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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金点子

第四十九章 金点子 (第1/2页)

因为没能买到吃的,叶枫和千言都有些饿,一路上伸长了脖子,隔一会儿便伸出头看看牛车走到哪里了,只想快点到家。
  
  过了一会儿,叶枫更是直接问道:“姐姐,我好饿啊,晚上我们吃什么啊!”
  
  虽然在下车前的确吃了一个馍,但却是和千言分着吃的。俩人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得快也是在所难免的。
  
  叶氏见两个孩子的确是一脸疲惫,刚刚又没买到吃的,便有些心疼。今天这一路确实是不轻松,吃的就更简单了,都是馍和水。
  
  只是,叶枫是一定要跟着去烧制花盆的,因为只有他才知道那些细节,所以必须跟着。至于千言,叶氏原本是想把千言放在家里,中午在大牛家或者赵氏家吃一顿的。
  
  没想到这孩子怎么都不同意,非要跟着去。
  
  看吧,这下给累得。
  
  “我们晚上吃手擀面,我再给你俩一人煎一个鸡蛋怎么样?”叶氏想了想,吃手擀面是最快速的了,又营养。且现在家里到底还有些银子,吃俩煎鸡蛋是根本没有问题的。
  
  千言原本是昏昏欲睡的,听到有煎鸡蛋吃,立即就醒了,两眼放光地搂着叶氏的脖子说道:“娘,我要吃煎鸡蛋,我要吃那种煎得两面都黄黄的。”
  
  叶氏宠溺地摸着她的头说道:“好的,我的贪吃女儿。让你在家待着跟着大牛妈吃一顿你偏不愿意,非要撵路跟着,这下累坏了吧。”
  
  撵路是陈家村这里的方言,意思是说小孩子不管大人去哪里非要跟着大人跑的意思。
  
  三人之间的互动让牛车一时间充满了快乐,千言和叶枫的样子让大家纷纷想起了自己在家的孩子。
  
  见状,李家村的一位大婶见千言天真可爱,因问叶氏道:“大妹子,这孩子看着有八九岁了吧?真是可爱,看着倒是跟我女儿差不多大。”
  
  大人基本上都爱听夸自己孩子的话,叶氏听了果然笑眯眯的,因说道:“可经不得她大婶夸,这孩子皮得很,其实今年才七岁。”
  
  “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如果哪天她真的蔫儿了,不调皮了,我看才是最让人担心的时候哩。”
  
  “是啊,我家那小子也是,天上都是脚印……”
  
  闻言,叶枫也有些吃惊,他和这个大婶的想法类似,一直以为千言有个七八岁了,却没想到这丫头才七岁。
  
  这样算起来,那么千语应该是九岁左右,比自己还要小一些。
  
  想到千语,叶枫便有些不自在,这个话题在这个家里算是某种禁忌。
  
  聊着聊着,很快便到了南木村附近。陈继兴一直盯着外面看,毕竟现在天色已晚,视线不好。且村子与村子都长得差不多,稍不注意便要错过的。
  
  待到了一个岔路口,陈继兴和叶氏都认为这是离陈家村最近的路了,便带着叶枫和千言下车了。一下了牛车,新鲜空气扑面而来,叶枫和千言便都从昏昏欲睡中彻底醒了过来。
  
  一路上,乌漆嘛黑的,鲜有灯光。就算是有,也是昏暗的不行,想来是这家人吃的晚,又或者还就着灯光在做些针线之类的活。
  
  不管几人走路再轻,也总是能引起狗的注意,时不时的便叫上几声,似乎向主人展示自己的忠心和尽职。
  
  这不是叶枫第一次走夜路了,但却是他走得最安心的一次。心里不慌不忙的,时不时的便到处看看。
  
  在这个时空,他第一次走夜路是独自一人在密林里,有不少野兽环伺,稍不注意便会掉命。第二次走夜路是叶氏带着,去陈继发家送礼,为自己留下来的事。
  
  而这一次,全程有陈继兴这个当家的在,走的又是平日里熟悉的路,感觉自然是不同的。
  
  他在内心里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和亲生爹娘在一起走路是什么感觉。虽然他实在是想不到,但眼前这种感觉也不错。
  
  好在除了茶壶茶杯什么的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所以,走起路来跟打空手是没什么区别的。很快,转过几个路口,家便出现在了眼前。
  
  回到家后,一家人都累极了。只是,小孩子可以休息,大人却不行。
  
  叶氏喝了一大口水便赶紧洗了手进灶房和面准备擀面条,陈继兴则将在屋檐下挤成一堆的鸡鸭数了数数量,赶进鸡圈里,又抓紧时间把猪喂了。
  
  做完这些,叶氏的面也刚好准备的差不多,他赶紧进了灶间,生火烧水,顺便将几个青辣椒扔火里烧着。
  
  叶枫则是累得连茶壶都没心情去打理,直接坐在那里和千言两个哈欠连天的。
  
  见叶氏在擀面,于是便有些好奇站在灶房门口瞧着。
  
  油灯下,叶氏将和好的面团来回拉着,她的手指修长,虽然经常干农活显得有些粗糙,但胜在灵活,手指在面团上来回翻飞,显是做惯了的。
  
  接着,叶氏将和好的面放在石块做的砧板上,将擀面杖卷入面团,反复向外推擀。待擀到很薄的时候,又重新弄成一团,继续擀。
  
  如此这样几次后,又撒了几次扑面,又重复擀,直到擀成薄片,这才拿刀均匀切了。
  
  这时,锅里的水也开了,透过锅盖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一揭开锅盖,热气便冒了起来,层层白雾缭绕,让此刻的灶间显得无比温馨。
  
