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章 采买

第八百八十章 采买 (第1/2页)

总之,也只有这般的说法,才是最合理的,也不会再有谁去深究,可若是秦良玉留下来到处乱晃,哪就很膈应人了。
  
  一旦谁真忍不住要去探查,徐妙锦的确是魏国公之后,可那是明初,这都快明末了,完全两码子事。
  
  所以秦良玉的负面影响可以就此消除,但是想要安生的留下,那是不可能的。
  
  再说了,现在周少瑜都准备要带走了,还将人留下干嘛。
  
  “只是你我之间并我甚关系,我若随你四处奔波,却也不大好。”秦良玉忽然提出一个问题。
  
  周少瑜一愣,眨眨眼,这意思,难道说……
  
  “不若你我认作义兄义妹如何?”秦良玉又道。
  
  啊哈,对不起,我想多了还真是我的错啊。
  
  老实讲,妹妹什么的,难道不应当是可爱撒娇什么的么,个头比自己还高的妹妹是什么鬼,很别扭诶。
  
  不过这个说法还是得到周少瑜的点头。多一层义兄妹的关系,自然要亲密的多,这又没坏处,而且秦良玉又不是那种不重信义之人。本来还未离开的徐妙锦也颇为意动,但一想到自己和周少瑜闹得不清不楚的关系,又赶紧作罢,哪有做哥哥的看过妹妹那般的画像嘛不是。
  
  正值冬季,想要找个好地方结拜有点儿困难。最终总算找到一处梅花集中盛开之处。人家桃园结义,咱们梅林也不差嘛。
  
  摆下三牲祭品,各自写好金兰谱,这玩意在明清时期才用来交换,往前推虽然有,却基本都是焚香告祖。眼下明朝后期,自然是要用来交换的。
  
  焚香叩拜,斩鸡头,喝血酒,待交换了金兰谱,这结拜之礼便算是成了。
  
  “小妹见过契兄。”秦良玉难得心情不错,一抱拳,笑呵呵的道。
  
  “乖,吃糖。”周少瑜还真就摸出几颗奶糖来。
  
  !!!
  
  吃糖是什么鬼,咦?味道还真不错,甜滋滋。
  
  徐妙锦也不曾多待,毕竟主管着泰原一大堆事,假模假样的告辞一番,一拐角,就消失不见。
  
  既然无家可归,秦良玉也想到处走走看看,因为没有路引,为避免麻烦,周少瑜索性将锦衣卫的服装一直穿在身上,连绣春刀也佩了出来,腰间也将那块锦衣卫百户的牌子给挂上。到是没哪个不开眼的非得上来检查。
  
  没法子,现如今的锦衣卫恶名更甚。谁让现在的锦衣卫老大刘守是个没节操的,和东厂搅和到一块,算得上是狼狈为奸,名声更臭,谁没事敢惹?惹得起也怕麻烦么不是。
  
  “契兄,你那飞鱼服到底是真是假?”秦良玉不由好奇。
  
  “自然是真的,这谁敢私自做?那可是掉脑袋的。”周少瑜好笑道,虽说如今的飞鱼服不必当初,数量不少,可还不至于完全的烂大街,这又不是好些年前的正德一朝,飞鱼服跟不要钱似的到处赏。
  
  秦良玉不信,一撇嘴,道:“难不成那指挥佥事的牙牌也是真的?”
  
  “自是真的,只不过那是成祖皇帝初期所赐下的。”周少瑜说了句大实话。
  
  秦良玉也没多想,只以为物件是那时候的,并不会说去猜想是周少瑜那时候得到的。
  
  两人不急不缓的慢慢赶路,反正大冬天的想快也快不起来,真策马疾驰,冷风刮不死你?
  
  虽然周少瑜最终还是留下来,并没有第一时间掺和并州战局,但也总不至于乱逛,总要做些有那么点意义的事情,比如……
  
  “前边便是南雄府了。”周少瑜指着远处的城池,颇有那么点兴奋。
  
  虽说已经做够很多次远距离赶路的事情了,但仍旧无法适应,风餐露宿不说,耗时还特别长,老骑马也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情。
  
  好在如今已经开春,到不至于还要忍受寒冷。
  
  秦良玉不知道周少瑜为啥大老远的跑这大南边来干嘛,直到跟着周少瑜找到一位蓝眼珠鹰钩鼻的‘怪物’方才吓了一条,这是什么人?
  
  还能是什么人,西洋人呗。
  
  这一位可不是什么默默无闻之辈,在有些方面,对于华夏的影响还不小,历史记载也很多。
  
  能这时候出现在明朝的而且还出名的西洋人,只有一个意大利的天主传教士利玛窦,名人呢。
  
  利玛窦如今四十岁,穿的是大明的儒服,蓄发留须也颇有点规模。鹰钩鼻很尖,到是有几分帅气的感觉。
  
  当然了,放到现在,怕是没几个大明人能够欣赏的了。
  
  到如今,已经是利玛窦来到大明的第十个年头,老实说,传教的进展算不得顺利,虽有有所发展,却很是缓慢。
  
  不过随着认识一位大明好基友瞿汝夔之后,进度到是快了不少。
  
  对于有人能够主动来找他,利玛窦很高兴,尤其这人还能跟他聊一聊什么三位一体,甚至还有圣经。而且已经在大明生活十年的利玛窦当然认得周少瑜身上那身飞鱼服,这意味着这还是一位官员。
  
  这种有利于开展传教的对象,当然要好生对待,更莫说利玛窦已经很久没聊的这么开心了。
  
  不远万里跑来传教,其中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而周少瑜却还能和他聊聊遥远的西方,甚至还会简单的几句西方诸国的语言,虽不是乡人,却也有几分见着老乡的感觉。
  
  两人聊的愉快,秦良玉却没什么兴趣,主要是听不懂,圣经什么的,那是什么东西?到是利玛窦拿出的那块三菱镜很叫她喜欢,在阳光照射下能够照出小彩虹来,煞是好看,索性自己在一旁自噶把玩着。
  
  到底是时间还早了些,即便西方此时的科技发达不少,但也不会超过太多。还真没什么好东西可选,眼下最紧要的,反而是给卞敏补上大量的油画颜料过去。
  
  那妮子都画了好几年了,当初买的颜料也剩不下多少,自然得补充补充。至于别的,看看再说,或者可以补些燧发枪,毕竟现在妹子多了,有点不够分了,何况周少瑜自己还要拿不少把防身用。
  
  手统最好,妹子们好放在身上。实在没有长杆的燧发枪也凑合,大不了周少瑜自己用。
  
  不过这些,利玛窦作为传教士自然是没有的。事实上,就在前不久,利玛窦还路遇强盗了,不仅自己受了点伤,还死了一个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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