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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故人下山

第一百二十七章 故人下山 (第1/2页)

晨雾还浓,熹光尚柔,清晨最美不过初升的朝阳,不炽烈也不阴柔。
  
  方源背着铁剑走下了以沫峰,踏着山道上的露水,一步一步悠悠走着。
  
  驭剑岂不比走路更快?
  
  走的太快,会错过很多东西,驭剑也是一样。
  
  所以,方源选择走路,这也是种修行。
  
  只有走过许多地方的桥,行过许多地方的水,看过许多地方的云,喝过许多地方的酒,才知道,人间有多美。
  
  至于时间,不就是用来过的吗?
  
  飞剑凌空,在外人看来煞是壮观,但在山海关与镜山群峰间,每天清晨都会有万剑凌空的景象。
  
  吐纳朝阳与晨露的灵气,蕴养本命飞剑,这是瀛洲山海关和镜山独有的养剑法门。
  
  裴铉的剑识越过群峰雾海,落在了山道上方源的身后,他很想看透方源,但始终不能。
  
  《北铭文》中对空蝉的记载其实漏了一点,空蝉身负春秋之力,可以湮灭任何关于时光的痕迹,这也是方源敢再进镜山的依仗。
  
  敛起剑识,裴铉面色凝重“希望是我多想了。”
  
  剑光转回了群峰之间。
  
  山道的尽头,有一个人在等着方源,似乎早就知道方源要下山去。
  
  苏有生挡在方源面前,道:“等等,我有话问你。”
  
  她黑白分明的眸子直视方源的眼睛,如墨青丝上还沾着清晨的露水。
  
  方源伸出手擦去苏有生额间碎发上的露水,淡淡道:“答案其实你一直都知道,又何必问我呢?”
  
  苏有生没有理会方源略显亲昵的动作,皱了皱眉,认真道:“我还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没有意义。”
  
  说罢,方源绕过苏有生,驭起剑光拔地而起,飞向镜山群峰外,那里才有风景。
  
  逾白峰剑主沈孓来到了三尺峰,今年孤山论道的弟子们已经选出,只是带队前去的剑主还没定下。
  
  掌教真人俞石在三尺峰的紫气东来亭内蕴养着一剑。
  
  沈孓颇为尊敬地看着一剑,这柄外表普通甚至有些粗糙的飞剑,承载着历代掌教真人的真灵,当然除了天一。
  
  森罗天下为数不多的极境飞剑中,一剑足以占得一席之地。
  
  “掌教师兄,这次带队的剑主由谁来做好呢?”
  
  俞石挥手召回一剑,道:“让各峰弟子启程吧,带队的师弟和师妹已经下山了。”
  
  沈孓知道掌教真人说的是方源和苏有生,但他还是道:“他们俩,会去吗?”
  
  闻言,俞石笑道:“会去的。”
  
  稍晚时候,镜山参与孤山论道由两位新晋剑主带队的消息不胫而走。
  
  各峰选中的弟子,在人来峰轩周子的带领下,启程向东海。
  
  东海距镜山有八千里远,就是驭剑也要半个月,走路的话,那会更久。
  
  镜山两峰剑主出山的消息,在修行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其中最是头疼的是闻天司,修行人的争斗,总是由它来善后,必要时可以拘禁修行人,前提是,能够承担修行宗派的怒火。
  
  况且还是镜山的两位行走的大杀器,闻天司副司丞曹阳朔这两天要失眠了。
  
  他的体重也会随之骤减,但是过不了两天曹阳朔就会重新吃回来。
  
  用曹阳朔的话说“逢事减肥,无事长膘。”
  
  刘梦得还是和往常一样,整理着从各地传来的情报。
  
  他相信二十四节气的能力和实力,所以他很淡定。
  
  好在天街上的雨停了,草色也更加苍翠欲滴,就像是块碧玉。
  
  方源不像是去带队的,更像是远游的富家公子,每到一地,先询问美景和美酒。
  
  他的背后背的不在只是铁剑,还有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苏有生跟着方源走了很多天,看了许多美景,也吃了许多美食,但她就是不喝酒。
  
