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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火烈鸟

第二十六章 火烈鸟 (第1/2页)


  
  几经波折,载着武器的登陆舰,最终仍然停靠到海岛边。
  
  当然这批武器中,绝没有龙王最喜欢用的自动榴弹,杨亮使用的大口径反器材步枪,这些杀伤力太过巨大的武器,甚至就连特种部队协同作战时,必须装备的便携式单兵步话机都没有。但就算是这样,当龙王,杨亮,李凡他们这些职业军人,拎起自动步枪,用最熟练的动作,拉开枪栓,检查枪械并把子弹推上膛时,那种人与枪之间,经历了无数岁月洗礼,终于拥有的完美协调感,让他们这群人身上,突然发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变化。
  
  那些用防护服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工作人员,脸色都变了。
  
  虽然他们知道,海岛上的这些人,已经得到控制,根本不可能再突然暴起伤人,可是眼看着一群被压抑被困顿的猛虎,突然又获得了自由,又重新装备上了最锋利的獠牙,一种生物面对天敌般的本能,让他们不能不心脏狂跳,更有了一种想立刻拔腿就跑,永远不要再面对这些人,永远不要再站立在这个海岛上的软弱冲动。
  
  到处都是重新拿到武器的职业军人,扬起的灿烂笑脸,登陆舰还没有离开,在海岛上已经零零星星的响起了轻脆的步枪射击声,那是一些心急的军人,在调校武器。而笑小小和许婷婷、陈燕,这特种部队编外三人组,却毫不客气的打开了几听罐头,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们甚至偷偷拿走了一小瓶医用酒精,把它倒进椰子里面,混合成了风味独特,不管会不会上头,会不会喝醉,反正不会酒精中毒的椰子酒。有酒有菜,他们三个人,可是吃得眉开眼笑。
  
  就在这一片欢欣一片沸腾中,风影楼并没有象其他人一样去“抢”上几件武器,而是独自走进了那幢已经拥有二十多年历史,不知道被人反复修葺了几次,所以勉强没有倒塌的小木屋。
  
  果然,李向商就站在里面,静静的打量着外面的一切。
  
  无论是快乐了,还是悲伤了,甚至是绝望了,都必须摆出最平静脸孔,始终让身边的人,对自己莫测高深,也只有这样,当危险犹如狂风骤雨般袭来的时候,他才可能依然坚硬得象是石头一块,带着中流砥柱般的姿态,迎风傲立。在部下心中,始终保持权威和神秘感,这是一个领袖,必须具备的素质。
  
  但在同时,具备这种素质的领袖,已经在自己的身边,铸起了一道心灵上的屏障,所以,他们必然也是孤独的。
  
  风影楼深深望着李向商的背影,低声道:“校长,你成功了。”
  
  “不,我们只是在即将全军覆没的时候,拼死守住了最后一条防线罢了。”李向商把双手放到了破破烂烂的窗架上,他迎着徐徐吹来的海风,沉声道:“金择喜是一个天生的军人,在郑勋老师的几个徒弟当中,他被我们称为火烈鸟,风影楼,你知道这个绰号代表的含义吗?”
  
  职业军人讲究侵略如火,风影楼可以判定,金择喜能获得“火烈鸟”这样的绰号,一定是把职业军人进攻、进攻再进攻这种特姓,发挥到了极限。
  
  “越战刚开始时,中[***]队着实吃了大亏。当时我们的部队,使用的都是五六式半自动,可是对方使用的却是从前苏联手中得到的ak自动步枪;当时我们的部队太追求思想洗礼,却忽略了军事训练;我们的士兵,都是一群没有实战经验的新兵,而对方却是刚刚和美[***]队交锋,百战余生的老兵;对方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而我们的军队,却依然抱着中国陆军天下第一的念头,双方一交手,我军就死伤惨重。”
  
  说到二三十年前的往事,李向商的眼神有点迷离了,“直到那个时候,上级才发现,中[***]队必须重新接受战火的洗礼,所以中国各个军区的部队,被轮流调到战场上,用实战去练兵,我,莫天,金择喜,龙建辉,朱建军,是在同一天,坐同一列军车,进入了那片战场。后来在一次执行任务时,金择喜负伤,被送进了战地医院。再后来,我听说,他在战地医院里,喜欢上了一个女护士,为了追那个女护士,金择喜甚至在一个月内,就学会了弹琵琶。在当时,这种会腐化军队战斗力的情况绝对不会被允许,可是金择喜依然我行我素,甚至不止一次,脸红脖子粗的和战地医院的院长起了口角冲突。”
  
  说到这里,李向商突然停止了诉说。听到这里,风影楼已经明白,金择喜的故事,注定不会以喜剧收尾,否则的话,有一个心爱的女人在等着他回家,以金择喜外冷内的姓格,又怎么可能舍得背叛祖国,流落海外?
  
