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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119.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第1/2页)

七月的阳光,终于开始毒辣起来了,就那么肆无忌惮的,把街道照得明晃晃的。强光之下,人们无处躲藏。
  
  二十六岁的何欢背了双肩大包独自走在路上。
  
  没有打阳伞,头顶上戴了蓝灰色的牛仔帽,头发乱乱的披下来。上身穿了一件黑衫,衫上一朵浅蓝色的巨大牵牛花,盛开着,蓝灰色牛仔裤,蓝灰色球鞋,左手上有一只藏银宽手镯。何欢一个人走路,走得很快,一阵微微的暖风游荡在街道上,无聊的吹在她身前身后,偶尔戏弄的掀起她濡湿的乱发。
  
  转弯处,就是码头了,快走几步就进了售票厅,很顺利的买到了去西洲岛的船票。
  
  登船的过程也顺利。
  
  上船以后,何欢没有进船舱,直接去了甲板,先把大包放在甲板上,然后再把自已放在甲板上。可能是因为热吧,甲板上没有人,何欢乐得独享清静。船不大,行程也短,行船时间大概不到九十分钟,然后就会到达目的地了。
  
  呜----,悠长的一声,那是轮船的汽笛在鸣叫,无端的给人的心头添了惆怅之意,世间的路途无论多远,都需启程方可以抵达。
  
  何欢终于可以相信,多年来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她忍不住笑出来,原来愿望可以这么简单的就实现啊,为什么以前不知道呢。十五岁时第一次看金庸的《侠客行》,看完以后就梦想着去一个远方的小岛。这个愿望就象是一粒无意中埋下的种子,如今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生活中每每不如意时何欢就安慰自已,再坚持一下,实在不行就去找一个小岛。找一个小岛做什么自已也没想过,只是把找一个小岛做为自已最后的退路。
  
  终于没有退路了吗?何欢问自已。好象是,又好象不是。二十六年来,生活一直象是一杯温开水,既不让人好过,也不让人太难过,又象是她身上那一套蓝灰色行头一样,没有多少亮色,也不是很冰冷。只是她过够了,过够了这样的人生,她不要再象从前那样,每一次交手都莫明其妙的先缴械。
  
  生亦何欢,何欢,这名字是父亲给的。父亲兄弟三人,他是长兄,由他开始,生了何家第一个女儿,取名何楠,大概是为男孩儿起的名字吧,何欢恶意的想,当时父亲是不是也有生儿子何难之意呢?然后小叔,为何家生下了第二个女儿,父亲为其取名何乐,何欢猜那是有什么值得快乐的意思。二叔是最后一张牌了,掀开牌底却是让父亲失望的,于是第三个何家女儿变成了何璧,也不知道二婶知不知道大伯子的失望,生了孩子居然被叫成何必,哈哈。想想父亲这一生,真够写本传记了,何家一连生了三个千金,让身为长兄的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祖宗,四十岁的他居然决定再战江湖,硬是违规生了第二胎。于是有了何欢,到何欢这里,父亲终于死心,女儿出生那一夜,他不禁仰天长叹,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不恋生的父亲,终日沉醉在酒乡,终于在四十五岁那一年,喝坏了肝脏,英年早逝。从此后,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母亲下岗以后,靠打零工养活一家三口。大姐何楠自强自立不输男儿,半工半读,一路从本科读到博士,中国读够了,又陪着姐夫读到了美国,到了美国,无事可做,开始关注信仰问题,信了天主教,精神有了归依以后,开始在家生小宝宝,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何欢默默的成长,好象没有谁在意过她,母亲忙着赚钱养家,姐姐忙着勤工俭学,叔叔婶婶们忙着躲开她们母女三人,那两个姐姐无心关注这个豆芽菜一样的妹妹。
  
  没有人关注不能说没有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很多很多的自由,可以很早就做自已身心的主人,去哪里,做什么,想什么,基本没人来干涉。
  
  小一点的时候,她会脖子上挂着钥匙在巷子中乱逛,知道哪一家门前有花,哪一家家中有小猫,哪一家院里有海棠树。九岁的时候,她还发现了一个被大人锁在家中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孩儿大概精神不好,每天都坐在窗前,隔着铁栏杆看外面傻兮兮的笑,何欢有时候会站在她的窗前,把摘下来的毛毛草从窗口递给她。偶尔被小孩子的母亲看到了,那个沉默的女人既不鼓励,也不阻止,任凭何欢来去自由,何欢从来没进过那个小孩子的家,只能隔着铁栅栏和水粉色的窗帘看着她。
  
  长大一点,她开始扩大自已的活动范围,有时候是楼顶上的天台,她从小窗口爬出去,双手枕在脑后,一个人躺在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沥青楼顶上,太阳慢慢的沉下去,看星星一颗颗被挂出来。偶尔她会遇到一个养鸽子的少年,那个少年也是一个沉静的孩子,每次见到何欢并不说话,自顾招呼自已的鸽子,他洒玉米粒给那些小东西吃,鸽子们围着少年上下翻飞,并不把何欢放在眼里,每当少年和他的鸽子出现时,何欢就会坐起来,默默的看着他。三年以后,那个少年和他的鸽子都不见了。何欢后来在天台上捡到了一只鸟儿,一只死去的冻僵的鸟儿,鸟儿红色的小爪子生得十分的精致,僵硬的弯着,它有一双很黑很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很漂亮很无辜的样子,何欢将它握在手里,带着它,沿着铁路线走了很远,很远,最后她把它埋在了铁轨附近。
  
