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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鬼市买卖见人心

1185.鬼市买卖见人心 (第1/2页)

“青丘山现在怎么样了?”我问那狐妖。
  
  那狐妖很惊讶:“公子知道我的青丘狐妖?”
  
  “看来你知道很多啊。”我说道,又朝着掌柜招呼道,“这狐妖我要了。”
  
  “好咧,客官稍等!”那掌柜立刻打开了笼子,而我发现这狐妖的脖子上还带着枷锁。
  
  狐妖唯唯诺诺,看起来很害怕我似得。
  
  其实在鬼市里,买卖的妖魔鬼怪,倒是和丫鬟之类的买卖很相似,在这个时期,如果发生什么天灾人祸之类的事,就会出现卖儿卖女的现象,而且现象十分普遍。
  
  有时候日子过不下去的话,就会出现卖儿卖女的现象,甚至于很多穷苦人期望自己的儿女能卖给一个好人家。
  
  在古代,丫鬟有两种,一种是雇佣丫鬟,一种是卖身丫鬟。并不是所有的丫鬟都是能花钱买到的,卖身丫鬟一般都是穷苦人家卖出来的,而雇佣丫鬟是出来找工作的。
  
  这之间的差别十分大。
  
  雇佣丫鬟有人生自由,他们只是佣工,东家必须给工资。而且由于只是雇佣关系东家不可以伤害雇佣丫鬟,否则是需要赔钱的,告上官府还要追究责任。
  
  而卖身丫鬟却没有人生自由,她们一生都是奴才,主人家是不需要给他们工资的,只要管吃管喝就可以了,或许心情好的时候会打赏点。
  
  但由于卖身丫鬟是主人家的私有财产,丫鬟是完全属于主人家的。她们发生了任何事情,朝廷也是不会给于保护。
  
  就像红楼梦里,贾宝玉就跟身边的丫鬟袭人初试云雨了,这并不是书当中的情节而已,当时男主人占有丫鬟的身体是很正常的,整个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不同时期不同价格,主要按照物价来算,一般情况下一个未成年的小丫鬟四两银子左右。
  
  在我家乡,虽然我待得时间不久,但也听了很多这样的事情,就比如有一个穷苦妇女给人缝补衣服,不料给缝补坏了,需要赔偿七两银子,没钱的穷苦妇女就把自己十一岁大的女儿卖了,但是最多才卖到五两银子。
  
  由此可见,古代一个小丫鬟的价钱才四两到五两银钱,而大丫鬟或者有一技之长的丫鬟,普遍都能卖到二十两银子左右,长得还可以的如果主人家喜欢,可能卖的价格更高。
  
  但不论如何这种买卖损害的是当事人的一生,也是古代的陋俗之一。
  
  穷人卖姑娘,富人买丫鬟,是民间很普遍的交易活动,比如在金瓶梅里头,三大女主角之一的庞春梅就是个风姿绰约的丫鬟。
  
  作为了解明朝中晚期物价的一个重要窗口,金瓶梅全书涉及丫鬟买卖三十次之多,价格从三两到十六两不等,大概相当于现在人民币的两千到一万左右。
  
  现在这个年月,一两银子可以买350斤大米,140斤面粉,50斤猪肉,16斤棉花,按照粮食的价格推算的话,应该是600元左右更合理。
  
  但西门庆爱妾李瓶儿的一件皮袄却要60两银子,相当于10个丫鬟的价格,李瓶儿的一口棺材更是高达350两银子,相当于60个丫鬟的价格,由此可以更直观地看出,古代丫鬟是非常不值钱的。
  
  富贵人家为什么要买丫鬟,这个问题的答案太简单了,无非就是干苦力,服侍主人,遇到一个贾宝玉那样怜香惜玉的年轻少爷,那就是丫鬟们最大的幸运了,丰衣足食又备受宠爱。
  
  如果主人是黛玉宝钗那样知书达理的小姐也不错,只要尽心伺候,也可以过得安稳,但是真实历史中,像那样善良的主子太少了,丫鬟们的真实生活非常凄苦可怜。
  
  丫鬟在古代作为主人的附属品,和牛马羊没什么区别,没有自由,没有人格,可以随意买卖和打骂。
  
  即便是红楼梦里身份很高的大丫鬟,比如金钏、晴雯,只要是犯了错,惹怒了主人,也是说弄死就弄死,不费吹灰之力,也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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