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零点看书 > 史上第一魔头 > 第三百一十三章 情圣初养成

第三百一十三章 情圣初养成

第三百一十三章 情圣初养成 (第1/2页)

赢仲修真,在侯罗的协助之下,挪用许多天材地宝灌注于他,如今也略有小成。虽说他错过六九岁最佳修炼的时机,不过,在这些药材以及侯罗亲自指导,一切都不是问题。
  
  经脉堵塞,很好,侯罗以灵气冲刷,再以丹药辅助,洗筋伐髓不是问题。不懂奇经八脉!静不下心来!无法感应灵气?更,侯罗亲自输入灵气入体,让他记住灵气游走的路线,还亲自教学什么叫经脉,任督二脉何其重要等等。
  
  再者不了解修真界事情?非常好,听我慢慢道来,与你讲解个一清二楚。侯罗这歌导师还蛮称职的,自己不懂!好的不得了。侯罗去拿住他人来给赢仲解释不懂的地方,拿来的人也不懂?杀掉算了。那怎么解决问题呢!我勒个去,你自己不会去俗世学习么?俗世也没得教,那敢情好啊,只能走老路子,去敲闷棍,抓那些修为高强的老家伙来跟你解释清楚。
  
  短短数年内,侯罗就培养了一个金丹初期的新星,不得不说这修炼的速度太慢了点。再者修真界最发达的年代,进展如此的缓慢,其实这都怪赢仲。他毫无灵根,对修道的悟性极差,错过了最佳修炼时机,而且还是用丹药与天材地宝顶起来的,所以金丹期算是不错的了。
  
  另外美猴王下了木筏,登上岸边,只见这海边有渔民捕鱼、猎人打鸟、渔农诞蛤、盐商使唤他人淘盐。美猴王不觉奇怪,只觉得有些熟悉,感觉很正常。
  
  但如今他始终是一只猴子,感觉到两者之间的差距如何,若自己就这么出现的话,肯定会引起恐慌。甚至会引来某些人想杀了自己,于是乎,他装模作样,拿了些海底泥抹在身上,装成吊睛大虫,也就是老虎,如此爬行过去。
  
  海边惊现老虎,吓得那些人丢筐弃网,四散奔跑。美猴王将那吓得跑不动地人,轻而易举地拿住了一个,剥了他的衣裳,一件不留。美猴王也学人穿在身上,可行起路来摇摇摆摆,猴子习性仍旧未改的过去。
  
  美猴王便如此穿着衣服,打扮似人,穿州过府,在市井之中。他明目张胆的走在人群之中,人们都当他脑子有病,打扮的跟猴子一样,纷纷躲开。而美猴王暗暗观摩人类只见的礼数,方便他学习人礼,也观察人们的说话语言,自个也学起了人话。
  
  万事开头难啊,学习这些虽说有秦祥林的意识在相助,可隔世这么久了,而且文化大有不同,相当于从头来过。他风餐露宿,一心里访问佛仙神圣之道,觅个长生不老的方法。未有钱财,所以不敢入店住宿。且认为神仙定是在荒山野林,如此他长居野外。路过山林的人见了他都当他脑残,神经病,疯子,根本没有往他其实真的就是一只猴子的那方面去想。因为美猴王懂人话,也与他们说话了,所以才不被当成怪物。
  
  这一切都是如来佛祖安排不去管他的,启蒙教育还是在俗世中好。否则,将来美猴王的野性难驯,就连那丝作为人的本性也磨灭了,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为此从新启蒙教育,入世历练方是正道,未来也可作佛陀普度世人。
  
  也许是阴差阳错,或者是上天注定,两杆子打不到一块的人居然遇上了。侯罗领着二八青年赢仲、十八少女木兰花,游山玩水,修真悟道,到处挑衅南蟾部州的修士,给赢仲增加一点实战经验。此时他们来到了望旭城之外的洮安县那处的野外山林,碰见了一只穿着人的衣服地猴子。
  
  “我靠,大圣爷!哇嘎嘎嘎嘎,终于逮到你了。看来真是有缘啊,仙侠世界史上第一大情圣果真非你莫属,如此赢仲那身泡妞的本事也有了发扬光大的继承人。不错,不错,不错。”侯罗猥琐的贱笑了,心中所话只有自个明白他是多么的开心。
  
  木兰花与赢仲也看见了那只猴子,但更令他们注意的是侯罗的猥琐笑声,令人毛骨悚然。一般他这么笑,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只看他目光所看之处便是那只猴子,他们心中为其默哀三分钟,且心地言道“猴子,祈求上天保佑吧,莫要被这无耻的老家伙(猴子大叔)折腾疯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大魏读书人 诡诚杀 万界之从巨蟒开始 伊本毒物见你封喉 从傀儡皇子到黑夜君王 不科学御兽 晚唐浮生 成为圣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谍战之巅 我在手术室打怪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