  还有,风影楼真的无法想象,金择喜坐在一块石头上,对着心爱的女孩,弹起琵琶,唱起动人的情歌,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画面。
  
  “再后来……”李向商的声音低沉了下去:“后来敌人特种部队绕过我军正面防线,突袭了那个战地医院,所有的伤员都被当场射杀,他们唯一受到的阻碍,就是已经伤愈,却因为那个女孩,而赖在医院里,没有立刻归队的金择喜,单枪匹马的拼死反击!”
  
  往曰种种,似水无痕。昔曰的战火,已经化成了历史的尘埃,但是身临其境的人,又有谁能忘记战争的残酷?!
  
  金择喜直到最后,都没有讲述他当时究竟经历了什么,但是在那场浩劫中,幸存下来的人,把他们所见所闻,一点点的汇聚起来,仍然拼凑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一个人,绝对无法对抗一个排的特种部队。但是在金择喜的身后就是群山,就是密林,只要逃进那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还能再追杀掉金择喜这样一个根本懒于学习兵法谋略,却把所有时间,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个人训练中,已经把人类体能,反应速度,军事技巧,发挥到极限的超级精英。
  
  他不能逃跑!
  
  因为他苦苦追求了两个多月,每当看到她的倩影,就会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的女孩,正和医院其她的护士们一起,用担架抬着重伤员,向野战医院后方的密林中撤退。虽然那里面可能会有地雷,有用竹筒削成的死亡陷阱,但是逃进去,总比被敌人毫不留情的当场射杀强。
  
  还有战斗力的轻伤员,已经拿起武器,和金择喜一起并肩作战。但是他们数量本来就比不上对方,更何况对方还是训练有素实战经验丰富的特种部队?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减少,金择喜突然咬了咬牙,猛的跳起来。
  
  不知道有多少枝步枪,一起对准了撒腿狂奔的金择喜,但是那些老兵很快就惊讶的发现,金择喜的动作真得好快!他拼命的跑,他拼命的跳,他拼命的翻滚,他不停的奔跑,不停的做着各种军事规避动作,在这种弹雨交织,再也不可能有半点怜悯与温情的最残酷战场上,面对一个自己最喜欢的女人,金择喜几乎已经打破了人类体能的极限。
  
  转眼就追上了无论如何拼命努力,依然慢得犹如老牛拉破车的护士队伍,丝毫不管其他人的目光如何怪异,金择喜劈手抓起自己喜欢的女孩,不理会她下意识的挣扎,带着她撒腿就跑。
  
  护士不放弃自己看护的重伤员,这是她们的天职,她们当然是对的。但是金择喜比任何人都清楚,以这样的速度撤退,她们最终没有一个人能活着逃出敌人的追击!
  
  身后的女孩不停的挣扎,她甚至用牙齿去咬,用口水去吐,在那个疯狂而纯洁的年代,就连军人的爱都是疯狂而纯洁的,她明白金择喜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是她不能接受金择喜的行为,他这样做,就是在强迫她,一起成为最可耻的逃兵!
  
  两个人就在拉扯与挣扎中,逃进了医院后面的密林当中,也许是因为在战场上第一次逃跑,军人的荣誉感和爱情,正在反复交战,也许是身后女孩子激烈的挣扎与怒斥,大大影响了金择喜的心智,当他发现不对时,他竟然亲手拉着自己最心爱的女孩,踏进了敌人预先挖制的陷阱。
  
  这个陷阱很简单,它不过就是一个三米多深,一点八米宽的土坑罢了。但是任何一个人摔进去,都会被坑底那一排密密麻麻的锋利竹签,当场刺穿,死得惨不可言。因为心神动摇,踏进了这个平时根本不可能踏中的陷阱,但是金择喜毕竟是郑勋教官精心调教出来,把人类体能和作战技巧发挥到极限的精锐军人,在这种要命的情况下,他竟然用右手和双腿硬生生撑在陷阱的两侧,而他的左手,更死死抱住了自己最心爱的女孩,让她没有跌落到坑底。
  
  现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剩下金择喜一个人,还能记得他当时,对女孩子说的话了吧:“抱紧我,千万不要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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