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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第1/2页)

第0027章:下辈子别惹我
  
  大漠上的黄昏来得好象特别早,吹了一整天的寒风终于累了,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就连雪花也不再飞舞,整个大漠一片宁静。
  
  茫茫的雪原之中,有一片靠近河流的平坦地方,星星点点地搭建着一万多座帐篷,还有数不清的牲口棚子。每个帐篷里都往外冒着炊烟,看来鲜卑人正在为自己准备晚餐。
  
  这里就是鲜卑人槐根木部落集居的地方,每当风雪来临之前,他们就会转移到这个地方来,度过寒冷的冬天,慢慢地等待冰雪融化。
  
  槐根木神色忧郁地坐在火堆旁边,不时地扭头看一眼帐篷卷门。他一直在等待二儿子槐根齐的归来,每天这个时候,巡戈的队伍应该早就回来了,可是今天天快黑了,还是没见到巡戈队伍的影子。
  
  “这个狼崽子,发什么疯去了?”
  
  对于槐根齐,槐根木可是又疼又爱。长子槐根于休弱多病,性情温顺,根本不适合继承部落首领,而槐根齐虽然不是长子,可是他骁勇善战,孔武有力,槐根木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继承人。然而他脾气暴躁,争强好胜,常常闯祸,也让槐根木很不放心。
  
  “这个狼崽子,回来定要狠狠地惩罚。”
  
  巡戈这么长时间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想想也不可能啊,附近几乎没有比自己强大的部落,谁敢到老虎嘴边来摸须?就是有麻烦,他也可以派几个传令兵回来报信啊。
  
  这时,帐篷的门突然打开了,大儿子槐根于神色慌张、气喘吁吁,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由于跑得太急,一脚踏空,差一点摔到在火堆旁边。
  
  “父亲,大事不好,槐根齐可能出事了。出去巡戈的战马跑了一百多匹回来,浑身是伤。”
  
  “走,快去看看。”
  
  从槐根于的慌张,槐根木就断定槐根齐肯定出了事,要不然一向体弱的槐根于不会跑得这么气喘吁吁的。想都没想,他披起一件袍子就冲出了帐篷。
  
  那一百多匹马战马已经被关在马棚里,槐根木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发现这些战马几乎都是伤在马蹄和马腿,而身上的伤肯定是因马蹄和马腿受伤摔倒而擦伤的,并不是很严重。
  
  “不好,槐根齐一定是中了埋伏。这些马都是被绊马索、绊马桩、绊马钉、铁夹子之类的东西弄伤的,看来有人早就在我们周围活动,好象是专门来对付我们的。”
  
  “父亲,我们天天巡戈,没有发现有人在附近啊。布置这些陷阱,短时间之内如何完成?”
  
  “汉人,一定是汉人,肯定是那些贩马人的同伙。赶快集合人马,我要出去看看,说不定槐根齐正在苦战。”
  
  “呜……”
  
  低沉的牛角号声在槐根木部落里突然响了起来,凄历而悠长,整个部落的男人们立即穿上皮甲,带上头盔,抄起刀枪,往帐篷外面跑去,女人们则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惊恐地看着自己的男人打马离去。
  
  游牧民族的部落战争就象家常便饭,从来也没有间断过,女人们也习以为常。这也是游牧民族男子数量大大少于女人数量的主要原因,一旦男子战死,他的妻子就归了他的兄弟,如没有兄弟,则归他的堂兄弟,反正在他们看来,女人和马牛羊一样,不过是他们的财产而已。
  
  槐根木部落的人口虽然已经超过五万,然而男丁则只有二万多人,除去老人和孩子,能上阵的男子也就近万人。被槐根齐带出去六千多人,集合起来的男子只有四千多人。
  
  “槐根于,留下二千人由你带着守护部落,我带二千人去增援槐根齐。”
  
  在离鲜卑人槐根木部落不远的一个土坡上,永久和颜良、文丑、高顺等人站在一起,在明亮的月光之下,遥望着鲜卑部落方向。也许是站得久了,颜良活动活动双腿,又欣赏起他缴获的那把鲜卑马刀来。
  
  “永大哥,这可真是把好刀啊。”
  
  永久接过那把鲜卑马刀,认真的端祥着。这种骑兵专用的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马刀线条流畅,刀柄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主要是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马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刀刃锋利,带有刀尖,具有削、劈、砍、刺、戳等功能。
  
  “确实是好刀,不过也有不足,如果加上血槽,那就更完美了。”
  
  “永大哥,你再看看这鲜卑长枪,比我们用的长矛、长枪可是长多了。”
  
  文丑笑嘻嘻地递过来一把鲜卑长枪,永久接在手里,认真地看了看,枪刃为常见的两边开锋的长刃,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枪杆为普通的木柄,掂了掂,并不重,笑着还给了文丑。
  
  “鲜卑人的长枪除了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永大哥,鲜卑人的弓如何?”
  
  听到永久评价鲜卑人的兵器,高顺也来了兴趣,连忙递过来一把弓。还别说,这弓还真让永久赞叹,这种弓臂用木、角、筋、丝、骨、胶等多种材料,制作弓臂的主体,多层叠合。用牛角,制成薄片状,贴于弓臂的内侧。用动物的肌腱,贴博于弓臂的外侧。筋和角的作用,都是增强弓臂的弹力,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中物更加深入。用丝线将傅角被筋的弓管用丝线紧密缠绕,使之更为牢固。
  
  “我对他们的长弓倒是很感兴趣,你看这弓臂用多层材料叠合而成,制作精良、威力强大,特别适合马战骑射。”
  
  “大哥、大哥,你快看看这是什么弓?”
  
  李虎也拿着一把弓递了过来。永久接过来一看,发现这弓比普通弓臂要长,永久用劲拉了拉,发现不是一般的强大,突然发现弓臂上画有一个独角兽,不由得脱口而出。
  
  “角端弓,这是角端弓!这可是鲜卑人的宝贝啊,那持弓人肯定是个部落首领之类的人物。这种弓是用稀有的角端牛角和筋制成的,唯鲜卑人独有,威力特别强大,鲜卑人也以此为豪。”
  
  “呵呵,还是个宝贝啊。”
  
  这一仗真是收获不小,战场已经清理完毕,六千多个鲜卑骑兵无一漏网,全部被射杀在陷阱里。按照永久的要求,连前面两个陷阱里的鲜卑人的装备都被扒了个精光。所有的战利品捆绑在一起,让缴获的已经受伤的鲜卑战马驮着。
  
  然而只有一千多匹马没有受伤,还有三千多匹马受伤较轻,伤好后还可以使用,其他的马匹恐怕没有用处了。不过鲜卑人的皮甲倒是结实,绝大多数完好无损,极少数皮甲被射了个洞,照样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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