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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掏钱理所应当

第一百一十二章 掏钱理所应当 (第2/2页)

女店员已经将裙子娶了下来,盛延卿道:“试试吧,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在盛延卿的撺掇下,沈妤进了试衣间。
  
  裙子是无袖的,长度刚到膝盖,恰露出一段纤细白皙的小腿。
  
  沈妤正端详镜子中的自己,身后忽然传来盛延卿的声音,“挺好看的。”
  
  沈妤吓了一跳,她下意识地要去捂裙摆。
  
  “没有别人,刚才的店员让我过来帮你参谋一下。”盛延卿道。
  
  沈妤笑着摇摇头,两人都不是守旧的人,参加过新式的舞会,穿的更暴露的多得是,她遮遮掩掩的样子,反倒显得自己小气了。
  
  墨绿色很显肤色,沈妤墨色的秀发披散在脑后,雪肤明眸,清丽动人,盛延卿的嘴角,多了一丝不可察觉的笑意。
  
  沈妤很喜欢这条裙子,但店员问的时候,她又有些犹豫了。
  
  “现在是冬天,买回去也不能穿,还是算了吧。”
  
  在盛家,没有舞会,这条裙子的确不会有穿出去的机会,实用性不强。
  
  盛延卿却径直对店员道:“包起来吧。”
  
  沈妤朝他努努嘴,“这条裙子也不便宜,不用这么破费了,花钱买一条穿不到的裙子,亏着呢!”
  
  盛延卿道:“给你买单是我的荣幸,难得有你喜欢的东西。”
  
  沈妤微笑,她轻轻搂住了盛延卿的胳膊。
  
  除了女装店,两人还逛了几家童装,给盛晋煦挑了些衣服,用品。
  
  后来,逛到一家卖文具的店铺,盛延卿为盛晋煦选了一只钢笔。
  
  “现在城里都流行用钢笔,练习一下钢笔字,对书法有帮助。”盛延卿道。
  
  沈妤将钢笔拿在手里看,黑色的金属外壳能映出两人的脸,他们紧挨着彼此,像一对为孩子挑选用品的夫妻。
  
  沈妤见过盛延卿的字,他的字遒劲有力,宛如游龙,她忍不住想,如果盛晋煦能受到盛延卿的教导,也一定能写出一笔好字。
  
  独处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天色渐晚,两人不得不启程返回盛家。
  
  有了上次车祸的事,盛延卿不敢再带着沈妤走夜路。
  
  一行人紧赶慢赶,回到盛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沈妤把买来的东西一一拿出来,“这是姜婆婆要的布匹,荷香要的香水和衣服,还有煦儿的衣服,还有这个……钢笔。”
  
  盛晋煦对衣服并没有多大兴趣,他径直接过了沈妤手里的钢笔,拿在手里细细把玩。
  
  “娘亲,这也是用来写字的吗?为什么没有毛?”盛晋煦瞪着黑葡萄似的眼睛问。
  
  沈妤摸了摸盛晋煦的脑袋,“这是钢笔,以后写毛笔字的同时,你可以练一下钢笔字。”
  
  盛晋煦点点头,拿着钢笔去书房把玩了。
  
  荷香在收拾沈妤的箱子,拿东西的时候,正巧看见了沈妤那条墨绿色的裙子。
  
  她拿在自己身前比划了比划,又在姜婆婆身上比划一番,摇了摇头,这衣服的尺寸显然不是她们中谁能穿的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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