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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神之婚礼

第一百零一章 神之婚礼 (第2/2页)

徐咏之一气说出来。
  
  “第二个人,我大概知道六七个人符合这个标准,让小兄弟们一查就知道是谁了,第一个人有人见过。”
  
  “那您要我做什么?”
  
  “做什么?你知道我想做什么,你把婚退了,或者让你那个段姑娘做小,我这边让你妹妹跟你成亲!我要你呀,当我的女婿!继承我的丐帮!”金九毫不客气。
  
  “恕难从命!”徐咏之扭头就走。
  
  “少爷!”李嗣归赶紧给九公作揖,“九公,我们商量一下。”
  
  李嗣归追出屋外,拉住徐咏之。
  
  “少爷,先应下来。”
  
  “然后呢?赖账吗?”
  
  “不是赖账。”
  
  “那就去娶金家妹妹?”徐咏之问。
  
  “他女儿好看吗?”李嗣归问。
  
  “别打岔!李先生!”徐咏之说。
  
  书中代言,金家小妹妹长得很漂亮。
  
  金九当年是南薰门外的流浪歌手,南薰门一直到朱雀门,是热闹繁华的所在,路边经常会听到他的歌声,他不去酒馆里卖艺,就在路边唱。
  
  太好听了,而且金九自己会做曲填词。
  
  很多贵人愿意给他提供工作,他都推掉了。
  
  “流浪是我活着的方式,我不希望被工作束缚。”
  
  “乱世里,歌声能给人慰藉。”
  
  今天的话说,金九就是一个文艺青年,当年就有许多大小姐不顾他贫穷破烂,想要许身于他,他都没有答应。
  
  他那个时候已经做了南薰门团头,乞丐的规矩是这样:
  
  要么你娶一个女乞丐,要么你去讨一个老婆。
  
  注意,是乞讨的讨,不能从别人那里买,也不能给彩礼。
  
  金九三十多岁的时候,有天遇到一个人牙子在市上发卖女孩,其中有一个夏州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个姑娘肤白貌美,高鼻深目,人牙子说是回纥一个部落的贵人之女。
  
  她的家族被被定难军节度使灭亡之后,被贩卖到了东京城,卖给了勾阑。
  
  这个姑娘性子很烈,抵死不从,因此在市面上发卖,鸨儿索价五百贯,三日卖不出,她就要听鸨母的话,从此接客了。
  
  “太贵太贵。”
  
  “不会汉话,沟通起来也费劲。”
  
  一帮人议论纷纷,但是谈起价格又纷纷摇头,只觉得这般乱世,漂亮姑娘除非达官贵人,出不起价格,但在这市面上发卖,又很难遇到富贵人家,分明是鸨儿为难这个姑娘了。
  
  金九对这个姑娘倒是一见钟情,当时就有了一个痴念。
  
  但是一来叫花子没有五百贯钱,二来身为叫花子的骄傲不允许他买一个女奴或者妻子——金九公欺骗过很多人,那都是为了生存,他从来没有骗过自己,那有悖于良心。
  
  这个女子看了他几次,也觉得他有英雄的气概。
  
  后来金九就在远处唱了一首西北黄河岸边流传情歌,他知道那是回纥人的调调,虽然他不会回纥语,但那个曲子,姑娘听得懂。
  
  姑娘听了,就应了另一首哥,也是妹妹等哥哥这样的曲调,虽然是回纥语,但金九知道那首歌的汉话歌词,也就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把这个姑娘送我吧。”第三天收市的时候,金九去找人牙子和老鸨子谈这件事。
  
  “送?不行不行,这可不行。”老鸨子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九哥(那会儿九公还年轻,是个小团头),我很尊重您,您也得尊重我,我四百贯收的这个姑娘,而今人吃马喂的,怎么也要五百贯,卖不出去,就要让她接客,我不能亏呀。”
  
  “王妈妈,倘若您成全我,我就当您是亲丈母娘,日后养老送终,我这个女婿包了,我欠您一个大人情,我会还的。”金九说话有分量,这个话不轻易跟人说。
  
  无奈鸨儿贪财,王婆一直没有松口,僵持不下的时候,这个夏州姑娘从一迈步从隔壁刀铺抢了一把刀,对着自己的脸蛋上就割了下去。
  
  血流如注啊。
  
  一下子金九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王婆现在手上已经有了一个卖不出去的赔钱货了。
  
  这鸨儿看看,还不死心。
  
  “伤了,那就五十贯……”
  
  夏州姑娘就把另一侧的脸割开了。
  
  刀子现在放在喉咙上了。
  
  周围围观的人全都气坏了,齐声怒骂这个贪财的老鸨子,要她放人。
  
  “这么一个性子刚烈的姑娘,你就算让她接客,倘若杀了客官,你不要吃官司吗?”
  
  鸨儿看看金九。
  
  “王妈妈,我说的话还算,我仍然欠您一个人情,但若是她死了,您跟我就做下仇家了。”
  
  这是金九第一次讹人东西,讹来了一个媳妇,当时有人不了解,还说金九找了一个毁容的媳妇,实在太蠢,等到金九家的小女儿有三四岁了,抱出来,大家才明白。
  
  原来娘好看,这孩子天生就长得特别好看。
  
  后来金九认识了徐知训,就托了山字堂找去疤痕的妙方,山字堂里,最善于去疤痕的是徐太岳,他一直给刺配的兵卒配药。
  
  太岳后来派人送来了疤痕妙药,用了几次之后,九婶这个脸几乎看不出疤痕来,这是当年的一段欢喜往事,被当做传奇说来讲去,东京人知道的还真不少。
  
  金家小妹妹头发带金黄色,皮肤白皙、高鼻深目,但是长得又不像她娘那样冷峻,倒有一种特别的娇憨可爱,这个姑娘小名叫做“狸奴”,就是小猫的意思。
  
  而且人姑娘吃饭完全不像她爹那样吧唧嘴,当年徐咏之辞婚的借口纯粹是多虑了。
  
  李嗣归对徐咏之说:“公子,我问他家女儿好看不好看,是这个意思——他家的女儿,是嫁不出去吗?”
  
  “当然不是!丐帮帮主的女儿,怎么会愁嫁呢?”徐咏之没好气地说。
  
  “他今天摆的是什么酒?”李嗣归问。
  
  “嫁女儿的酒。”徐咏之回答。
  
  “嫁什么?”李嗣归问。
  
  “女儿……”徐咏之说。
  
  “我明白了!”徐咏之看着金九的书房,“干爹遇见麻烦了。”
  
  李嗣归点点头,“我进去有话可能不好说,少爷自己进去吧。”
  
  徐咏之进了书房,翻身跪倒。
  
  “爹,这个对头到底是谁?”
  
  “什么?”
  
  “要强娶狸奴的,到底是谁?”
  
  “你怎么知道的?”金九吃了一惊。
  
  “妹妹今天要出门子,你又突然要我娶她,丐帮的龙头、长老们都带着兵器,干爹,您跟孩儿说实话,这个对头是谁?”
  
  “哎!一言难尽。”金九英雄了多半辈子,现在居然泪流满面,太疼这个闺女了,掌上明珠,居然要吃这样的苦头;自己一生豪杰,居然要吃这样的哑巴亏。
  
  “你妹妹,她……她……她被神仙看上了!”
  
  这真是:
  
  从来未有事,竟出大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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