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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花酒间,车马前【三】

第五十七章 花酒间,车马前【三】 (第1/2页)

黄花梨木的桌台是橙黄色的,虽然在客栈中用的年头不短,但由于掌柜的勤快擦拭,因此没有留下任何油污的痕迹。即使桌台边缘那些刀剑痕迹,也用刷子清理的干干净净,不落灰尘。
  
  可这世间哪里有比黄金更加灿烂的东西?
  
  金元宝放在桌台上,立马就成了整个大厅中最为耀眼的地方。
  
  挑衅之人惊的站起身来,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金元宝。那样子好似他一眨眼的功夫,这块金元宝就会长翅膀飞走了一般。
  
  刘睿影看着好玩,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一笑,反倒是让那人灵台清明了几分。慢慢挺直了腰杆,立起身子,伸出双手揉了揉脸颊,刻意摆出一副漫不经心、毫不在乎的神情,但双眼扔时不时的向下扫去,不断的确定那金元宝还在不在。
  
  “大爷?”
  
  穿金戴银的老妇颤巍巍的问道。
  
  眼见这人并不理会,便从腰间的荷包里再度摸出一块金元宝,却是要比先前那块更大,成色更纯。
  
  一个人只有两只眼睛,但一块金元宝就足以占据人的全部精神,两块怕是张开了嘴也放不下……
  
  挑衅之人的确是张开了嘴。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胸口有些堵闷……拇指粗细的鼻孔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呼吸,只能把嘴张开来,才使得自己舒服了许多。
  
  右手抓着衣领,用力的朝外拉扯了几下,让脖颈处宽松了些许。
  
  外面的冷风不断吹着,他竟然开始冒汗!
  
  从头顶,腋下,以及后颈处,有源源不断的白气朝上翻滚,整个人变成了一个蒸笼。
  
  第一块元宝,刘睿影还只是觉得奇怪、可笑。
  
  但第二块元宝一落桌,他就觉得有些可怕……
  
  刘睿影看出第一块元宝是五十两,第二块刚好是前一块的两倍,一百两。
  
  这位穿金戴银的老妇足足拿出了一百五十两黄金来安抚挑衅之人。
  
  要么是她疯了,要么就是不知道这黄金还有别的用法。
  
  可再有钱也经不住造作,何况刘睿影很清楚老妇并没有疯。因为疯子不会咄咄逼人,更不会道歉认错。疯子之沉浸在自己的一方天地内,谁也进不来,他也不想出去。
  
  要说老妇不知道黄金的用处,那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她的一双手上十个手指头都带着金戒指。
  
  一百五十两黄金,起码还能再打造十个金戒指,手指上带满了,不是还有手腕?镯子比戒指废料的多,一双金镯子也比十个金戒指更有面子,更显得贵气!
  
  刘睿影抽动了几下鼻翼。
  
  他闻到了一股浅淡的血腥味。
  
  并不是从后厨中传出来,而是悄无声息的溢散在空气中。
  
  从他一进入这客栈,便觉得有股子腥味。
  
  现在,他终于能够肯定这种腥味是血腥。
  
  不过出门在外,走的是江湖路。这就好像一个大戏台,大家走马灯般转着出场。今日你是英雄,后天或许就成了亡命的浪子。
  
  但无论是何种角色,却是都少不了一种东西,那就是酒。
  
  借酒消愁还是饮酒作乐。
  
  总有人对它爱之如命,也总有人对它恨之入骨。
  
  刘睿影四下打量了一圈儿,整个客栈中只有他与蛮族智集这一桌没有喝酒。其余的,人人面前都摆着一个酒杯。
  
  酒是自带的,酒杯却是从掌柜的这里,交上二十枚大钱作为押金,借用的。
  
  酒杯在这里可是消耗品,最多伺候两桌人,必然就会破碎。
  
  无论是争吵还是无意,酒杯总是经过话语落在地上的。
  
  有人给掌柜的算过一笔账,他每个月就靠这酒杯的押金,都能有上百两银子的收入。
  
  刘睿影也喜欢酒。
  
  虽然不是酷爱,但绝对算不上排斥。
  
  他找来找去,终究是找到了这股子腥味的源头,正是出自黄杉少年手里的酒瓶。
  
  那是一个小口鼓肚子的梅瓶,瓶口处用个裹在红布中的银豆子封口。
  
  这瓶子并不在他身上,而是他的奶奶,那位衣着素朴,看上去谦逊有礼的老妇人从怀里掏出来,递给他的。
  
  黄杉少年看到这酒瓶,脸上浮现出痛苦……
  
  好似里面装的不是美酒,而是苦苦的药汤。
  
  人不管到什么年纪,都不喜欢吃药。尤其是很多人自觉身体极好,从不生病,便就从此讳疾忌医。
  
  老妇拔掉瓶塞子后,血腥味便从中涌出,在整个大厅中弥漫。
  
  好在窗户对开着,冲散了许多,但余下的还是没
  
  能逃得过刘睿影的鼻子。
  
  他的鼻子有时候很灵,比狗鼻子还灵,可以在挂着凉风的大堂中闻到如此浅淡的血腥。但有时候却又好似个摆设,闯进了人家姑娘的闺房之中却不自知。
  
  前味血腥,后味醇厚。
  
  的确是酒无疑。
  
  但这酒里,决计有血!
  
  血的味道,哪怕是浓烈的酒,也消磨不掉!
  
  甚至会经过酒的催发,变得更加猛烈和刺激。
  
  两者混为一起,定会产生出铁锈一般的咸腥味。
  
  这个味道寻常人决计接受不了。
  
  除非有浓重口味的草原人,或者在宴席上非喝不可,才会一饮而尽。
  
  用血酿酒,在五大王域中的很多地方都有这个习惯。牛血酒,羊血酒,甚至狗血酒。
  
  刘睿影喝过最特殊的血酒,就是在定西王城中,定西王霍望集结全部玄鸦军时,从他们的兜鍪中倒出来的狼血酒。
  
  那是用草原王庭狼骑的狼血酿造的,入口极腥,还有股子咸味。反倒是让酒味不显著。但喝到嗓子眼里,却犹如刀割一把疼通,当时差点把刘睿影的眼泪都呛出来。
  
  黄杉少年手中的酒瓶里,绝对不是狼血,也不是其他任何动物的血液所酿成的酒。
  
  想到这里,刘睿影打了个冷战……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可他却不愿意继续面对。
  
  这便是人的奇怪之处……很多时候往往知道了真相,却还要装糊涂。这糊涂并不是装给别人看得,却是用来糊弄自己。
  
  糊弄自己有什么好处?
  
  真相是早晚都要面对的。
  
  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就是如此,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所做的这一切无非是让自己在这片刻里能够活的安宁,但日后面对起来,恐怕冲突会更加猛烈。
  
  短暂的平和和猛烈的冲突,大多数都会被短暂蒙蔽,而妄想将来那冲突不会存在。
  
  黄山少年凑近瓶口,闻了闻,转而将瓶子轻轻放下。
  
  她的奶奶看到这一幕,急切地从凳子上起身,弯腰弓背,双手托住瓶底,想要给孙儿一股脑灌下去。
  
  可她的速度终究是慢了一步……
  
  当她托稳了瓶子时,黄杉少年已经站在了挑衅之人的面前,原本搭在臂弯处的毛巾,现在却用双手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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