  见水温正好,叶氏便麻利地将切好的面倒入锅中,并不盖盖子。
  
  陈继兴闻了闻味道,便将辣椒用棍子夹了出来。叶氏接过,用水一冲,洗净后便细细剁了,在四个碗里都放了一点。别看千言小,吃辣椒倒是很厉害的,这一点像极了陈继兴。
  
  不得不说遗传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连口味都不能幸免。
  
  叶枫倒是不怎么吃辣,于是叶氏只放一点,也就是为了提个味。然后,用筷子将锅里的面片快速搅了搅,看了看颜色,这才动手将另一个锅洗了,让陈继兴生火。
  
  陈继兴渐渐地熄了煮面条这口锅的火,将另一口锅生上火,不一会儿锅子便热了。叶氏拿出之前炼好的猪油,舀出一点放进锅里,待到油热了,散发出一股香味,便开始煎鸡蛋。
  
  等到鸡蛋煎好了,叶氏便让叶枫出去叫在堂屋里打瞌睡的千言吃饭了,自己则将四个碗盛上了面条,陈继兴的自然是最的多。
  
  其他人吃面多少喜欢有点汤,或者说汤要漫过面条。陈继兴倒好,就喜欢干干的一大碗。
  
  做完这些,叶氏又打开酸菜坛子,舀了一大瓢酸汤,一个碗里浇了一些。
  
  等叶枫和千言进来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四碗面,空气中那股酸菜的味道刺激的叶枫直流口水。
  
  不用看也知道,那两碗上面有两个看上去香喷喷的煎鸡蛋的,就是他和千言的。
  
  叶氏则麻利地将锅刷了,要不然一会儿干了不好洗,顺便又将石砧板和和面的盆也洗了。这才坐下来,和一家人一起吃饭。
  
  “真好吃,姐姐真厉害。”叶枫由衷的赞叹道。
  
  叶氏听了,心里感觉到非常温暖。
  
  不得不说,叶氏除了炒菜之外,擀面的手艺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生抽鸡精等调料,就这样简单的搭配,叶枫也觉得美味无比。
  
  由于大家都饿了,加之面条味道极佳,晚饭不过几分钟就结束了。收拾了一番后,大家早早地便上床歇着了。
  
  由于太累了,叶枫刚躺下不久便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极好,就着一个姿势睡到半夜。
  
  脖子的不适让他醒了过来,提醒他若是再这样下去早起的时候脖子就该酸痛了。翻身的时候,无意间碰到脖子上挂着的玉玦,故而取了下来放在掌心细细摩挲。
  
  因转念又想起那个荷包,当即吓出一身冷汗。
  
  任凭他找遍了全身上下和屋子里所有衣物,以及家里各处,却始终不见荷包的影子。这让叶枫非常自责,他觉得自己太不小心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能丢。
  
  下半夜,叶枫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天刚亮,叶枫便起来了,他怀着侥幸心理又把家里各处都找了一遍,总觉得昨天半夜的时候找不到荷包是因为天色太暗。
  
  只是可惜,他的荷包此刻已经在叶掌柜手上了,自然是不会出现在家里的。
  
  早起的时候,叶枫便有些无精打采的。叶氏见了,只当是他昨天太累了,所以也没去过问。
  
  早饭后,千言将包着茶壶和茶杯的东西拆了,想拿着试试倒水喝。见她随便冲了一冲就想使用,叶枫便道:“这样还不行的,这茶壶放了那么长时间,里面肯定很脏。要这样洗才行。”说着便拿着茶壶进了灶间。
  
  千言听了,赶紧拿了茶杯跟进去。
  
  叶枫拿过一个陶盆,盛上水,将茶壶和茶杯一并放进陶盆里泡着。然后又开始生火烧水,一边将柴火放进灶里,一边对千言说:“新的茶壶需要用开水烫一烫才干净,新买的碗也是。”
  
  千言点了点头,算是记住了。
  
  水烧开后,叶枫将之前陶盆里的水倒干净,这才将滚烫的水舀进陶盆里,一时间,盆里一片白烟。
  
  在用开水烫了几遍后,叶枫觉得应该是干净了,这才将自己之前上山采的薄荷取了出来,略微洗了一下放了几片在茶壶里,又加上滚水,盖上盖子,提着往堂屋走去。
  
  千言依旧是拿了茶杯跟在后面。
  
  堂屋里,陈继兴和叶氏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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