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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载誉而归(二)

第二百五十四章 载誉而归(二) (第1/2页)

见自家儿子和阮玉萍先出来了,却不见孙芸薹,周氏和李氏都有些嫉妒。不过是丢了女儿吗,可现在不是找到了么,值得知县大人亲自见一面吗?
  
  要是全天下丢了孩子的家庭都这样,那知县大人可不得忙死了,也不用办公了,天天接待这类人得了!
  
  真是矫情!
  
  对于陶知县把他们撂在这里冷着,她俩还是有些不快的。
  
  不过,她们的不快也就一瞬间而已,不过是些隐藏在心里的小嫉妒罢了。因为她们看见了自家孩子手上那个沉甸甸的布袋子,里面不会都是银子吧?
  
  周氏倒也罢了,她的董明举是儿子,不管有什么都是她的。但是,李氏就不一样了,阮玉萍是个丫头,且眼看着到了说亲的年纪,说不得要多操一点心了。
  
  所以,周氏不过是慢慢的,但李氏的速度却是很快的,几步走到阮玉萍跟前,拿着那个袋子便道:“丫头,这是啥啊,咋这样重?哟,居然是银子,全部是银子啊。”
  
  李氏大叫了一声,又觉得这样不合规矩,赶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只是,那白花花的银子到底是晃得她心里慌,又惊又喜的。这样一堆,到底是多少钱?
  
  “是啊,娘,这是知县大人赏的,说是我们得了全国第一名,所以给我们一人五十两银子的奖赏。那,你拿着吧,我要扛着这牌子。”
  
  阮玉萍将装有五十两银子的布袋给了李氏,自己则扛着那块奖牌。对此,李氏喜的跟什么似的。她就怕阮玉萍这丫头主意大,把这银子当作自己的私房钱。
  
  哪怕是这样,她也没有办法的。
  
  周氏没有接银子,因为她有些看不上李氏的做法。要说跟着出去走了一趟,该见识也见识了,也该有些本事了。这个李氏倒好,大惊小怪的。想到这里,倒是有兴趣地问道:“儿啊,这匾额是啥,怎么这么重?”
  
  她亲自接过了董明举手中的匾额,生怕把她的儿子压着了。董明举现在可是她心中的宝贝疙瘩,人生幸福的资本和炫耀的谈资,可不能出什么问题。
  
  而且,他今年不过十四岁,想来还有得长。
  
  董明举的身高一直是周氏心中的遗憾,因为之前家里实在是穷,吃的又差,虽然她已经竭尽所能地做好伙食,又时不时的给董明举煮个鸡蛋吃。
  
  但家里的食材就那些,肉都见不着,能好到哪里去。
  
  就现在看来,董明举不过比阮玉萍高了那么一点点。为此,周氏可不止一次在心里腹诽道,一个女孩子家家的,长那么高干嘛。
  
  但其实啊,不是阮玉萍高,是董明举矮罢了。
  
  闻言,董明举便指着那匾额上的字道:“娘啊,这是我们取得知识竞赛第一名发的匾额,说是要纪念一下,总之是官府的说法,我也不懂。不过,知县大人让我们挂在家门口呢,说是让乡亲们看看。”
  
  “是啊,大娘,这可是皇上亲自给我们发的。刚刚知县大人还说了,让我们回去就立即挂上,让大伙跟着一起乐。”
  
  “哎,知道了,好啊,好啊,好啊。”
  
  这一回,李氏和周氏的想法倒是出奇的一致。
  
  要说这个匾额真的是太拉风了,原来是黄铜做的,难怪这样沉。回去就立刻挂上,让十里八乡的人也来看看。
  
  “那我们回去吧,说起来也出来一个月了,你爷爷奶奶啊肯定等着急了。”周氏说着就想立刻回家。她都想好了,这一趟就坐牛车回去,可不能像以前那样为了省两个铜钱坚持走路。累着她的宝贝儿子就不好了。
  
  董明举便道:“娘,你不饿吗?”
  
  周氏闻言便以为董明举饿了,是了,已经到了饭点,刚刚一高兴就忘了,反正有这么多银子,吃一顿再回去也是使得的。再有,饭后也买几斤肉回去。
  
  现在家里不缺米粮白面,就缺肉。
  
  想了想,周氏便道:“玉萍她娘,我和我儿要去客栈吃饭,你们去不去?走吧,我请客。”
  
  周氏难得硬气了一回,又觉得自己是男子的娘,礼节上自然是要请客的。
  
  李氏和阮玉萍一直在商议着怎么处理土地和银子的事,被周氏一喊,这才笑道:“呀,你们还不知道啊?”
  
  阮玉萍早就和她说了,要在这里等等孙芸薹一家出来,好一起去流云轩吃饭。知县大人早就定好了包间,银子也给了,直接去吃就是了。
  
  “知道什么?”周氏一头雾水。她隐约觉得,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因为李氏脸上全是得意,看得她有些不爽。
  
  “娘,都是我不好,我忘了和你说了,知县大人已经在流云轩给我们订了一桌子好吃的。等孙芸薹一家出来,我们一起去吃就是了。”
  
  闻言,周氏这才笑道:“原来是这样啊。对了,你刚刚说去哪里吃饭?流云轩?可是那个饭菜贵的吓死人的流云轩里面?”
  
