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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沈韵

37、沈韵 (第2/2页)

“我……是个傻子。他已经死了,死人是不会给活人打电话的。”
  
  苦笑着,沈韵眼眶泛红,眼泪跟着漫了出来。她手上紧紧捏着个手表状的东西,看样子是一直随身携带。
  
  类似生与死这种沉重的话题,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生之后,人才会深入思考。沈韵不年轻了,但也不老,刚满三十的她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可生死这生命的两岸,却从十五岁时起就分立在了她心灵的深处,她如同一片孤帆在汪洋大海里挣扎沉浮,始终不知该靠向哪一方岸边。
  
  那一天,她从父亲战友的手中接过一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军装,军装上放着一个精致却沉重的瓷盒子,盒里装着父亲,他化作一把白尘回到了她的身边。
  
  祸无单行,也就在三年前,当27岁的她,得知年仅22岁的妹妹被毒贩殴打致死的噩耗时,这种思考就从理性转向疯狂,她一次又一次在梦中见到父亲与妹妹复活,可一次又一次从梦中欢笑着醒来后,枕上是湿漉漉一片。
  
  在斯坦福大学读书时,她遇到一名来自中国上海的学友,叫瞿兆迪。
  
  那小子瘦瘦高高,长得一表人才,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身上由内到外地穿着阿玛尼。人家从宿舍到学校靠拼车或骑单车,他却很炫酷地开着辆6.2的悍马H2。发动机轰轰烈烈的动静就别提了,他却很少开快,经常慢悠悠在小道上缓行,明摆着是故意向别人炫耀副驾上新换的美女……
  
  沈韵属于娇小型女生,五官精致却并不出众,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倾心的类型。她能就读斯坦福,全靠努力拼搏在高中成为学霸,高考时被免试保送来这里。
  
  对于瞿兆迪的嚣张,沈韵不屑一顾。
  
  这种有钱公子哥儿含着金钥匙降生于世,除了帮父母输出金钱减免税单,就再干不了别的。在沈韵眼里,这类不学无术的家伙与市井无赖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们能穿着名牌开着豪车做无赖,可这些东西又使他们更加低俗。所以在斯坦福呆了一年多,她对瞿兆迪也始终近而远之。
  
  瞿兆迪一开始对沈韵也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在他看来,这个衣着朴素,成天默默无闻的女孩,就像路边花圃里的小花,随手就能抓一大把。她永远留一头齐耳短发,身上的红色T恤估计最多十美金一件。最搞笑的,是她那条过膝的黑裙子,无论款式、材质还是新旧程度,都能让人断定是件祖传之物。
  
  唾手可得的东西,自然引不起瞿兆迪的兴趣,直到有一次,两人共同的朋友丹尼举行了一场派对,在派对上他们不期而遇,瞿兆迪取酒时,一眼瞥见了沈韵戴在手腕上的,一只古罗马风格的手表。
  
  那只表的表壳是钛金材质,但渡成了古铜色,大概是为与制表匠人设计的太阳形象相匹配。
  
  表盘刻度是简单的罗马数字,从一到十二标注得十分清晰。乍一看手表平淡无奇,但若放在阳光下观察,就能察觉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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