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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第1/2页)

磐河以北,森森草原。
  
  一场刚刚奔袭的战斗,刚刚结束,哀嚎声、戏谑声、狂笑声不绝如缕。
  
  灰蒙蒙的硝烟弥漫半空,人迹却已消失,来去匆匆。
  
  良久,这片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批的灰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
  
  这是一个循环!
  
  来源于太阳能,智能保护。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对于信奉长生天的草原人来说,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是荣耀!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阿奴达咧了咧嘴。
  
  骑马立不远处的一处高坡上的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
  
  紧接着,是连绵起伏的号角。
  
  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嚎叫却是出自这些骑兵的口中,望天长啸,威震四野,就连草地里面,那些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匈奴人,则是自诩为猛兽中的猛兽!
  
  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
  
  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
  
  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匈奴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
  
  群狼啸天,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
  
  正是阿奴达!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
  
  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兵戈,留给他的痕迹。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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