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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天,老吴仔细地关好所有的铁窗和两扇防盗门,带着阿霓去观前街逛商店。水虹不在家,他对家中的字画、玉器、古董以及其他财产便格外在意。阿霓前几天夜里忽然从梦中惊醒并嚎啕大哭,老吴想带她出去散散步、分分心。他一直在考虑怎样把自己和水虹即将分手的事告诉阿霓,好让她有些心理准备。
  
  水虹迟早是要走了,会离开这个家,那么在这个家里留下的阿霓,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阿霓是他一个月一个月亲自养大的独生女,是他这个不懂艺术的人,创造的唯一的艺术品。女儿越长越大,老吴总像欣赏一件艺术杰作似的,长久地欣赏着她。他甚至觉得水虹的离去,自己还能忍受,而若是没有阿霓,他连一天都活不了。他一直都在悄悄盘算,不能把阿霓嫁出去,将来最好招一个女婿上门,他就可以一辈子和女儿生活在一个院子里了。
  
  老吴最喜欢带女儿上街。阿霓还小,不必像水虹那样,一出门就得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藏起来。阿霓可以原色原味地展现在众人面前,任凭老吴在旁边享受行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这一年来,迎面走过的行人,对阿霓的回头率越来越高了。正在说着话的人,一见了阿霓,盯着她看,就忘了说话。男人看、男孩们看、女人和女孩也看。老吴的身后经常传来啧啧赞叹的声音说:这个小姑娘真漂亮。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羡慕他有这样一个女儿。如果碰巧遇到挎着相机的外地和外国游客,十个人有九个人会停下来,请求老吴为他们和阿霓照一张合影。有一次老吴和阿霓碰上了一群刚从工艺美术商店出来的法国游客,他们惊呼着,围着阿霓,闪光灯亮个不停。老吴收到了一大把名片,阿霓则收到了一大抱小礼物。不久以后,老吴接到国外寄来的一本画报,上面登着阿霓的照片,题为:美丽的苏州女孩。
  
  现在阿霓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她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比一般十四五岁的女孩高出好几公分。近来,老吴的感觉有点不大妙,男人们和大男孩的目光已不像从前那样,仅仅流露出赞叹和欣赏,而是明显地带有欲念,从她的面颊转向她微微挺起的胸乳上。他们甚至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老吴,猜测着他们的关系,把他当成勾搭少女的大款,把阿霓当成傍大款的小蜜了。老吴意识到阿霓真的是长大了,要不了多久,阿霓也得像她妈妈那样,需要包裹起来才能出门了。阿霓的危险期已提前到来,做父亲最自豪的大街巡回炫耀享受也即将被剥夺。当一个美丽女人的丈夫已太辛苦,而当一个美丽少女的父亲,更是战战兢兢。有时老吴也很想念周由那个坏小子。他真搞不懂周由爱上的为什么是水虹,而不是比水虹年轻一半的阿霓。如果周由不去追求水虹而等待阿霓,那该有多么美满呢。两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保护两个可爱的女人,这将是多么让人羡慕的配置呵。可惜,理性与理想的生活,偏偏就被非理性的爱神、疯狂的艺术之神,轻而易举地搅了个乱七八糟。
  
  老吴今天出来,也想顺便为阿秀买一件漂亮的首饰。虽然海外的亲戚曾送给他和水虹一对钻戒,但他不想动水虹的东西,那只属于水虹的钻戒,将是他留给水虹最后的纪念。他不想为阿秀买戒指,连钻石戒指都没有护佑他和水虹的钻石婚姻,金戒指难道就能象征金婚不成?他带着阿霓转了几爿金店,最后买下了一条新款的纯金的项链。阿霓好奇地问他,这条项链是买给妈妈的么?可是妈妈和爷爷奶奶家的人,不是全都不喜欢金器么?他坦然回答说,是买给阿秀的。阿秀喜欢金器。阿霓越发好奇,问他为什么要送项链给阿秀,他说:等一歇我会告诉你的。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阿霓的兴趣很快被玻璃柜台中琳琅满目的宝石色彩所吸引。她兴奋起来,两眼睁得大大,津津有味地看着,瞳仁里映出珠宝五光十色的彩点,眼睛也熠熠发光。忽然,她指着一只镶嵌着红宝石的戒指,回头喊爸爸:
  
  “爸爸你看,这只戒指上的红颜色红得多透明啊。”
  
  老吴低头看了一眼,连连摇头。“宝石倒是很漂亮,不过戒指式样不够好,你看那两边的戒托上,有两个小小的福字,太俗太俗……”
  
  “福不就是幸福的福么?幸福为什么会俗呢?”
  
