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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

酒徒 (第1/2页)

每一次喝酒,都是他赢。一上来,他并不怎么的,有些软弱地坐着,等别人向他敬酒,就礼貌地喝一点。菜却吃得比较多,这也不像会喝的人。所以人们便注意不到他了。其实,有心的人,或者是事后回过头来想,会发现这中间他并没间断喝酒。他缓缓地喝着,吃着菜,好像不是在酒席上,而是在家里,独斟独饮,挺享受的。但从酒场上的策略角度看,这时候的喝,有些像是铺底,或者热身。等他吃喝到一个程度,这个程度怎么说呢?就是说,他呢,脸色润泽了,眼睛里有了光,显得很满足。不是酒足饭饱的满足,而是恰如其分的,正好。看上去,他似乎变得胖了一些,腰也直了。而酒桌上则是到了酣畅的阶段。人们互相敬着酒,酒杯碰来碰去,一会儿一杯,一会儿一杯。不像刚开初时,人人都很警觉的,小心翼翼,谨慎地接受敬酒,再谨慎地想好说辞,去向别人敬酒。那是闸还没拉开,迫于水的压力,必得一点一点地打开闸门。等打到约莫二分之一,抑或是三分之二的光景,水流便推开闸门,一泻千里。酒喝到酣畅,就类似这个情形。
  
  这时候,酒桌上的节奏是流畅的,类似行板的节奏。人人都很快乐,警惕性已经放下了,感情变得十分亲和。酒也变得滑润了。最初的辛辣的刺激已被微甜的回味盖过。它们尖锐地击中舌头中间的那一点,转眼便充盈到整个口腔,化成暖意融融。身体变得轻盈起来,思想也变得轻盈,而且绵绵不断。口齿则格外伶俐,妙语连珠。就在这时分,他来了。他开始敬酒。他敬酒的样子也是软弱的,甚至有些腼腆。总之,他就是这样叫人放松警惕。他都没有站起来,还是坐着,开始了敬酒。他的敬酒看上去只是礼节性的,完成一个仪式而已。只有在他一仰脖喝干杯中的酒时,那一仰脖的动作是带了些锐度。他迅速地、利落地一仰脖,杯底就干了。并且滴酒不洒。对,他喝酒从来不洒杯,不像有些人,酒洒了一路,滴滴答答,可一径洒到对面的菜盘子里。他斟酒也很利落,一条线下去,酒及杯沿下一分,再一条线收住。也是滴酒不洒。他吃菜也是这样,面前没有一点汤渍酱渍,鱼刺肉骨,在盘子里顺在一边,干干净净。他的手比较瘦,看上去略有些干燥,显露出骨骼。其实却很柔软,而且暖和。他的手形是较长的那种,但并不是艺术型的,而是有着劳作的痕迹,比如茧子。但依然很柔软。在那种枯干、粗糙的表面之下,有着一种敏感的气质,也不是艺术的,还是和劳作有关。他的手,是一种特别能够控制动作的手。准确,简练,镇定,从不失手。
  
  现在,他一圈酒敬了下来,人们还是没有注意他。事实上,酒桌上闹成一团,谁也注意不到谁。在一片喧哗之中,只有他是安静的。但他的眼睛比方才活跃了,脸上有了微笑,有一种微醺的表情。他又敬了一圈。他一仰脖后,将杯底朝前一推,让对方看他干了的酒杯,果然滴酒不剩。这个动作渐渐显示出一点挑战的意思,开始影响对方了。他似乎是有点存心的,脸上的微笑更明朗了,好像是说,要的就是这个。他脸更红了,但不是那种猪肝色的,满头满面的红,而是根据不同的区域,深浅有致,就像一个气色特别好的人。他的手也红了,这使它们看上去丰润了一些。他还是不大说话,只是用酒杯往对方跟前送着,这就有了些逼迫的意思了。可是,酒喝到这会儿,多一杯少一杯已经无所谓了,你不叫他喝,他还要喝呢!这种快感,是有着惯性了,有些刹不住车的意思。可是人们却发现自己处在了被动的位置,而这一个后来者,竟掌握了主动。这不行。
  
  酒场上,就是这样。不在于谁喝谁不喝,而在于谁叫谁喝。喝,其实都要喝的,谁也不甘心少喝一点。虽然,事情弄到后来,就像是谁也不愿意喝的样子。这很像是一个意志的角斗场,也像个谋略的角斗场。但意志和谋略都是从属的部分,真正的实力,还是酒量。所以,说到底,还是酒量的较量。意志和谋略都是为这场较量服务的。因为,如何保存实力,如何伺机出击,如何化被动为主动,占据有利位置,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决定胜负的作用。
  
