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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弃市

65,弃市 (第1/2页)

弃市,是秦国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严重程度,介于车裂和枭首之间。
  
  这项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先砍去头颅,然后将尸体挂起来,在市场上展示,长达数日,因此,这项刑罚才叫做弃市。
  
  而这项刑罚存在的主要意义和作用,也不在于对犯人执行死刑,而在于,对民众的震慑。
  
  所以,秦国每次执行这种死刑时,都会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让城内的民众进行围观。
  
  以此,来震慑不法,也展现秦国律法的威严。
  
  然而这件事,对于张仲几人来说,心中的感受,还不仅仅如此。
  
  因为,在此时,还是弃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抢功的鲤门亭长,尚。
  
  他的案子,已经被狱曹复查完毕,开始执行了。
  
  从当庭宣判,到现在执行死刑,撑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这也让张仲,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国律法执行的效率,远比后世许多公司的各种申请,要来得快了太多。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良久,炭才开口对着张仲问了一句。
  
  “仲哥儿,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亲手送进刑场的第一个人,张仲还是想去看看他最终的结局,也想对自己进行一个警醒。
  
  这不是后世,这里是动辄肉刑和死刑的秦国。
  
  法,不可犯。
  
  牛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场距离贼曹,也并不算远。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张仲等人就远远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个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开始时的信号,市旗。
  
  只是此时,尚还未到升旗的时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杆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在议论即将开始的行刑。
  
  坐在车上的炭也开口说道。“再有一刻钟,市旗就该升起了,那时便是行刑的时候了。”
  
  “不过今天升起的,当不是市旗。”
  
  “为何?”张仲昨天见过市旗,是一块大大的麻布,上面写着一个市字,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太多的花哨。
  
  “今日升起的,应该是城中备军的军旗。”张礁开口打消了张仲的疑惑,并解释到。“这也是祭旗,以人头祭旗,出征则无往不利。”
  
  张仲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颇为迷信,他家中阿母,在过年时,还要祭奠各种各样的神灵,哪怕家中都快要断炊了,也不曾有丝毫犹豫。
  
  但张仲确实没想到,到处都充满着“法制社会”标准的秦国,还会有这种官方进行的封建迷信。
  
  张礁指了指旗杆不远处,手持着黑色旗帜的壮硕旗士,对张仲继续讲到。“是以,所有不法而死者,都将于军旗下斩杀。”
  
  “以此,祭神灵,利出征。”
  
  “原来如此。”车继续向前,张仲干脆站起身,立足于牛车之上,看向那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旗杆下方。
  
  旗杆下,是一个被绑着的矮壮汉子。
  
  正是当初在山道上,以律法威胁张仲,并想要以剑强行斩去花蛮白荼头颅的尚。
  
  此时,他身穿单薄的麻衣,头顶的布帽已经被取掉,只剩下一头杂乱的长发,宛如一只弃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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