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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代驾来了。

第五十三章:代驾来了。 (第1/2页)

对于丁宁的态度及要出去的理由,夏歧墨犹豫再三,但最后他还是掏出钱包拿了一沓钱给了她。
  
  然后他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观察丁宁房间的动静。
  
  十分钟后,丁宁换了一身外出的衣服出了门。
  
  宽松的帽衫配一条破洞牛仔裤,头发披着戴着一顶棒球帽,斜挎着一个单肩包,肆意洒脱。
  
  只是嘴巴上的口红颜色有点渗人,是黑色的。
  
  “跟心上人约会,干嘛涂颜色这种颜色的口红?”当丁宁走到客厅时,夏歧墨问。
  
  丁宁挑着眉梢看了他一眼,然后用手指拨了拨额前的碎发,桀骜不驯地回答道,“我的心上人就好这一口。”
  
  “口味这么重?”
  
  要你管?丁宁扯了扯嘴角,拉开大门,走了。
  
  夏歧墨听到关门声,摇了摇头。
  
  不过他心里还是忍不住好奇丁宁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
  
  打着耳洞烫着头一副嘻皮士的模样?
  
  对了,他猛地站起来,“忘了问她几点回来,女孩子可不能在外面过夜。”
  
  想到这,他掏出手机给丁宁发了一条微信:九点之前必须回来。
  
  没想到,丁宁给他回了一个十分不屑的表情,嚣张得不得了。
  
  夏歧墨:“……”小家伙还挺横!
  
  算了,还是不管她了,夏歧墨看了看时间,他也要出门了。
  
  自从家人从A市搬到帝都后,夏歧墨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对于自己的一日三餐,夏歧墨很是随便。
  
  工作的时候,一般会在公司解决,周末,他会点外卖,或是去他熟悉的餐厅吃饭。
  
  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跟好友一起聚聚,聊聊天吃吃饭。
  
  今天就是计划着与自己儿时最好的朋友吴江聚会。
  
  本来夏歧墨是想带丁宁跟去的,没想到小家伙自己有活动。
  
  夏歧墨跟老友聚会的地方在城北的格新路,那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家人虽然离开A市,但他家的房子还在,是栋别墅,夏歧墨嫌太大又离公司远,所以另外买了一间公寓。
  
  夏歧墨开车出车库时正好看到丁宁在打车,她一身休闲配着有几分暗黑风格的嘴唇,远远的很是显眼。
  
  丁宁并没有看到夏歧墨,她一上车就掏出了手机。
  
  今天丁宁是因为生夏歧墨的气才临时说跟人有约会,出来之后丁宁还真想约个人出来聊聊。
  
  要不然就今天这样的心情,真一个人在外面晃,岂不郁闷死。
  
  但是,约谁呢?她不是本地人,发小之类的朋友都在老家,A城,除了同班同学就是社团的几个人。
  
  现在大多数的同学都回家了,李小暖,正在打工。
  
  把通讯录翻了一遍,丁宁决定放弃,这时一条微信跳了出来。
  
  她点开,是她高中同学舒晓瑶发过来的。
  
  “宁子,你打工打的怎么样?”
  
  放假之前,丁宁把自己要打工的事告诉过舒晓瑶。
  
  舒晓瑶也在A市上学,只不过她在城北的财经大学,而丁宁在城南。
  
  知道自己成为留守儿童后,丁宁约过舒晓瑶,让她陪自己一起参加社会实践,但舒晓瑶已经有了暑假计划,跟室友一起去旅游。
  
  “我还行,找了个茶水妹的工作,你呢,旅游愉快吗?”
  
  “愉快什么呀,人太多意见不合提前回来了。”舒晓瑶满腹牢骚,“说好穷游,可是我们宿舍那几个人又怕吃苦,来来回回把我的路费都折腾没了,我现在在学校,也准备打暑期工。”
  
  丁宁一听顿时兴奋了,“你在学校?”
  
  “是呀,我怕回去被我妈唠叨。”
  
  “太好了,你的朋友我正孤单寂寞冷呢!”
  
  ……
  
  一个小时后,丁宁跟舒晓瑶成功汇合,丁宁掏出夏歧墨给的约会资金在舒晓瑶面前晃了晃,“人生没有比他乡遇故知更惬意的事情了,姐今天有钱,请你吃大餐!”
  
  “发工资了?”
  
