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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关键人物于盼

第213章 关键人物于盼 (第1/2页)

当夜晚最黑暗的时刻过去了,那么,黎明的到来就不远了。
  
  在许琅他们梳理完案情之后,法医那边送来了几份尸检报告,技术科和勘查组也送来了几份报告。
  
  首先,出租车司机庞元庆的尸体,根据尸检报告和现场勘查得出的结果,庞元庆是在出租车开到凤城乡一个偏僻的地方,车子停在现场,庞元庆被人从背后一刀切开了脖动脉,因为凶手下刀的时候,没有完全割开脖动脉,庞元庆在遭受到袭击之后,立即打开了驾驶座的车门,逃离了现场,他沿着道路一路逃窜,结果,因为道路泥泞,再加上脖子在大量出血,最后,他失足跌倒,滚进了道路旁边的草丛里面,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进而死亡。
  
  法医在检验庞元庆尸体的时候,除了在尸体上发现了脖动脉被人切开,留下了致命伤之外,在死者的身上还发现多处伤口,不过,都是死者在失足摔倒,身体被周围的草木剐蹭留下的擦伤,这些伤口都不致命。
  
  而勘查组在现场勘查的时候,没有发现搏斗过的痕迹,也没有凶手下车追赶的痕迹,由此可见,凶手在下刀的时候,对自己的出手十分的有信心,看样子,凶手要么是个有前科的惯犯,要么就是一个心理素质非常强大的罪犯,不然,他不会在作案之后,看到受害者没死,不进行补刀的。
  
  警方在现场找到的凶器上面,发现了一个血手印,根据指纹和掌纹的鉴定结果显示,留在凶器上面的指纹和掌纹是属于靳恩霈的,而在靳恩霈留下的指纹前面,还有一组指纹,不过,因为对方戴了手套,所以,没有留下值得鉴定的指纹,目前看来,庞元庆遇害的时候,靳恩霈是在场的,而车上除了出租车司机庞元庆和靳恩霈之外,应该还有第三者在场,至于,杀害庞元庆的是靳恩霈还是第三者,现在还无法确定,不过,根据凶器上上留下的掌纹方向来看,靳恩霈在凶器上留下明显的血手印应该是被人硬拉着摁上去的,至于真相如何,还需要找到那个第三者才能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法医对庞元庆的尸体进行了司法解剖,得出了一个大概的死亡时间,庞元庆是在三月二号到三月三号,这二十四小时之内遇害的,至于具体的时间,因为尸体**的太严重,无法得出具体的死亡时间,不过,许琅他们由此可以判断出,靳恩霈最起码在三月二号到三月三号这段时间还是活着的。
  
  这是庞元庆的死亡结果报告,有了勘查组和法医的尸检报告,基本上已经弄清楚庞元庆的真正死因了,现在,靳恩霈已经死了,那么,想要知道庞元庆到底是被谁杀害的,只有找到当时在场的第三者,许琅他们都推测,当时在场的应该是于鸿轩或者是于盼,不过,于鸿轩出现在现场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于鸿轩整容成了靳恩霈的样子,任谁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都会感觉到诧异和不自在,而于盼作为虞暮芸的护理护士,靳恩霈之前肯定和于盼认识的,估计,也只有她才能让靳恩霈刚到S市就又返回T市的人了。
  
  而第二份报告是关于虞暮芸的。
  
  法医对虞暮芸的尸体进行了解剖,给出了详细的死亡时间,虞暮芸大概是在三月二十三号,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左右死亡的,死亡原因是一个水果刀刺破了脖动脉,导致大出血,失血过多死亡的,死者生前没有进食,胃里面空空如也,死者的尸体上有酒精遗留下的痕迹,还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死者的头发,和手部曾经被火烧伤过,伤口的面积不是很大,也没有做过伤口处理。
  