  用方源的话说,这叫“不识酒中真剑意。”
  
  看着走一路喝一路的“酒鬼”方源,苏有生颇为无语,她有些后悔跟来了。
  
  不过方源虽然喝酒,却没有喝醉过,而且喝得最多的只是南柯州的黄粱醉。
  
  和风雪山神庙中的刀老魔喝的是一样的酒。
  
  方源走在路上,但他的心却没有在路上,去东海要经过神都,那里是方源的家,也是苏有生的家。
  
  神都位于中州,是天下腹地,当年大秦帝政定都神都时,为了镇压浮动的风水,将自己的法宝“通天塔”化作一普通铁塔镇压在风水阵眼上。
  
  久而久之就成了神都的一个风景。
  
  除了铁塔,神都的相国寺亦是一大盛景,遥想当年听禅寺禅子玄藏,以两匹白马驮来佛经千卷传佛家慈悲真意。
  
  信众集资建了相国寺,香火鼎盛且长久不衰。
  
  听禅寺虽是佛家祖庭,但禅子却都在相国寺修行。
  
  世间的事物,都有阴阳两面。
  
  再繁华的城池,也有它的阴暗面,再兴盛的家族,也有它难以启齿的秘辛。
  
  大理寺丞方笃行,曾经外放金陵时,与一女子坠入爱河,但方笃行在神都却已经有了妻儿。
  
  外调回神都时,方笃行狠心抛弃了身怀六甲的方源的母亲,回神都任大理寺丞。
  
  有些事情就如同戏本上所写的一样,荒诞不经却非常有戏剧性,而且经常发生。
  
  方笃行死前告诉他的大儿子方辞,一定要找到方源并善待他。
  
  方源不想回去,没有别的原因,他不喜欢这样看似欢喜的团圆,其背后掺杂的是利益的交错。
  
  大理寺除了决断案件外,在它的地下,还有一座阴狱,关押着丰都与太平道国的妖人。
  
  苏有生看着眼前这座城市,有些感慨,她从六岁离家后便一直待在山上,家对于她来说陌生才是最多的。
  
  尽管家中还有母亲和兄长,但缺了一个人的家,始终不是家。
  
  方源伸出手拍拍苏有生的头,道:“你可以回去看看,我在前边等你。”
  
  苏有生淡淡道:“不了,走吧。”
  
  这时候方源才发现,苏有生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
  
  女公子眉间有颗朱砂痣。
  
  她和那个倔强有傲骨的姑娘很像,眉间都有一颗朱砂痣。
  
  神都的西边是伏牛山脉的余脉,不是很高峻。
  
  黄昏时,夕阳挂在山边,比别处更美。
  
  方源不想夜里走路,也不想驭剑,苏有生和他一起走了这么久,知道他的习惯。
  
  盈尺剑带着两人陡然升起,就像一颗从地平线下升起的明亮星辰。
  
  夜幕降临,虽然有星河耿耿,但角落里的黑暗是无法被星光渗透的。
  
  二十四节气,就是在夜幕中与那些白日里看似仪表堂堂,实则欲壑难平的人做交易。
  
  因为夜色的黑暗,会掩盖很多。
  
  身后缀上来的神识,方源早就注意到了,苏有生也是。
  
  夜幕下杀人,确实不错。
  
  但是天边的黎明已经不远,还在身后缀着,说明他对自己的实力极其自信。
  
  下面的登州,早起食肆的炊烟从这条巷子里飘出,袅袅婷婷地飘向另一条巷子,柔美得就好像太上山壁画上的飞天,体态飘渺,婀娜多姿。
  
  苏有生将剑光落在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既然要杀人,除了天时,还要有地利。
  
  方源拿起背后的酒葫芦,喝了一口酒,挡在了小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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