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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风入律 第七十六章 清平城中的胭脂老板

第一卷 风入律 第七十六章 清平城中的胭脂老板 (第2/2页)

老鸨看人十万,眼睛毒辣,一看两女扮男装的姑娘,她知道这是她惹不起的主,老鸨赶忙装糊涂。
  
  老鸨心想女子不苟言笑,自然不是来寻磨盘快活的人。
  
  老鸨刚才也想过这对碧人在闺阁里如何疯狂,今日是为拜师学艺而来,可老鸨这么多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奉承好话多说,建议少提。
  
  常年混迹勾栏的人知晓,无需她言,初涉之人愣青,早早开口,老辣之人自己会开口,轻车熟路。
  
  两女子既然不说,老鸨自己打定主意,将两位女子请去清倌人处听曲,必须是最好的清倌人阁楼。
  
  老鸨担心自个儿眼拙,看不出两人确实是磨盘好友,为了保险起见,她没有选择由龟公引路,而是暗里招呼了个顺眼的丫鬟引路,这样不得罪人儿。
  
  上楼之后柳易想着解三秋怕是给飒露山老道送钱了,“剑道高古”肯定有水分。
  
  刚才来的路上,解三秋早早地交代了柳耆卿,在两个惹不起的主去听曲时,解三秋假装跟着去,柳耆卿硬拽着,解三秋呢,盛情难却,只好作罢。
  
  解三秋事先不是没有找过柳易演戏,柳易没答应,他就退而求其次,找上柳耆卿了。
  
  柳耆卿身旁那个佳人是这座楼中风头正盛的当红花魁,柳耆卿懂得诗词风流语,花魁知晓温情俏皮话,一男一女相谈甚欢。
  
  花魁时不时咬着柳耆卿耳朵说一句,柳耆卿又咬着花魁耳朵哈一口气,花魁面红耳赤,娇滴滴地轻啐一声。
  
  相比起来,柳易和解三秋身旁的女子,就差了一点。
  
  要是平日里没个比较,两人身旁女子也会被误以为是当红花魁,可这一桌之上三女子,两女子就有点比不过了。
  
  柳易和解三秋心里也很平衡,出钱的得漂亮的那是天经地义,朋友归朋友,规矩不能乱。
  
  柳耆卿还是改不了爱吃唇上胭脂的习惯,站着伺候柳耆卿的花魁特意上了最好的胭脂,左等右等,柳耆卿还是没有要下嘴的意思。
  
  花魁见着那些个达官贵人,只觉得厌恶,看着柳公子的漫不经心,她从未如此急切过,
  
  柳易看着都着急,在汝阳城的时候柳易不是没问过,那次柳耆卿说:“吃甘蔗要朝头往脚吃,越来越甜,这叫渐入佳境,世间最美事之一。吃胭脂也一样,心不到,情不到,那吃的只是胭脂而已,胭脂有何好吃的?”
  
  此时,柳易想着“心不到,情不到”六个字,他想起那个教他一剑三式的杜鹤离了。
  
  最难消受美人恩,柳耆卿花丛老手,不是有酒即喝。
  
  柳易和解三秋两个雏儿,他们想拒绝,可两美人酥酥地抱怨两声后,两人只得乖乖喝酒。
  
  酒到酣时方知此物好,酩酊大醉才显真性情,有酒,有碎嘴,有美人,人呐,什么都有了,也就什么都不想了。
  
  青楼门前,来了个跋扈的公子,带了一大票人,不是正正经经地跨门而入,而是把那门拆了,才觉得舒坦,进门之后踩着楼梯上楼,直直奔向当红花魁的绣楼,一脚把门踢开,看到他心心念念的花魁秀口正忙着,跋扈年轻人怒不可遏。
  
  吃着胭脂的柳耆卿浑然不觉。
  
  柳易趴在了桌子上,碰落了一地的花生,习武的解三秋酒醒了大半,提剑起身。
  
  曹都愣了一下,讪讪一笑道:“都在忙啊,打扰了,告辞。”
  
  世间伺候人的人都有颗玲珑心,有钱人也有,她既然不看他曹都,那要么就是真心喜欢那公子,要么那三人是他惹不起的主。
  
  曹都知道是后者,否则他每年花几十万两银子请来的武道宗师早就替他出头了。
  
  男女之间,就男人来说,难过之事有二,喜欢的人有了新欢,要嫖的人正在接客。
  
  曹都平日里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每当家破人亡的人狠狠地说“这大沁朝有皇帝有官府,别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时,他都回答“有钱确实能为所欲为。”
  
  今日里,跋扈一世的曹都莫名有些憋屈,回答那句有钱真能为所欲为,他有的是底气,大沁盛世没了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官员也喂饱了,不敢说清平城就是他的天下,好歹一半一半吧。
  
  曹都有那么一刹那竟然想良心发现,觉得以后还是做个好人。
  
  曹都幡然醒悟后骂道:“卧槽,日了狗了。”
  
  胭脂老板轻声念道:“门都拆了,总不能换一家吧,那以后怎么在清平城混,清平城可不是有钱就行,还得有脸面。”
  
  年轻人想既然惹不起,那就结交吧,不能当敌人,那就当朋友。
  
  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个伟人说过,“政治斗争就是把自己争得多多的,把敌人变得少少的。”
  
  还有个百年修得的人说过,“混纨绔这行也有风险,要有眼力劲儿,遇着厉害的,咱就乖乖地认怂,不丢人,面子嘛,以后再挣回来。”
  
  曹都随即感叹一句,“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随身浩浩荡荡而来的数十人,带着坐骑、轿子、马桶、铜镜、梳子等。
  
  胭脂老板出门,用得上用不上的都会带上,他的身后经常是浩浩荡荡地跟着几十人,犹如大驾卤簿上的图画。
  
  年轻的胭脂老板还有个习惯,身上经常会带着几十两黄金,他从来不带银票和银子,只带一粒一粒的小黄金。
  
  几个亲近胭脂老板的家奴看着老爷的样子,猜想老爷怕是遇着事了,平时老爷都是开开心心地嫖妓,然后乖乖地吃大补丸,今日破天荒地“开门”而不入见,事出无常,必定有事。
  
  曹都下了楼梯,他走向他以前从来不去的清倌人阁里听曲,胭脂老板爱排场,自然是最好的清倌人处才对得起他的身份。
  
  在清倌人处伺候的老鸨胆战心惊,差点没被吓死,今日赚不赚钱两说,就怕惹了小祖宗不快,回头他就将楼砸了。
  
  老鸨心惊肉跳,又不敢多说,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胭脂老板自认为是个俗人,俗人听个屁的曲,他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而已。
  
  曹都来了之后,觉得这样的台阶也不算尴尬,他旁边有两个八十文以上的女子。
  
  曹都低声念道:“女扮男装,骗谁呢?一个还拿着把剑,装什么大尾巴狼?”
  
  当木剑以诡异的角度飞出,搭在了曹都肩膀上之后,曹都马上就蔫了,心里念叨,“这他妈什么世道?老子也不去什么破汝阳城,就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作威作福也能吃憋?”
  
  随即自我安慰道:“还是钱赚少了,这要是每年花个几百万两请个太极境高手坐镇,那岂不是狂拽酷炫吊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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