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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一起搞波大事呗?

第364章:一起搞波大事呗? (第1/2页)

人最难能可贵的品质是什么呢?
  
  不是善良。
  
  是有自知之明!
  
  要不,甭管是想当好人还是坏人,首先得是个活人,不能是一具尸体。
  
  有了自知之明,等于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有根据时局变动,采取审时度势的行为。
  
  为什么有些人明明不咋地,却是能够活得远比自己优秀的人更好呢?
  
  就因为他们找到合适自身定位的位置,用正确的方法取得自己的利益,并且绝不心持更多的贪婪。
  
  那叫见好就收。
  
  至于下一次的狩猎是什么时候?
  
  看情况呗!
  
  现在吕武需要表现出来的立场是满足于现状。
  
  国内别再明里暗里的搞东搞西。
  
  国外对异族想怎么捞就怎么捞,反正没去损害到哪个“卿”的利益,不会产生新的对立点。
  
  跟诸夏各个列国的邦交?
  
  之前拿到手的邦交权力,或许可以有选择性地抛掉那么几个。
  
  吕武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跟士鲂的交流最多。
  
  他想从老范家这里“取经”,获知范氏构思律法的思路,窥探采取量刑的基础架构。
  
  范氏在晋国的崛起便是从担任“士师”这个职位为起点。
  
  因为是从“士师”开始崛起,明明是该以“范”为前缀,外人以及内部却使用“士”这个前缀。
  
  这就是以“职位”来为“氏”的一个例子。
  
  像是后世有些复姓叫“司马”的人,姓氏的来历就是某位先祖担任过司马。
  
  诸夏这边,开拓一地出现一个“氏”,担任某个职位而拥有“氏”,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姓和氏混淆,每一个姓氏都代表着一份沉甸甸的荣耀。
  
  所以要是碰上哪个白皮介绍自己是某某贵族的后代,完全可以“tui”的一声,理直气壮回一句:跟谁差了血统似得!
  
  为什么华夏不讲血统?
  
  周遭的人,谁的祖上都阔过,怎么来显示自己的特别呢。
  
  也许需要查一查“伤心”两个字,有多少种写法。
  
  “斩指,断手,断脚,其刑多也!”吕武不专门了解不知道啊!
  
  春秋中叶的律法很简陋,并且关于对人肢体的伤害量刑太多。
  
  动辄就斩掉脚趾或手指。
  
  严重一些就砍掉手臂或脚。
  
  另外一些什么黥面、挖眼睛,割鼻子、耳朵,无不是朝着让人面目全非的方向在量刑。
  
  阴氏这边,吕武是从几乎什么都不是发展起来。
  
  等于从一开始就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已经有发布过一些惩罚方案。
  
  他本以为自己的一些量刑已经够严重,没想到完全是小儿科!
  
  比如说,领地内发生盗窃,以盗窃价值来量刑,判处服劳役多久。
  
  到了以国定律法来处置,偷盗的基础量刑还就是斩手指。
  
  “刑不重,何以恫人心?”士鲂一脸的奇怪。
  
  当然,他是习以为常。
  
  并且现在讲的是“刑不上大夫”,也就是贵族哪怕犯罪,是能用其它方法补救,一般是采取罚款。
  
  而这个“罚款”基本是上交多少军事器械。
  
  比如,给甲胄或盾牌。
  
  斩指和断手断脚、等等其余刑法不会出现在贵族身上。
  
  说白了就是,犯的事够大,贵族大不了一死,还能完完整整入土的那种,其余刑法又用不到贵族身上。
  
  吕武完全听懂了。
  
  刑法采取严厉,主要还是为了吓坏人,吓得他们不敢轻易犯法。
  
  能说这个错了吗?
  
  要是不犯法,那些量刑又用不到没犯法的人身上。
  
  所以,该害怕律法严苛的是坏人啊!
  
  “看来我对律法想得有些简单了……”吕武在沉思。
  
  他得知晋国量刑,第一时间的想法是太重。
  
  这就有点“对坏人的仁慈,是对好人的残忍”的倾向了。
  
  道理难道不是那个道理吗?
  
  只有心怀歹意的人,才需要害怕律法的严苛。
  
  没想犯法的人,担忧个什么劲???
  
  吕武开始回忆自己的所闻所见。
  
  晋国也没有随处可见身体残缺的人。
  
  他所了解到的是,大多数身体残缺的人,一般还是在战场上所导致。
  
  只是,动不动就斩指、断臂、断脚、挖眼、割鼻、割耳朵……,残骸人的身体,真的好吗?
  
  人没有再生的能力,肢体断了就是断了。
  
  侮辱性质的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不妨碍继续劳动。
  
  手指、脚趾,断了手脚,这些则会。
  
  没有劳动力,人还能喘口气,会增加亲人负担的吧?
  
  另外一些诸如挂掉胡须和剃掉头发,以吕武来看跟没处罚没区别,现在的人却当成是一种社会性死亡的惩罚。
  
  吕武问了一句有没有公示。
  
  士鲂答曰:“法不明,何为法,何以行?”
  
  律法的制定就是要让人知道,什么事情做了会遭到惩罚。
  
  不是制定完律法之后,等着别人去犯法了,才告诉谁犯了哪条律法。
  
  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
  
  吕武心想:“道理是这个道理,谁能记得住那么多啊。”
  
  这一点倒是他错了。
  
  现在又不是现代。
  
  现如今追求的是三言两语就将事情整明白,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更直接一点的说,大体上规范干了什么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没一条又一条的细化。
  
  到了刻板办事的人手里,干起事情会相当的简单和直接。
  
  一旦落到了懂得操作的人手中,拥有很多解释方式的律法,看是怎么个解读方式了。
  
  这个也是细化与笼统化之间的差距。
  
  现在公示律法是写在显眼地方的墙上,一般是在城门这种进出口的位置。
  
  吕武有点印象。
  
  某次进出城池时,看到有人在向黎庶大声公布出台了什么新的律法。
  
  这个就是士鲂所说,律法是用来阻劝不要去犯法,一旦犯了法就要遭到什么样的惩罚。
  
  阴氏那边,一样会有专门的“胥”在干同样的事情。
  
  不是没写在显眼的地方。
  
  主要是,也要人人都认识字呀!
  
  不识字,只能听别人念咯。
  
  几次交流下来。
  
  吕武有点概念了。
  
  现在制定律法不能太复杂。
  
  一旦太复杂,别人搞不懂里面的道道,不知道干了什么是犯法,跟没制定压根就没区别。
  
  归纳起来就是,要简单、粗暴又直接!
  
  吕武与士鲂三天两头接触,谈什么外人并不知道。
  
  各个家族的理解是,阴氏开始和范氏勾搭了。
  
  某次。
  
  国君着实是忍不住,问道:“卿与下军佐商议出征秦国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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