  “对,我们老板钱多人傻,一高兴就喜欢给我们发工资。”
  
  舒晓瑶听后羡慕不己自然是不疑有他,指着一条街说道,“格新路有家老菜馆,味道特别好。”
  
  “走。”
  
  格新路是A市最繁华的商业区的一条主街,街道两边商铺林立餐厅众多,舒晓瑶说的那家老菜馆位于格新路中段,中式的装修风格,招牌菜是A市最有名的酸汤锅。
  
  丁宁跟舒晓瑶走到店门口时,店门口的等待区已经坐了一拨人,看来这家菜馆生意很火,已经客满了。
  
  美食是值得等待的,虽然丁宁一天没进食但是她还是想尝一尝这家菜馆的招牌菜。
  
  于是两人取了号就坐到等待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天。
  
  这时,又来了两个人,他们也取了号坐到了丁宁的旁边。
  
  丁宁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来人。
  
  呃,这不是她们学校的沈修学长吗?这么巧,吃个饭居然能碰到自己跟郝慧慧瞎掰扯的男主角。
  
  对方也看了她一眼。
  
  很显然他也认为了丁宁。
  
  “你好像是今年的新生丁宁同学?”他问。
  
  舒晓瑶见有人跟丁宁搭讪,连忙扭过头去看,见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帅哥,连忙问丁宁,“谁呀?”
  
  “我们学校的学长。”丁宁小声告诉舒晓瑶,然后跟沈修打招呼,“沈学长好。”
  
  “我记得你不是A市人,放假了怎么没回去?”他又问。
  
  丁宁有些诧异,她跟沈修也就是一个社团的成员,当时丁宁加入社团并不是因为沈修,而是听说大学里必须要进社团,所以她随便加了一个。
  
  进了社团后,她也没好好参加社团活动,跟沈修这个据说是系校草的学长也没多少交集。
  
  当然,想要交集也难,沈修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崇拜者,她一个新生平日里连他身后五尺的地方都没有站过。
  
  所以沈修能知道她的名字,还知道她不是A市人,这让丁宁十分的吃惊。
  
  “沈学长怎么知道我不是A市人?”丁宁反问。
  
  沈修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看过社团人员的花名册。”
  
  哦,原来是这样。
  
  “这是你朋友?”沈修又问。
  
  丁宁只好介绍,“这是我高中同学,也在A市,财经大学的。”
  
  舒晓瑶受宠若惊地跟沈修招了招手,说了一声嗨。
  
  沈修也跟丁宁和舒晓瑶介绍了他的朋友。
  
  也是他的高中同学,在外省上大学,暑假回来两个人就约出来玩。
  
  “沈学长是A市人?”舒晓瑶嗅到了信息。
  
  沈修点点头,“是的,我家就住在这附近。”
  
  “本地人真好,不像我们放假回校像迁移的候鸟似的,拖着行李箱挤公交挤火车,逃荒似的。”舒晓瑶是个性情活泼的人,不一会儿就跟沈修他们聊开了。
  
  反倒是丁宁成了一个局外人。
  
  其实她是刻意让自己成为局外人的,因为昨天她嘴欠地在郝慧慧面前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沈修。
  
  现在沈修本人就在这里,万一世界就这么巧,被郝慧慧看到了,然后她来一打听最后来一句,“哟,你就是丁宁喜欢的那个男神沈修呀!”
  
  得,这下子她就成了她们学校的名人了。
  
  一个夏歧墨都让她现在左右不是人,要说喜欢上沈修,那她在学校里恐怕就成了众矢之的。
  
  听说那些暗恋沈修的学姐们,个个都不是吃素的。
  
  当然了,像丁宁这样的三流大学,大家都不吃素。
  
  丁宁眼观鼻,鼻观心,尽量不参与到舒晓瑶与沈修的话题之中。
  
  没想到的是,她想远离,却偏偏有人不放过,沈修带来的那个高中同学居然主动@她,“阿修,你的这个小学妹好腼腆,一句话都不说!”
  
  舒晓瑶一听哈哈大笑,“你说宁子腼腆?恐怕你是没有见识过她的厉害,在我们普洋高中,她是大姐大。”
  
  啥?舒晓瑶疯了吗,她什么时候成了大姐大?
  
  她只不过教训了一下那几个目无学长的小太妹,还有把墨水泼到了四处诽谤她的小砸婊身上而已。
  
  除此之外,她一直都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女高中生。
  
  就是成绩不理想而已。
  
  “哦,那我说错了,学妹你不是腼腆是酷,对不对?”沈修的高中同学在作死的边缘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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