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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度牒束僧侣 铁券约鲜卑

第三十一章 度牒束僧侣 铁券约鲜卑 (第1/2页)

僧官的设立,在朝中没有引起多少波澜。
  
  定西国的僧侣众多。
  
  本土的、西域的,鲜卑、卢水胡等胡夷出家的也有少数,族属复杂。
  
  不仅如此,在佛学的个人修养水平上,这些僧侣也是参差不齐。
  
  有学识渊博,博通儒、道,已经进化到可以熟练地使用佛经理论,比附儒、道两家,尤其道家的学说,出入右姓、贵族门下,通过与士大夫清谈论玄,来提升佛教地位的。
  
  亦有号称“神通”,依旧用佛家初入中原时常见的手段,通过西域“幻术”,眩惑百姓、士人,来振扬名气,招收信徒的。
  
  有虔心向佛,不问时事的;亦有欺骗信徒,作威作福的。
  
  鱼龙混杂。
  
  早晚都需要如江左那般,建一个机构,对之进行系统地管理。
  
  这个僧官,无非是早设几日、晚设几日的问题。
  
  唯是在僧官主官的人选上,朝臣们有点不同的声音。
  
  有人推举由一个西域高僧,——即道智向其求受菩萨戒的那个来出任此职;有人推举了另一个本地的土著僧人。
  
  左氏知黄荣是莘迩的亲信,没有听他们的,最终还是采纳了黄荣的举荐,把此职任给了道智。
  
  在莘迩的设计下,僧官不但管僧侣,而且管定西国内的寺院。
  
  行政级别上,分为中央和郡两层。
  
  中央的除主官以外,设左右善世、左右讲经、左右译经等各两人,负责佛教经典的翻译、讲说等;郡设都纲、副纲等,负责监督辖内的寺院、僧人有无遵守戒律。而下僧人的戒律还很简单,没有成形,莘迩计划,等把关於戒律的佛经译出之后,再在这方面给僧人们做个完善。
  
  中央与郡,此两层的这些职吏,或由道智推举,或由朝臣举任,都可以。
  
  莘迩只有一条原则:定西僧由定西管,所有的备用人选,必须都是定西本地的土著僧人,并且还必须都是愿意下拜君上的。
  
  说实话,莘迩虽是无所谓宗教的信仰,但对时下之佛教,实有两点看不惯,一个是耗费民财,另一个便是见君主不拜。若放到后世,拜不拜的没甚要紧,可现下是什么社会?可以说是王权社会,也可以说是王权至上为特点的“世俗社会”。
  
  世俗社会里,僧侣也是生活在世俗间的一员。莘迩不能容忍信奉了某个宗教,就好像有了超出世俗的特权这种情况之存在,所以,在僧官吏属的选用上,他定下了这样一条原则。
  
  好在这里是定西,不是江左。
  
  江左那边,针对僧人要不要拜天子这回事,已经有过两次朝堂级别的大讨论了,尊王抑佛的纯儒一派,两次都败给了对面。当然,两次失败,并不是说江左的和尚们口才有多棒,世俗社会里,再兴旺的宗教,也要依附权力,纯儒们的失败,与其说是败给了和尚,不如说更主要的是败给了那些不乐见皇权伸张,故而支持“不拜天子”之说的阀族右姓们。
  
  定西信佛的士族毕竟不如江左多,定西的王权毕竟也比江左的皇权威重。
  
  是以,莘迩的这条原则也得以了顺利的通过。
  
  但在另一件事,却激起了一定程度的杂音。
  
  便是度牒。
  
  时下僧人,尽管已在经济、赋税上享受一些特权,但在出家的程序上,还不需要国家发给度牒,也就是说,百姓的出家,尚处於“王法”的管辖之外,士子、百姓,想出家就可以出家。
  
  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国家对“国内僧人的数目”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也就无法从法规层面上,对佛教势力的“肆意扩张”进行严格的限制。
  
  吸取后世所闻之“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教训,借此机会,莘迩叫黄荣申请朝中,议创度牒之制。
  
  明文规定,只有拥有度牒的和尚,才有资格享受各项特权。
  
  为了减轻一些施行此制可能会遇到的阻力,此前已经出家的僧人,暂不加辨别,统统补给度牒。
  
  但从此令颁布之日起,再有国中士人、百姓想要出家,就不能如以前一样,随便找个寺院,拜个师傅,有几个和尚见证,仅仅进行一下佛教的出家程序,就算出家了,必须得首先经过朝廷的批准。如果不报朝廷,或者没得批准,未获度牒,那就是不被国家承认的野僧,赋税、劳役,一概不免,倘若弃家而逃,罪其父母、妻子;如有寺庙胆敢收留,以连坐同罪。
  
  度牒的下发、备案,统一由僧官负责,而每年度牒下发之数目,则由牧府决定。
  
  换言之,从今以后,每年国内有多少百姓可以出家,就要由朝廷说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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