  周氏不过正常了一会儿,现在却如李氏一样,开始大惊小怪起来。全然忘了自己刚刚是如何鄙视李氏的。
  
  这下,连李氏也愣住了,流云轩真的那样贵么?这一路回来啊,她早就习惯了住客栈,吃喝有人伺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
  
  哪里像在家里啊,从去地里扒菜到洗到切到炒,哪一样不是自己动手。所以,她便以为流云轩不过是这一路上见过的客栈那样,不过是吃饭的地方罢了。
  
  见李氏这个样子,周氏便知道她什么都不了解,这才夸张地说道:“我跟你讲,这流云轩啊,现在可是咱们这城里的四大酒楼之一,吃饭都是需要预定的,也就是说,有银子都不一定吃得到。而且,这里的饭菜那叫一个味美啊……”
  
  周氏的邻居小周氏的妹子周梅就嫁在陈家村,偶尔去流云轩卖长生果,给孩子买一些流云轩出品的长生果糕点,因此时不时的便来她这里炫耀。
  
  听得多了,她自己也就记住了。
  
  过了一会儿,孙芸薹一家人便出来了。看着那布袋子的大小和形状以及重量和自己手中的差不多,李氏这才笑道:“你们出来啦,那我们去吃饭吧。”
  
  话音刚落,一位小厮模样的机灵小子便道:“几位跟我来吧,饭菜早就准备好了。知县大人还有公务,便不陪你们用餐了。”
  
  一路上,李氏和周氏东看看,西看看,这才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为何城里人都喜欢逛街。因为他们手里有银子啊,所以总想买点什么,关键是还买得起。
  
  她俩现在就是这个心态,觉得什么都好,就想买回家去。
  
  到了流云轩门口,众人一见这装潢,便在心里开始赞叹。周氏是有一种老娘也终于来了这里的感觉,而李氏则觉得刚刚周氏没有骗她,这里果然什么都好。
  
  当然好了,整个流云轩都是按照叶枫的建议装修的,贵不贵的且不说,单单是这装饰风格便和城里的酒楼都不同,迅速地拉开距离来。
  
  在小二的引导下,一群人到了二楼。那小厮又和掌柜的交待了几句,这才离开了。
  
  董明举是男子,又在县衙里培训了半个月,这一路又见过不少礼仪,所以赶忙走上前跟那小厮道了谢,又说了几句,这才回来坐下。
  
  见状,周氏看董明举的眼神越发像在看一个金元宝一样。不过,这回连李氏都觉得董明举这孩子不错,是个懂礼的。
  
  想了想,李氏便道:“大妹子,明举这孩子真是懂事,又是个知礼的。周嫂子,你好福气啊。”
  
  “哪里哪里,你们玉萍也是个不错的。就这样俊俏的闺女,你呀,就等着享福吧。”
  
  两人互相恭维了一番,直到小二前来上菜。
  
  那小二便道:“几位客官,知县大人特别吩咐过了,今日的菜都是店里的特色菜。特别是用长生果做的几道菜,你们一定要尝尝。”
  
  说完,那小二便离开了,然后便陆续有菜端上来。前后不过五分钟,菜便上齐了,摆满了整整一桌子。荤的素的,还有一些大伙都叫不上名字的,总之搭配的十分好,赏心悦目的。
  
  此外,还有几壶没有开封的酒,倒像是桂花酒。
  
  见菜上齐了,小二将门一关,几人这才开始吃了起来。的确如此,这些菜都是几人从未吃过的,又是本地的特色,所以多了几分亲切。
  
  总之,人人吃的满嘴流油。
  
  周氏和李氏还好,毕竟这一路上吃了不少好东西。特别是在京城那几日,那些个粉丝可大方了,给他们送了不少吃的,所以也算是有见识了。
  
  但是汪春来一家就不一样了,哪里吃过这样好的饭菜。刚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见所有人都放开了大吃,也不再顾忌形象。两个小孩子更是直接用勺子舀着吃,筷子什么的直接不用了。
  
  饶是这么吃,几人又是放开肚子吃的,菜还是剩了不少,毕竟他们也就几个人,但菜却是配的不少的。想了想,李氏便道:“这菜放在这里也是浪费,要不,我们叫那小二哥来,给我们一个袋子,我们把肉什么的带回去。”
  
  汤汁他们也想要的,拿回去下面吃最是入味。只可惜,这店里应该是没有适合装这些的,且他们回去的时候还有坐车,根本不好带。
  
  店小二自然是什么要求都满足的,一人给了一个纸袋子。
  
  李氏周氏和何氏三个主妇便开始往自己的纸袋子里夹菜夹肉。等盘子里只剩下汤汁时,孙芸薹便道:“这里还有三小坛酒,要不我们也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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