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云鹏王 (第1/2页)
胖云鹏绝对是只心机鸟,它带着我来到云鹏王的巢穴,就是想借云鹏王的力量干掉我。
关键是它还得逞了,对此我毫无防备,没想到这灵兽的智商这么高,我真的是小看了它。
如今我独自面对云鹏王,说自己不紧张是假的,云鹏王可是货真价实的二阶灵兽,具有筑基后期实力。
而我才是筑基初期,实力对比差异明显,面对面交锋我没有战胜它的把握。
但在这浮空山悬崖峭壁之上,我也无路可逃,只能背水一战。
对云鹏王来说,我就是侵入它领地的害虫,几番攻击都被我躲闪,令它暴怒不已。
我见它身上飞羽根根竖起,上面隐约有光华流转,便判断它要施放神通法术。
就在它集聚灵力准备攻击手段之时,我御使飞钉,扎穿它的翅尖,带着它的鲜血倒飞而回。
我从长钉上飞快取下一滴精血,滴在骨笛之上。
此时,云鹏王的神通法术已经准备好,它长鸣一声,振动翅膀。
而我也飞快念起咒语,精血被骨笛吸收,一丝微弱的感应反馈到我的神识之海,我大喊道:“听我号令!”
云鹏王猛然摔倒在地,双翅激发的疾风法术斜射出去,击碎附近的一座岩壁。
我见滚落的大片山岩,心里暗道一声好险!这疾风法术要是打在我身上,就算不把我打死,也得把我吹落山崖,到时候从高空落下也得摔死。
好在我快它一步,用骨笛完成了灵兽滴血认主的步骤。
这里的滴血认主与平常培育灵兽所用的手段不同。
通常来说,修士都是用自身精血进行滴血认主,而使用骨笛则不用如此,这也是骨笛和御兽法典的非凡之处。
如今我只要祭炼骨笛,利用笛声即可控制云鹏王。
这比通常滴血认主多了一个环节步骤,也不能和灵兽做到心意相通,但灵兽战死时,其反噬也不会传递给我,整体来看是利大于弊。
骨笛经过我精血精炼,如今已经如指臂使,我伸手一招,骨笛便浮于我面前,通过骨笛,我能感应到云鹏王的迷茫。
此时的云鹏王躺在地上,不断眨着眼睛抽搐,好似触电了一样。
点血认主已经完成,只不过是云鹏王认的主人是骨笛,而骨笛的主人是我。
认主完成,云鹏王还需要时间适应,我便没有强行控制它,而是坐在一旁等待。
半晌之后,云鹏王回过神来,翻身而起,见我在一旁,扭头就要啄我。
我赶忙将骨笛拿出来,这才令它停止攻击。
“你这傻鸟,如果再敢啄我,就把你毛给扒光!”我骂道。
云鹏王很是不悦的长鸣两声,歪头瞅我手中的骨笛。
我感知到它心中愤懑情绪,知道它高傲乖张性格,于是吹奏一首安神曲,这是御兽法典中的手段之一。
一曲下来,云鹏王心中怒气消减,对我不再抱有敌意。
我露出笑容,拍了拍手,示意它俯下身来。
云鹏王还有些不情愿,见我掏出一颗补气丹,它才勉强低头。
我把丹药丢到它嘴里,之后跳上它宽阔的脊背,命令道:“飞两圈给我看看。”
吃了补气丹后,云鹏王心情大好,振动翅膀,一飞冲天,速度极快,起初我是站在它的背上,后来顶不住迎面劲风,最后只能趴在它的背上。
我想测试一下它的极限速度,便令它加速到最快,最后评估下来,它的速度应该与金丹修士御空飞行的速度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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