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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赢球,新乐子

第二百九十四章 赢球,新乐子 (第2/2页)

“你的意思是这场比赛输球是因为中了表哥的诡计?那么前面的三连败又是怎么回事,全联盟的球队都在欺骗凯尔特人?”
  
  一个记者冷笑道。
  
  “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艰难的时期,任何一支球队都会有低谷。但这不是末日,凯尔特人是一支有着辉煌历史的球队,我们必将重新崛起,大家拭目以待。”
  
  里弗斯有气无力的敷衍着,这话他自己都不太信。
  
  折磨了老里,记者开始把炮口指向皮尔斯:“保罗,你是不是也中了何的诡计?”
  
  皮尔斯表情抽搐了一下,说道:“这次输球很遗憾,让球迷失望了,希望下次能做的更好。”
  
  他已经没什么可辩解的,只能背锅。
  
  轮到斯泽比亚克,他说道:“老实说,快船现在确实比我们强,输球很正常。今天哪怕是换做其他球队来,也有可能输给快船。所以,我觉得没必要把这场比赛特殊化。”
  
  他这话说的有点点道理,但球迷肯定不会买账。
  
  球迷只会记着,何星辉让了他们一只手,他们都赢不了。
  
  凯尔特人过后,快船的邓利维,何星辉,诺汶出场。
  
  出席新闻发布会是露脸的机会,普通球员都在努力争取这种机会。
  
  “迈克,何刻意不用三分会不会有点儿戏?”
  
  记者问。
  
  “可我们赢了呀。”
  
  邓利维得瑟道,他现在也喜欢上了这种‘你们看我不爽,但又拿我没办法’的感觉。
  
  邓利维的话直接堵死了记者的嘴。
  
  赢了,这就够了。
  
  记者随即问向何星辉:“何,以后你还会用这种方式和态度打球吗?”
  
  “当然不,我还要刷个得分王呢,以后肯定是要投三分的。”
  
  何星辉这话说的让星粉很满意。
  
  光明正大的说刷一个得分王,就是这么的硬气。
  
  何星辉还在继续说:“当然,如果有很多球迷偶尔想要看一点不一样的比赛,我也不介意玩点花样。比如不投三分,只投三分,只传球,只防守,一只脚蹦着打.......”
  
  前面还有点正经,越到后面就越离谱,星粉都快笑死了。
  
  “强烈支持表哥用一只脚打马刺。”
  
  “不不不,马刺有点难对付,还是用两只脚比较稳。不过,打湖人倒是可以用一只脚。”
  
  “这样不好吧,用一脚打,万一还赢了,这让对手怎么活。”
  
  “哈哈哈......”
  
  逗逼欢乐多,星粉在自己这个圈子里自嗨,玩的相当嗨皮。
  
  至于外人如何看,他们不在乎。
  
  最后,记者采访了下诺汶:“诺汶,在何身边打球感觉怎么样?”
  
  “非常棒,何是我遇到过最好的领袖,他就像godfather(教父)一样对我,给予我帮助和指导。”
  
  诺汶说。
  
  记者闻言无语,拍马屁拍到这个程度,也是着实罕见。
  
  毕竟,对于信教的人来说,教父和生父的地位几乎相等。
  
  如果何星辉年纪再大一些,诺汶这样说当然没问题。现在嘛,只会让人觉得尴尬。
  
  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一个菜鸟为了混的更好,拍拍马屁也纯属正常。
  
  赛后,媒体重点报道了这场比赛。
  
  【是无敌的自信,还是不尊重对手?】
  
  文章继续炒作这个话题,讨论何星辉的行为算不算不尊重对手。
  
  讨厌何星辉的人,自然认为算。
  
  不讨厌何星辉的路人,则是表达了支持,他们也喜欢看到一些不一样的比赛,以及趣闻故事。
  
  至于那些喜欢何星辉人,则是在集体得瑟。
  
  “不尊重?好吧,下一场比赛赢对手50分,尊重尊重对手。”
  
  “想被尊重,你们好歹也得有那个实力呀。让一只手你们都不行,别人尊重又有什么意义呢?”
  
  【豪门落寞,凯尔特人辉煌不再,出路在哪?】
  
  这文章让人看了忍不住的唏嘘,昔日的豪门成了联盟的笑柄。
  
  打完凯尔特人,快船有三天休息。
  
  他们这个赛季的赛程安排还算不错,是联盟给予的一点福利。
  
  ......
  
  “何,音乐秀的节目想请你做评委,去做裁判和点评。我看了下,和比赛时间不冲突。”
  
  何宅,马克汇报完其他工作后,顺便提了下这事。
  
  类似的邀请,马克每天都会收到非常多,时间上有冲突的,他可以自己做主推掉。
  
  至于那些时间不冲突的,他都会整理好,让何星辉自己来选择。
  
  “这么巧,该不会是他们故意调整了时间吧,真是用心良苦。”
  
  何星辉吐槽道。
  
  “如果能够请到你露一面,显然是值得的。你不知道,你现在在娱乐圈有多抢手。只要你答应出演某部电影,对方绝对会为你修改剧本,设计出一个适合你的角色。”
  
  马克说。
  
  他这话一点都没夸张,何星辉的热度太高了,每天都是他的话题。
  
  现在的北美,很少有人还会不知道何星辉这个人。
  
  “去玩玩也可以,不过,当评委太无聊了,我要去参加比赛,拿个歌王回来。”
  
  何星辉笑道。
  
  “哈哈哈,你要是肯参赛,那歌王肯定没跑了。”
  
  哪怕何星辉唱的不是最好,节目组为了利益最大化,也肯定会给何星辉一个歌王,然后借此来宣传。
  
  “不,这样对其他选手太不公平了。而且,也展现不了我的实力。或许,我可以戴个面具。”
  
  何星辉嘀咕道。
  
  如果露脸比赛,一路唱下去拿个歌王,那也太无趣了些。
  
  戴个面具就不一样了,隐藏身份,可以调戏观众和评委。
  
  这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而且,到最后拿到歌王再露脸,还可以造成更大的轰动。
  
  “你高兴就行,想要什么样子的面具?”
  
  马克问。
  
  “弄个小丑的面具吧。”
  
  何星辉连戴面具的理由都想好了,那就是因为自己太帅,帅到没法见人。
  
  单单这么一个离谱的人设,就能勾起观众的好奇。
  
  再表现出点惊人的歌唱水平,肯定会让观众好奇是哪位音乐大咖。
  
  这和德鲁大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何星辉想了想,对这个节目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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