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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狩猎

第52章狩猎 (第1/2页)

因为一件狐皮袄,以往的矛盾被彻底激化,大丫爹真正冷了心,也发了狠。
  
  他堂堂保家卫国的男子汉,手底下五百兄弟听命,居然连一件狐皮袄都不能让儿子穿上?
  
  那年过年,王金柱都是泡在山里的,家里地窖密室里的紫貂皮、白狐狸皮、猞猁皮就是他那段时间猎来的。
  
  只大丫娘到底不欲与婆婆彻底撕开脸,所以这些皮子就藏了起来。
  
  云舒想起这事,便记在了心里,她的弟弟什么穿不得,不过是狐狸皮的袄子罢了。
  
  若不是穿貂太显眼,她就给弟弟做件貂裘,嫉妒死那群黑心烂肝的。
  
  这会儿捡了狐狸回来,云舒看着毫发无伤的死狐狸,难得嘚瑟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狩猎狐狸,还是提高了警觉性正在逃跑的狐狸,以往好猎手为了皮子都是从眼睛处一击毙命,而如今,云舒攻击的位置则更刁钻,直接菊花残。
  
  这就是丛林:没实力、脑子还不够用的,就是别人的盘中餐。
  
  不过这三只狐狸的死给了云舒两个经验教训:一,光鲜亮丽死的快;二就是逃跑时不要犹豫,更不能走直线,曲线逃跑法比较实用。
  
  把三只死狐狸扔进空间,云舒灭了浓烟,然后进了洞里,把已经被烟熏晕过去的四只烧小一些的狐狸抱出来,扔到了灌木从里。
  
  不得不说,父母真的挺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
  
  但生存不就是这样嘛!
  
  没人会因为狐狸爹娘伟大就可怜这些狐狸崽子。
  
  云舒也不可怜它们,只不过是因为三只狐狸的皮已经尽够做一件小袄子了。
  
  云舒觉得,或许自己真的就适合长在这丛林,不用虚情假意,也没有尔虞我诈,一切都应对自然、适者生存。
  
  出了一会儿神,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外面还有她牵挂的人呢,人啊,还是活在当下吧!
  
  所以决定“活在当下”的云舒把把洗干净、用树枝串好的兔子驾到火堆上烤起来。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对于食物,必须保持虔诚之态;作为一个业务厨子,即使再业务,也要使食材发光发彩。
  
  如今正是猎物肥妹的时候,这只兔子又是云舒特意捉的,稍小一些的都没用。
  
  她先用小刀在兔子身上划了深深浅浅的花刀,在火架上不断翻转,油脂很快就低落到火堆中,发出“滋滋”的声响。
  
  等兔子半熟后,云舒才开始用小刷子刷蜂蜜,这是商场里的,云舒没舍得用建业叔带来的野蜂蜜。
  
  只要吃过一回这年头的野蜂蜜,那你将对商场的“天然、无添加”的蜂蜜嗤之以鼻,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吃过了长白山老林子里的野蜂蜜,云舒真的不想再吃别的蜂蜜了,由此可见,感官尤其是味觉太敏锐也不是好事。
  
  不过升级成了“金舌头”、“狗鼻子”也有一个好处,村里谁家做什么饭,对云舒再也不是秘密,不过是走过路过闻一闻的事;若是哪家女人有什么拿手菜,云舒也只需要尝一尝,就能仿制个十之八九。
  
  这对于吃货来说,也算点亮技能树了。
  
  终于等诱人的烤兔香气扑鼻而来的时候,云舒往火堆里又填了几根非常干燥的松枝,大火燃起来的时候,她抓了一把孜然粒往烤兔上一撒,等孜然粒沾上油受热,再撒上一把炒熟的芝麻粒,然后——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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