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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回,荞麦生来病缠身,却是寒露害荞

第106回,荞麦生来病缠身,却是寒露害荞 (第1/2页)

第106回,荞麦生来病缠身,却是寒露害荞麦
  
  诗曰: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若是嫁的薄情郎,覆水难收能怨谁?
  
  俗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荞麦姑娘结婚以后,就和那个俊俏的书生过起来了,二人的生活,最开始那个家伙还是甜言蜜语,两个人过的也是很温馨,很快荞麦姑娘就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小公子,小日子过得也是很红火。
  
  牛圈村李家,在幽州城里有好几家店铺,老牛和也是经常到这些店铺里来,包括他的儿子牛星,闲暇时间,也到荞麦家里去串门,看看自己这个干闺女日子过得好不好,也经常的给他们点银子,让他们把日子过得更红火一些。
  
  人家因为对这个纨绔子弟已经失去了信心,对,这个儿媳妇儿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最开始还给他们一点银子,看着这个纨绔子弟也不做什么正经事儿,所以慢慢的也就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在幽州城里生活,又没有什么进行,所以荞麦两口子,带着一个小孩,过着比较辛苦的生活,老牛和看在眼里,心疼在心上,所以每次来幽州城,都要看看自己的干女儿,并且给自己的外孙子,买这个买那个,没有他不给送了,所以虽然生活艰苦,日子也还能过得下去。
  
  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那个纨绔子弟,又开始去赌钱了,把家里仅有的点儿家当,没用,多少天都输掉了,最后不得不把自己家里这个大宅子也卖了,找一个地方租了房。荞麦小姐,知道自己的丈夫是这号德行以后,眼泪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了,为什么呀?那个时候的人们只能够是对丈夫顺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为了不让家里和干爹老牛和担心,荞麦只能够强颜欢笑,在他们面前不表现出悲苦的样子。
  
  家里卖房子的钱,没用多久就被这小子给赌光了,他没有什么可堵的了。赌徒的心里就是想翻本儿,终于有一天忍不住,他把自个儿的媳妇儿给压上了,三下五除二就把媳妇儿输给别人了,输掉的不是别人,正是荞麦的姐夫寒露。
  
  要按说那是自个儿的小姨子,怎么不得照顾着点儿啊?但是这些狼心狗肺的赌徒,都已经输红了眼了,什么东西到他们手里都是读本儿,哪里还有什么亲情啊?把自己的小姨子赢到手,和自己的连襟一起,找了一个王八,就把寒露卖进了窑子里。
  
  两个人一起花言巧语,把荞麦骗出了自己的家,交给了那个王八,然后这两个人也知道是一件缺德的事儿,拿着钱就跑了。
  
  那个王八叫张老三,用了这么低的价钱,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那可是一个个摇钱树啊,把这个女人,骗到了他的窑子里,然后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荞麦。
  
  荞麦小姐一听,什么也没说,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平静的和那个王八张老三说,“你可知道我那个娇儿怎么样了?是不是也被他们卖了?”
  
  张老三,“听说那个孩子也被卖了,但是还不错,卖给了东门的钱老爷家里,钱老爷没有儿子,对这个孩子那叫一个真好,而且钱老一家万贯家财,将来你那个儿子也受不了委屈。”
  
  荞麦小姐这才放的心,“张家老爹,既然女儿就是这个命,我也不哭,我也不闹,我就认命了,但是我跟您有一个条件,你让我看一看我的儿子,是不是真的在钱老爷家?过得是不是真好?然后您让我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这点儿事儿我也清楚,您要让我完成了这个心愿,我也不会让你赔钱,一定让你赚够了本儿。”
  
  那些王八是吃人肉喝人血的主,不会让乔曼这两句好话就给哄骗过去的,但是也不愿意撕破脸皮,皮笑肉不笑的说,“这个没问题,你要说条件,我也有一个条件,就是你在见你儿子以前,你要在我这里先接10天的客人,你好言好语的给我挣10天钱,然后我保证让你见到你的儿子,你看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然后你就安心的在这儿,不许出什么幺蛾子。”
  
  荞麦小姐,“老爹爹,你就放心吧,虽然我是一个女儿家,但是我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按您说的,我先接10天的客人,然后你安排我见我的儿子,见完了我的儿子,我就会在这儿踏踏实实的给您挣钱,三年期满,我在从这里走,您看行不行啊?”
  
  王八张老三,“咱们一言为定。”
  
  张老三专门让人为荞麦小姐定做了一身旗袍,而且又定做了一批金银首饰,把它装扮起来,经过这么一打吧,一个小家碧玉的良家妇人,楚楚动人,扣人心弦,引得那些富家子弟,就像苍蝇一样,蜂拥而来。为了吊足众人的胃口,张老三专门定立了三条规矩,乔曼小姐只卖艺不卖身,可以和客人喝茶喝酒,但是不能够有非分之想,每一个客人,要想让乔曼小姐陪陪着吃一次花酒,那就需要掏100两银子。
  
  荞麦小姐对张老三的这种安排,也是感激不尽,因为毕竟保住了她的贞洁,所以她也是为了见到儿子,极力的配合张老三的各种举动,对客人也是笑脸相迎,楚楚大方,引得这些公子们,掏出大把的钱。就这样闹闹嚷嚷,张老三是一个坏主意,接着一个坏主意。荞麦小姐本身就是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无一不小,歌曲弹唱是无一不精,赋诗填词更是才气过人。
  
  在众多的纨绔子弟当中,有一位刘传书刘公子,是一位御史大人的儿子,特别钟情于荞麦小姐,花了2000两银子,把荞麦小姐一个月的身价都已经买断了。这是一个瘫痪人家的子弟,因为家里还有几个买卖在京城,手里花钱也很阔绰,荞麦小姐的一举一动,都打动了他的心,所以他下决心要把荞麦小姐娶回家,为荞麦小姐出身。荞麦小姐虽然对她笑脸相迎,但是实在看不起这些纨绔子弟,有那么好的家事,读了那么多的圣贤之书,还要到这花街柳巷,一掷千金花天酒地,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托付终身呢?所以对他只是笑脸相迎,贫于应付,想起自己被一副白面书生的皮囊所诱惑,被他们的出身和家世所倾倒,上了一次当,最后被这些纨绔子弟卖入青楼,玷污了自己清白之身,所以对他们一点好感都没有,只是逢场作戏罢了。在她心里想,这些人为她一掷千金,和她那个前夫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样,他们的区别,一个是赌,一个是色,没有一个好东西,只不过拿它当做一个花瓶来玩罢了,哪里还有什么真情实意呢,所以对他们的花言巧语一笑置之,对他们的殷勤奉承,十分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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