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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约

第十四章  合约 (第2/2页)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双方暂时休战。
  
  刘星语甚至都懒得客气性的挽留一下,只是安排了一个公司外联部的经理,在中午负责招待一下——一顿工作餐而已,只是多了个人陪着吃。
  
  下午两点半,两人再次开始交锋。
  
  这一次,他们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多。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字句都要重新斟酌,按说就算谈出个纲目来,合同文本一时间也是不大可能处理出来的,今天是肯定签约不成了,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转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说自己不坑人?”
  
  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孔泉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脱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后”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孔泉终于露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
  
  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乱麻?为什么此前的谈判,他虽然貌似绝不开口、绝不插手,但却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亲自盯在这里?
  
  说白了,就是怕这件事会出什么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这个机会,重要的是让自己复制出来的这三首歌成为这一部《三国》的主题曲、片尾曲和插曲!
  
  至于钱多一点、少一点,其实真的并不重要。
  
  当然,谈成现在这样,他只会更高兴。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担任《三国》剧组音乐副总监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权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样授权合同。
  
  还有三份,则是三首歌在将来出版原声碟之后的销售授权合同。
  
  就这,还差三份呢,分别是三首歌在原声碟中的采样授权的销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钱。
  
  彭向明代表自己,刘星语代表大钟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十份不同的加起来厚达至少几十页的合同上签了字,然后互相交换,又签字,随后就被刘星语接过合同,交代给同事,拿去相关部门盖章。
  
  直到这个时候,她也才是露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面带苦笑,对彭向明说:“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经纪人?要不是真的比较看中你这几首作品,我真是……”
  
  没等彭向明介绍,小白胖子满脸堆笑,把自己的名片递过去了,一口一个姐的叫着,“星语姐,你可别生气啊,咱俩干的这一行,可不就得掐嘛!现在掐完了,没事儿了,我晚上请您吃饭,给您赔罪您看怎么样?”
  
  刘星语倒是把名片接过去了,但是却摆摆手,“得了吧,不跟你吃饭!跟你这么一谈,你知道我多开出去多少钱吗?够我吃多少顿大餐了?”
  
  孔泉嘿嘿地笑着,忙不迭地又奉承起来。
  
  还别说,他居然把人家的微信号要过来了,俩人就当着彭向明的面,扫码加了微信——彭向明还是有点小目瞪口呆的!
  
  …………
  
  刘星语是执行制片,一手掌握着《三国》剧组的财政大权,虽然现在剧组尚在筹备阶段,但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她,终于应付完这一场谈判,她很快就告辞离开,又过了十几分钟,属于彭向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盖好了公司印章之后,终于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这才算是彻底完成签约了。
  
  这个时候,人家公司的员工都已经开始纷纷下班了。
  
  俩人要去找刘星语要告辞,却被告知刘总已经出门了。
  
  于是俩人直接走人——刚一进了电梯,在会议室里始终做淡然事外状的彭向明,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合同,一边看,一边问孔泉,“胖哥?你这一共是给我谈下来多少钱?”
  
  孔泉看看他,扭头看看电梯,直接按了一个二十一楼。
  
  电梯旁边标着呢,二十一楼有一家茶餐厅。
  
  等到了二十一楼,找个僻静的角落,点上两杯茶,要几样点心,两人坐住了,孔泉这才逐一的给彭向明盘账——
  
  首先是彭向明马上就能到手的授权费。
  
  三首歌的词、曲,以及彭向明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的编曲,同时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授权费60万,每首歌20万。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授权费30万,每首10万。
  
  这是合计90万,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稳稳落袋,彻底到手了的——虽然编曲还没给。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担任《三国》的音乐副总监、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性工作,对方所支付的报酬。
  
  音乐副总监的报酬,三万块,三首歌的监制,每首两万块,共六万。
  
  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跟着学习”,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
  
  以上,总共是99万,都是预期中会很快拿到的。
  
  接下来,就是极为细分原声碟销售分成。
  
  那个实在太复杂,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细说起来极为繁琐,但归总来计算,倒也大致条目清楚。
  
  一旦原声带上市销售,首先是单曲。
  
  彭向明拿出来的这三首歌,他将独占词、曲、编曲和监制这四项的分成,可以说,只有一个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所以,每首歌每销售出去一份,他都将获得15%的销售分成——针对这个版本,三国原声,这是永久性的分成。
  
  至于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别人的事情了,他没资格参与。
  
  在事实销售中,一首歌的网络定价,一般都是两块钱——像许志君那样的偶像,人家敢定价五块一首,关键是还不愁卖,动辄销售额破亿,那是人家的本事,并不是市场的常例,两块钱到三块钱一首才是正常价——按两块钱一首计算,这三首歌每有一个人购买了其中一首,彭向明都能得到三毛钱的分成。
  
  而在整个的一张大专辑里——等到出来,大概会定价20或30之类的——彭向明仅凭目前的三首歌的词、曲、编曲和监制,已经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三首歌本身的创作,每首1.5%,作为监制,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
  
  当然,之后大家还会再签三份合同,在那三份合同里,会视霍铭这位音乐总监,到最后在这张原声碟里到底采样了几段彭向明的歌曲,来计算他那些被采样的部分,所应该获得的分成。
  
  总之,挺复杂的。
  
  折算下来就是,截止到目前的谈判成果,一张售价很可能是20块钱的《三国》原声大碟,每卖出去一张,彭向明能拿到1.02元。
  
  如果霍铭在配乐和随后的三国原声碟出版中,大规模的采用彭向明这三首歌的旋律做采样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能拿到的比例会再多一部分。
  
  能拿到这个最终结果,其实已经大大超出了彭向明原本的期待了。
  
  他对胖哥的工作相当满意!
  
  看看,15%的经纪人也很好用嘛!
  
  啊……对了,我这马上要到手的90万,必须得分给他……13万5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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