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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六章 先入北京为天子!

第五百零六章 先入北京为天子! (第1/2页)

饭后,陆四单独留下李过、李来亨父子。
  
  没别的原因,只因李过是自家大舅子,李来亨是自家内侄。将来陆四同妻子有了孩子,开宴李过这大舅子可是首席,怠慢不得。妻子李翠微去世,李来亨这娘家侄子不发话,姑妈这棺材就起不得咧!
  
  老礼就是老理,忘不得。
  
  当然,最重要的是李过这对父子比他陆四更有法理继承大顺的产业,但李过却不争权位,遵从母亲高太后之命奉妹夫为主,使得十万西路军将士为陆四所有,这高风亮节自古能有几人做到?
  
  观前世李过一生,也是可歌可泣,可惜天度英材,死的太早,不然忠贞营也不会沦落到后来那付惨境。
  
  这么一位大舅子,陆四自是要礼敬。
  
  反观那位叔丈人李自敬,昨天就借口探视老嫂嫂去了西安。
  
  究竟是探视,还是质问,西路军上下心中都有数。
  
  陆四不曾拦,由李自敬去。
  
  如今局面,不是生米煮成熟饭,而是大势所趋,李自成复活也得屈居太皇之位。
  
  永昌皇帝真的不昌,女婿文宗也未必不武了。
  
  不过从前陆四一直以为李过既是李自成的侄子,那年纪想来不会比李自成大,不想李过却是比叔父李自成还大两岁,今年已经41岁。
  
  之所以如此,却是因为李自成的大哥李鸿名比李自成(李鸿基)大了二十岁的原因,搞得叔侄年纪相仿,这倒同陆四与他侄子陆广远差不多。
  
  李自成培养侄子李过,陆四培养侄子广远,也是异曲同工。
  
  前世陆四在翻看明末某文人写的某书时,上面言辞确凿的说李自成同李过这对叔侄自幼不爱读书,好舞枪弄棒,天天在一起调皮捣蛋。
  
  李自成的爹李守忠见这对儿孙实在不成气,天天哀声叹气,可李自成却说什么他们练习武艺,便是为了将来干大事,读书有狗屁用!
  
  写这段的明末文人可能是想表现李自成自小就有反贼野心,故而把李自成写的跟项羽“要学万人敌”一般。
  
  可在陆四看来完全就是胡编乱造,因为李自成同他爹说的话又没外人在场,谁他娘的在边上听见了,又传下来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文人一枝笔,天马行空“艺术”加工而矣。
  
  究其本质,无非污蔑二字。
  
  究其源头,看不起泥腿子而矣。
  
  封建文人,从来就是站在人民对立面的。
  
  所以,为了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陆四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天便将“留一个清清楚楚历史给后人”原则放在心上,无论是往祖坟里塞铁牌,还是所说的任何雄心壮语,都尽可能的选择人多场合,以确保后世子孙能够对他这位太祖皇帝的一生有个直接观感,不为春秋刀笔吏所误,也不为野史骚客乱记。
  
  由此闹出徐州军校题那“人死吊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笑话来。
  
  “姑父,这是你写的诗么?”
  
  李来亨见桌上的白纸上写有诗句,不禁问了一声。
  
  陆四这人对晚辈特别喜爱,基本没有什么架子,李来亨这个侄子跟姑父接触的时间一长,就同陆四其他晚辈一样对姑父特别亲近,比跟他姑姑在一块还要放得开。
  
  也就是条件不允许,要允许的话陆四指不定天天带着侄子、侄孙们去红浪漫三楼快活咧。
  
  李过听儿子说妹夫还会写诗,也是大觉好奇,踱步走到案桌边,见桌上放着一张宣纸,纸上赫然真有一首写好的诗。
  
  墨迹还很鲜艳,想来是昨天夜里写的。
  
  字迹不算好看,但端正,看不出是什么字体。其中还有些字明明看得懂,但印象中似乎又不是这样写。
  
  奇怪的很。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李过轻声读过,很是惊讶,妹夫作诗词的水平不比举人出身的牛金星差啊。
  
  李来亨这边也是自小也得老师教导,识货的很,只读一遍就知道姑父这首词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姑父叫文宗,不是没理由的。
  
  李来亨心道。
  
  这首词代表的也是陆四心境和当前局面,正如词中所写“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大顺如今不正是从头越么!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纵观大顺的过往与现在,这八字太贴近不过。
  
  “闯王,”
  
  李过正要开口,陆四就打断了他,颇是不快道:“外人称我一声闯王也就罢了,大哥称我闯王,不是要折你妹夫的寿?...大哥要么就叫我陆四,要么叫我文宗,要么直接喊妹夫都行,闯王、殿下之类的,大哥莫出口,妹夫我实在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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