  从那以后,何欢又多了一个去处,沿着铁轨漫游,冬天只能看路边苍灰色的树和落在枝干上的寒鸦,春天可以看见撒落在铁轨边的油菜开着黄色的小花,夏天时总有绿色的铃铛草一路绵延的生长着,这时候她已经开始看白先勇的小说了,也接触到了三毛,看过三毛写在散步时遇到白先勇的往事,她觉得三毛提到的芳草天涯和她一路走来的地方是一样的。她常有一种错觉,黄昏时在转角处她也会象三毛那样遇到一路散步而来的白先勇。
  
  上中学以后,她还是喜欢游荡,教工宿舍区的葡萄树下,校办工厂外高大的白杨树下,教学楼后的梧桐树下,她都停留过。
  
  自从父亲去逝以后,母亲一直很少笑,每天只是忙碌。早出晚归的,渐渐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头发开始白了。
  
  终于有一天,坚持不住了的母亲跟了一个有家的男人,那男人很少上门,他们见面总是在外面,但是母亲是给她们姐妹正式介绍过的,要求她们叫他郑叔叔。郑叔叔出现以后,母亲明显的不象以前那样劳累了,渐渐的流失了的女人姿色又回到了母亲身上。郑叔叔的老婆找上门时,面对的并不是黄脸婆一样的母亲。两个女人关在房里说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母亲送走了那个女人,郑叔叔并没有因此在母亲的生活中消失。
  
  自从郑叔叔出现在何欢母女的生活中以后,母亲开始有了精力打扮自已,也开始想起打扮两个青涩的女儿来了。只是大女儿从小就把自已当男孩子看待,并不喜欢女孩子热爱的花裙彩衫,头发也是剪得短短的,平日里只爱穿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衫长裤。何欢的衣服都是捡姐姐的,一路跟着穿了旧衫旧裤长大,惟一不同的是何欢的头发是长的,很黑很厚的那种长发,散开时桀骜不逊的披撒着,大多时候它们都被一根橡皮筋束着。不知道是受姐姐的影响,还是为了到处漫游的方便,何欢也是不喜欢穿裙子的。母亲给她买新裙子时,她也不拒绝试穿,经常是穿着裙子出门,然后在公用厕所里换下书包里的长裤衬衫。
  
  遇到郑学彬是在初二的下学期,他从外校转来的,座位就在何欢的身后。他是一个好孩子吧,长得干干净净的,虽然还是青涩,但是隐隐的已经有了男人洒脱俊逸的味道。用老师的话说就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用女生的话说就是看着舒服,也没有男生讨厌他,他可能就是那种少数天生可以讨尽天下便宜的人。何欢的学习成绩不错,在班里可以排到四五名的位置,但是不太得老师的喜欢,原因在于她不是那种听话的孩子。如果老师发了两份自测用的卷子,她只做一份,雷同的那一份绝不做,剩下的时间用来在卷子后面画画,估计快要交卷的时候,回头扯过郑学彬做好的那一份写上自已的名字,再把自已空白的那份扔给他。早有心理准备的郑学彬一面用橡皮擦掉她的漫画,一面飞快的把这份卷子再写一遍。何欢这么做,老师不是不知道,只是她的成绩让老师说不出二话来,她在班里也不是那种闹事的孩子,也就容忍下来了。私下里,他们闲聊时,还会把郑学彬和何欢的事拿来说着解闷,这两个人也没有什么早恋的迹象,也用不着出来干涉。
  
  如果大家以为这两个人的认识是因为前后桌,那么他们就错了。他们认识的更早,早到七八年前,在何欢常去的楼顶天台上,他们就是那个抱膝坐着的女孩儿,那个沉默的喂鸽子的少年。
  
  每个周六的下午,他们会在社区的一个小图书馆见面,不是约好的,第一次无意中撞到了,后来大家就都在那个时间去了。那时候借书很麻烦,所有的书都有一张卡片,整整齐齐的被穿在一起,放在一个一个小木抽屉里,小抽屉外写着书的分类。两个人各借各的书,借完以后,还会在有着长桌的阅览室看一下午,有时候郑学彬会给何欢带一点零食,一小包话梅,或者一袋烤鱼片。何欢因为家境不宽裕,没有吃零食的习惯,郑学彬带来的零食她也没有拒绝,吃完以后,还会把包装袋还给他。
  