  现场勘查组,在对虞暮芸所租住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之后,发现,出租屋内的门窗完好,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虞暮芸带出来的财物也都没有丢失,排除了入室盗窃的可能性,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凶器,凶器上只有死者虞暮芸一个人的指纹,而根据法医给出的伤口结果,死者是属于自杀的,死亡的方式有点像影视剧里,古装片里的自刎场景。
  
  根据法医和鉴识科的分析结果,可以肯定,虞暮芸是属于自杀身亡的,而这个结果在虞暮芸留下的最后的日记里也证明了这一点,不过,根据法医在死者身上发现的烧伤的伤口,还有勘察人员在现场发现的安定医院的病号服,还有护士服,可以肯定,虞暮芸和322纵火案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份报告是有关于震和陆琴轩的。
  
  于震的死亡时间推测是在三月二十四号,晚上八点左右,死者的致命伤在脖子,死因也是脖动脉被切开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法医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基本被消化完毕的午餐,死者没有吃晚餐,另外,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酒精,死者在死前曾经大量饮酒,除此之外,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安眠药的成分,这些东西,都是死者在死前吃下的。
  
  死者身上没有多余的伤口,只有脖子一处有致命伤,在死者的身上没有发现约束伤,基于这一点,可以判断,死者胃里的酒精和安眠药都是在死前自愿吃下的。
  
  陆琴轩的死亡时间要比于震晚半个小时左右,陆琴轩的致命伤在手腕处,死者的手腕的动脉被切开了,也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死者生前也没有吃晚餐,只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午餐的残渣,和大量的安眠药。
  
  另外,法医在对陆琴轩的尸体进行解剖的时候,发现,死者的腿部有陈旧伤,在死者的双腿都发现了钢钉的存在,死者的腿部出现了明显的变形,根据伤口勘查,钢钉打入的时间至少有十年以上了,不过,死者身上没有长期卧床的痕迹,从尸体的勘验结果来看,死者的腿部虽然已经变形,但是,还是可以正常行走的,只不过,会出现一些后遗症,比如一瘸一拐等情况。
  
  无论是于震的尸检报告,还是陆琴轩的尸检结果,都和许琅当初看到的差不多,很多情况也和许琅猜测的一样。
  
  在现场发现的凶器菜刀上面,只有陆琴轩一个人的指纹,不过,菜刀上的血迹却是两个人的,经过DNA比对,其中一部分血迹是陆琴轩的,另外一部分血迹是于震的,由此可以肯定,杀死于震的凶器和陆琴轩自杀的凶器为同一把凶器。
  
  现场除了发现了许琅和宁嫣然,还有后来赶到现场去传讯他们的探员的足迹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足迹和指纹,家里没有财务丢失的情况,门窗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女性死者没有被性侵的痕迹,由此可以判定,于震是被陆琴轩杀害的,而陆琴轩在杀害了于震之后,自己也选择了自杀。
  
  三份死亡报告,确定了三个案子的真相。
  
  庞元庆是被人谋杀的,杀死庞元庆的可能是靳恩霈,也有可能是当时在场的第三者,而这个第三者很有可能就是于盼,现在靳恩霈已经死亡,那么,杀害出租车司机庞元庆的很有可能就是于盼。
  
  虞暮芸是属于自杀身亡的,这一点,现在已经确定无疑了,但是,虞暮芸和322纵火案到底是什么关系,现在,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虞暮芸很有可能就是322纵火案的真凶,至少是真凶之一,而另外虞暮芸在日记本里提到的于盼,她是否真的像虞暮芸提到的那般,参与了322纵火案,还需要找到于盼在进行确定。
  
  于震是在喝了大量白酒的情况下,又吞服了大量的安眠药,最后被陆琴轩杀害的,于震胃里和血液里发现的酒精成分,应该是许琅当天和宁嫣然去于震家里的时候,许琅和于震喝酒的时候,于震饮下的大量药酒,而于震胃里发现的大量的安眠药还没有完全被胃液融化来看,死者应该是死前没多久吞服下去的,可以说,于震是在深度睡眠当中死亡的,他死的时候,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因此,于震死的时候,没有出现丝毫的挣扎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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