  “这个福字大概不是幸福的福,在民间,是当享福的福、福气的福、多子多福的福来用的,是土财主、小市民、暴发户的口味。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阿霓根本没把爸爸的解释和评论放在眼里。她自顾自说:
  
  “那上面又没有刻着享福、福气、多子多福什么的。福字就是好的意思,前面后面加什么字,可以按自己的想法理解。我就认为是幸福的福、要不就是祝福的福。大哥哥说,画画要画得画面后头还有画,意思后面还有意思,决不能让人一眼就看懂。其实有字没字,这个戒指已经有它的意思了。大哥哥说色彩是有语言的,爸爸你看中间的这颗红宝石,就充满了幸福的样子。爸爸呀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绘画语言,怪不得妈妈常说你没有艺术细胞,一点不冤枉你呐!”
  
  老吴心里一惊。半年来,他好像越来越丧失家长的权威了,以往一向崇拜他的女儿,居然用居高临下的口气来教训他了。她好像充满了逆反心理,一心想同父母处处作对。这大概都是让周由那家伙闹的。他克制着自己,苦笑说:
  
  “想不到,士隔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你应该说,女士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
  
  “哟哟,你才十四岁多一点,怎么成了女士了?”
  
  “我不喜欢当小姐,我想直接当女士嘛。”
  
  老吴暗暗叫苦。本来带她出来,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从那个大哥哥的情结里摆脱出来。这倒好,自己怎么把她带到首饰店来了,反而弄巧成拙。看来处于婚变中的男人都愚不可及地昏了头,应该带她到太湖上的东山岛去玩,也许会好些。他叹了口气,恼怒地回头对阿霓说:
  
  “刚才你的解释根本不对。你看看,只有没有文化的人才会戴这种福字的戒指。祈求多子多福,盼望多生多养,破坏计划生育……我看就是你的大哥哥,要是知道你喜欢这种戒指,也会笑话你俗气的……”
  
  “才不会呢。”阿霓噘起了嘴。“大哥哥从不批评我的怪想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这样想。我只要讲出同人家不一样的意见,他就说好。等我长大了,我就送给他这样一个戒指,他一定会喜欢的。也许他也会送给我呢,让他给我戴在手上,就像他们一样……”阿霓指了指珠宝店墙上一幅广告画,画面上,一位潇洒俊朗的新郎,正把一枚钻石戒指戴到穿着婚纱、幸福地微笑着的新娘手指上。
  
  阿霓冲着她爸爸诡秘地一笑,说:“不过那太遥远了,只是说说的,我还是先画一幅画吧,我已经想好了,我要画一只大戒指,像一座房子的形状,房顶就是用红宝石做的。我和大哥哥就住在这所幸福的房子里,宝石的光芒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亮晶晶的……”
  
  老吴气得真想给阿霓一巴掌。他拉起阿霓的手走出了珠宝店,伸出手就招呼出租车,他想快些离开这闹市的是非之地。却偏偏出租车一辆不停。等了一会儿,才想起那是条单行线,得到马路对面去打车。他招呼阿霓过马路,就这么一会儿,发现阿霓的眼睛盯着街边的一家照相馆,又站定不动了。老吴回过头,看见一对穿着结婚礼服的新人,正从里面款款走出来,前后拥着一群亲友,左右是两个扛着摄像机的年轻人。这对新人把半条街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那长相平平的新娘,幸福高傲地目空前方……
  
  老吴强行拉着阿霓穿过马路,忍不住嘟囔说:“这种婚礼真是无聊,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再走下去,婚纱就成吸尘器了,她也快变成灰姑娘了……”
  
  阿霓开心地笑起来,对她爸爸的这个评价似乎很满意。她说:“嗯,要是我,就在湖边的草地上走,在森林里没有人的地方走,谁都不许跟在我们后面……”
  
  老吴坐在出租车里,心乱如麻。他觉得自己现在根本就管不了阿霓了。他忽然盼望水虹快些回来,让她看看阿霓这副痴迷的样子,她会对自己的行为幡然悔悟么?不,不会的,水虹现在比阿霓还要发昏,利令智昏得连女儿都不管不顾了。在痴情这点上,她们母女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看来只好归为母系的遗传了。
  
  但就算水虹这趟的北京之行受挫,假如她因不满意周由而重又回心转意,那么阿秀怎么办呢?水虹去北京是一个大错,而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同阿秀睡了觉,更是错上加错。在这个乱了方寸的格局中,可能最不幸的就是年纪最小的阿霓了。老吴面对这错综复杂、互相浸润彼此缠绕的癌症肿块,觉得自己无从下刀。
  
  老吴终于把阿霓带进了一家咖啡屋。他一坐下,就发现自己又错了。这幽静的环境里,有一个情人角。他们座位斜对面的高靠背雅座上,正坐着一对情人,彼此依偎着,旁若无人。阿霓的眼睛又不看爸爸了。老吴忿忿想,如今的社会环境真像是一个婚恋的催情炉。前几年,他对医学界发出少女初潮大大提前的惊呼,还不以为然,只当是营养水平提高的结果。这会儿他恍悟,那原因确实有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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