  有一次郑学彬过生日,收到了一个女生送的一张自已做的贺卡,被何欢发现了,偷偷拿出来看了很久。是一张图画纸折叠以后,在上面用丁香叶子,蘸了水彩颜色印上的心形图案。叶子细细的纹路被清晰的拓印下来,看上去很象是少女细细密密辗转的心思。这张卡片被何欢扣留了一夜,第二天,郑学彬再看到它时,眼镜差点惊得掉下来。用忍冬青叶子做出来的脸上没有眉目,头上是一顶大帽子。女人是一个背影,手里还牵了一只哈巴狗。卡片上歪歪扭扭的写着郑学彬和他的女朋友逛街归来。不用说,那个女人就是郑学彬的女朋友了,那只哈巴狗自然就是郑学彬了。
  
  那天一整天,何欢都不敢落单,大部分时间老老实实的坐在教室里。快放学时,正发愁着如何脱身呢,听见从外面回来的郑学彬的同桌在门口喊,说是姐姐何楠来找她了,在花园里等她放学,何欢大喜过旺,快速回头看看坐在身后郑学彬没有表情的脸,心底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躲过一天是一天,明天有事明天说。下课铃声一响,她捞起早就包好的书包第一个冲出了教室,跑到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找姐姐何楠。
  
  一路上分花拂叶,跑到老皂夹树下,却哪里有姐姐的影子,正诧异呢,听见身后有脚步声,提起的心才又放下来,少有的笑嘻嘻的问姐姐,你跑哪儿去了?回头看时,哪里是姐姐,郑学彬双手背在背后,堵住了她的去路。何欢知道上当了,只能一面假装不在乎,一面快速苦想脱身之计。郑学彬不动声色的看着何欢,两个人僵持着,何欢第一次感觉到对面这个人不再是自已手里的面团了,他被激怒了。
  
  受不了空气中的波涛暗涌的压迫感,何欢只好先说话,“我周六不去图书馆了。”
  
  “啊。”
  
  “我有事去不了。”
  
  “啊”
  
  “我得回家了。”
  
  “不行。”
  
  何欢瞪着眼睛,嘟起了嘴巴,已是外强中干了。
  
  “为什么?”
  
  郑学彬用一种猎手看着猎物的表情看着她,“你帮我做一道选择题,才能走。”
  
  何欢瞪大了眼睛,不相信郑学彬会这样大人大量,宽大为怀。
  
  她一面放松了紧张的情绪,一面装做不耐烦的问:“什么选择题啊?”
  
  “A是让我在你脸上画两只红色的小乌龟”。
  
  “为什么——?”何欢不相信的大叫,“我怎么回家啊?”
  
  郑学彬不理她继续说,“B让我咬你一口。”
  
  何欢知道没有退路了,低着头权衡着利弊,其实没有利,只有弊。又问不出口要咬哪里,脚丫子估计他是不会咬的,他又不真的是哈巴狗。没办法,只好闭上眼睛把脸送到郑多彬的面前,咬牙切齿的说:“画吧。”脸上却早就云蒸霞蔚了,感觉到脸上冰凉的笔迹在行走,何欢渐渐的伤了心,眼泪一点点的就要涌出来,却是强忍着。
  
  终于结束了,两只小乌龟画完了,何欢不敢睁眼,怕眼泪不受控制的掉下来,等了一会儿,郑学彬还没有离开,却感觉有重浊的呼吸吹到脸上,然后没有等她反应过来,嘴唇被咬住了,惊诧之下,她慌乱的睁开眼睛,只来得及看见郑学彬脸上的一一抹潮红,那个欺负人的坏蛋就跑掉了。
  
  那一天迷迷糊糊的回到家里,才想起脸上的小乌龟,不知道这一路上有多少人看见了她的傻相,急忙跑到镜子前去看那个坏蛋的作品,却哪里有一点红颜色啊?
  
  那次花园事件以后,何欢和郑学彬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来往了,但是两个人前后桌坐着的座位,却让他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坐在郑学彬的前面,让如今的何欢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每每一下课就赶紧离开座位。
  
  又是一个星期就要结束了,周五放学前,郑学彬把一本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扔在何欢的桌子上。
  
  “干嘛啊?”何欢头也不抬的问他。
  
  “明天到期了,没空去还,你替我把它还了吧。”郑学彬理直气壮的说。
  
  何欢因为怕在图书馆遇到郑学彬,也是很久没去了,自已手里的书也到期了,正犹豫明天去不去呢,听郑学彬说不去了,一颗心放下来,决定明天一早就去图书馆。
  
  第二天一早,何欢就背了书包往图书馆去。越接近图书馆心情越紧张,明知道郑学彬不会来,进了图书馆还是忍不住东张西望,看了一圈儿,确定几个借书的人当中没有郑学彬后,释然之外,是淡淡的失落。
  
  还书前,又仔细的打开郑学彬托她还的书,检查有没有东西夹在里面忘记取出来。
  
  她在书的最后一页发现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一只缩头缩脑的小乌龟,还写着一行小字,“胆小鬼何欢,自作多情。”何欢读了纸片上的字,一时不明就里,便又读了一遍,读懂以后,脸慢慢的红了。好象周围的人都看见了字条一样,何欢心虚的将它藏在了书包里,又强自镇定的借了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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