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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斤两

第一百三十八章 斤两 (第1/2页)

花椒从厌结的手里,经由长兴,递给负责煮肉的部众。
  
  他打开袋口,将里面的花椒倒在手上,仔细拨弄了几下,然后又凑到鼻子近前闻了闻。如此小心,怕的是白慎在其中下毒。
  
  再三检验,才终于把花椒扔到了锅里,同肉一起煮着。看似鼓鼓囊囊的布袋,实则也没有多少。但在入冬的蛮族部落里,能弄来花椒就是一种能力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两点有时候很容易混淆。
  
  到底是有了身份,才会有这般能力。还是有了能力,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很难分清。
  
  白慎和厌结一样都是部落的盟主,不同的是,他已经拥有这个位置的时间要比厌结长出去不少。
  
  都说所在的位置更能磨砺人,那白慎要比厌结经受的磨砺更多,自是就用拥有了更高的眼界,更宽广的人脉,这些都是能力的一部分。
  
  “这些花椒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厌结问道。
  
  他的部落要比白慎部落更加靠近下危城。
  
  出了华容夫人的华容道,第一站就是此地。按理说白慎部落中没有的东西,其他部落更不可能拥有。但今日白慎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袋花椒,着实让厌结有些想不明白。
  
  即使还有胆大的流人商队,也应当先行路过这里,再往大漠更深处进发。
  
  厌结部落之所以能成为漠南六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
  
  不管是流人的商队还是其他,能够携带的货物都是有限的。最先挑选的人最有优势,只要有钱,甚至可以把他们携带的货物全部买空。
  
  长此以往下去,厌结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而言,有了更充足的物资物,便也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毕竟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一点,人多了没有粮食吃只能饿死,所以哪个部落拥有的更多,实力就会越强。
  
  这种买断的大手笔,也必须是狠下了决心,下了本钱才能做到,没有个果断绝厉的王,没有绝对服从的人民,都办不成这项几乎以命相搏的事。
  
  “前一阵那个流人商队你还记得不?”
  
  白慎反问道。
  
  他搓了搓手,一名部下十分有眼力的递过来一根点燃的烟杆。
  
  烟草却是要比花椒更加稀缺的物品。
  
  蛮族中人个头大,体内又有极为旺盛的气血之力。即使是最烈的酒,他们也能喝下寻常人的好几倍才会有醉意。
  
  抽烟也是一样。
  
  像刘睿影,最多抽掉一袋烟,就会觉得胸口憋闷,脑袋发昏。觉得是睡意来袭,一闭上眼睛偏偏又兴奋的睡不着。
  
  但蛮族中人要是烟草足够,却是可以一锅接着一锅,抽一整天都不用停歇。
  
  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老马倌有没有。
  
  反正刘睿影每次见到他,要么是在吞云吐雾,要么就是在清理自己的烟袋锅子,准备吞云吐雾。
  
  厌结没有回答白慎的问题。
  
  但他所说的流人商队,厌结记得一清二楚。
  
  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在他前往下危城去找马贩子买马的前两天。
  
  对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喜爱东西的人,最后的这几日可真算的上是度日如年,天天摆着指头,恨不得一个时辰抵了一天。
  
  不过比那流人商队更让他在意的,却是白慎的烟杆下吊着的一个装烟丝的绸袋。
  
  上好的绸子,在中都城里都是不菲的价格,在大漠之上很多人一辈子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样的绸袋,既不能当做粮食,也不能装太多东西,着实鸡肋的要紧。
  
  厌结好宝马,毕竟还能使用,算不得花瓶一般的摆设。
  
  但这绸袋却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敢断言这绝对不是白慎花钱买来的。
  
  双方既然是死对头,也就对彼此不落的实力更为了解。
  
  白慎部落虽然赶不上厌结部落,但也算不上落后穷困,起码在大漠之上是如此。
  
  不过要说他们突然阔气到连装东西的袋子都可以用绸缎来制作,厌结是绝对不相信的。
  
  白慎一定是发了笔横财,而且还和那支三个月钱的流人商队有关。
  
  “你不是来吃肉的。”
  
  厌结说道。
  
  白慎刚好吐出一口浓烟。
  
  烟雾遮挡住了他的面庞。
  
  恍惚中,他眯着眼,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冲着厌结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是来炫富的!”
  
  厌结说道。
  
  “炫富?”
  
  白慎惊诧的说道。
  
  甚至自己口中的烟还未吐干净。
  
  剩余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了出来,乍一看上去,似是七窍都在出烟。
  
  “没错。”
  
  厌结也拿出自己的烟杆。
  
  毫不客气的解开白慎装着烟丝的绸袋,从里面挖了满满一锅烟丝,然后将其送到鼻子下闻了起来。
  
  老烟枪一下就能闻出来这烟丝的好坏,甚至是产地。
  
  厌结不算是老烟枪,但好坏新旧还是能知道的。
  
  这烟丝是今年的新货。
  
  以往流人商队带来的,都是下危城里不知道囤放了多少年的库存。
  
  酒越存越老,历久弥香。
  
  烟丝却不一样。
  
  放久了,在如此干燥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了味道。看似大片大片的烟丝,用手稍微一碰就碎成了渣子。放在烟袋锅中,抽一口,满嘴都是碎末,还得边抽边吐痰,很不舒服……
  
  而这绸带里的烟丝,却是经过考究的工艺精心烘焙过的。
  
  适当的火候,不但能锁住烟丝中的水分,还能更好的激发出它的香气。
  
  抽一口,不说赛神仙,起码也觉得离头顶的群星们更近了些。
  
  当然,这些厌结并未说出口。
  
  没必要当着自己部众们的面前,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只是静静地抽着。
  
  等白慎对这自己为何要夤夜来“炫富”做个合理得当的解释。
  
  不过白慎似是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还是一旁的智集长兴解释了一句“炫耀富贵”,他才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
  
  “真是从城里来的!说起你在城里呆了三个多月,也没带回来些身好东西,给老哥我开开眼?反倒是吃了我的花椒,抽着我的烟丝,还出言挤兑。”
  
  白慎说道。
  
  烟杆随即递了出去。
  
  分给随他而来的部下们,一人几口,轮着抽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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