  这样,人们开始要反击了。威胁来自一方,所以,人们便携起手来,共同出击。这看起来有些不公平,可也是酒场上的纵横捭阖,撂倒一个算一个。这时候,人们集中力量,向他开火。这形势多少是有些严峻,可他却抖擞起来。他眼睛里的光,亮闪闪的,眉眼里都是笑。他出了些汗,额发掠了上去,露出端正的前额。他眉棱略高,这使他眼窝有些陷。鼻梁较直,略长的人中之下,是薄削的嘴唇。腮骨窄而少肉,但健全的咬嚼功能使它显得有力。下颏很有形,见棱见角。他的轮廓有些拉丁人的味道,却又不是,而是江浙一带人,乡野的精明的相貌。年轻的时候可能是相当英俊,可现在是老了。但也可能是正相反,年轻时因肌肤丰满,倒是有些呆气和乡气,如今老了,见筋见骨,型就出来了。现在,他的眉棱跳跃了几下,劲头上来了。看来,他是为这个时刻蓄意很久了。是为了忍住笑容,还是笑容本身所致,他的嘴形略有些不平,左边稍高,右边稍低,这使他看上去很有涵养。他扬了扬眉毛,接受了人们的敬酒。他仰脖干了一杯,便把酒杯递向下一个,请那下一个给他斟酒。可酒瓶子在下一个手里打着颤,老也对不准酒杯。他皱了皱眉毛——这并没有妨碍他保持笑容——他皱了皱眉毛,从那人手里接过酒瓶,自己来斟酒。他是那种有洁癖的人,特别不喜欢邋遢。之后,虽然是接受别人的敬酒,可酒瓶却一直掌握在他手里了。而他决不因此营私舞弊,比如给别人多倒点,给自己少倒点。或者来个移花接木,给别人倒的是酒,给自己倒的是白开水。这种不上品的小把戏,他是决不染指。倘若遇到这样的对手,他则哈哈一笑,依然一仰脖,喝干杯中的酒,然后将酒杯轻轻一撂,两只手互相往下抹了抹衣袖,就像要把卷起的衣袖放下似的。这就像是一个散席的信号,之后,便散了。酒喝到这个份上,他的影响力就出来了,成为酒桌上的主宰。关于这个酒杯轻轻一撩的情形,后面还将提到,是事情的关键部分。好了,他掌握了酒瓶,可是不偏不倚,对每个酒杯都是,一条线下去,酒及杯沿下一分,再一条线收住。只是加快了节奏,动作也有些跳跃,像舞蹈似的。但这决不影响他的准确度,依然滴酒不洒。他站了起来。他的身量也是江浙人的类型,不高大,却精干,有劲道。他替人斟完酒后,就将酒瓶向前有力地一指,带着不可抗拒的意思。对方只得乖乖地喝下去,只是酒洒得满桌都是,有种溃散的感觉。
  
  酒到了这时,就有些像白水了,喝到嘴里没了感觉,而他却依然能喝出滋味。每一口下去,脸上都流露出惬意来。他微微地咧了咧嘴角,做出一种怕苦的表情,其实是舒服。他真的是很舒服的,身体舒展开来了,各个关节都松弛而且润滑,这从他略有弹性的动作上可看出。酒精在他体内起着美妙的作用,它使他焕发,昂扬。他眼睛里的笑意几乎就要溢出来了,光也要溢出来了,盈盈的。他脸上本来是少肉的,有些严峻,现在却有了笑靥。他的头发也变黑了,变厚了,发出光泽。他变得年轻了。人们集中火力地进攻他,他就像京剧里打出手的能手,以一当十。他哈哈地笑着,笑声不高,却很痛快。他变得有些调皮,假装不肯喝了,要逃跑了,可人们一着急,他立即转回来,继续喝下去。他还假装不行了,要晕了,转瞬间又站直身子,睁开了眼。把人的心弄得痒痒的。他变得这样,活泼泼的,和刚开场时判若两人。其实,所有人都与开场判若两人,但别人都变糟了,脚步歪斜,口鼻也歪斜,语不成句,歌不成调。而他却变好了,变得有魅力了。酒这样奇怪的东西,它总是剥离人的常态,而且将人降到常态以下,唯对他情有独钟,使他升到常态之上,为他增添了异样的光彩。
  
  酒已经喝成了河。就算喝不出酒的滋味,却也停不下来了。这有些像赌博,越赌越难罢手,越赌越结束不了。赢了不行,输了更不行,这就和输赢没有关系了。这就叫瘾。人到了这里,就身不由己了。那些人其实都成了泥,瘫下来了,却还在喝着,这就叫灌了,和味觉无关。心里也知道该收了,可就是收不了。人们早已经无法与他对阵,自己和自己乱喝着,胡乱碰着杯。他呢,也放过了人们,却还是站在那里,手里也还握着酒瓶。他自己给自己斟了酒,喝下;再斟一杯,也喝下;然后是第三杯。三杯过后,他哈哈一笑,将酒杯轻轻一撂,两只手互相抹了抹衣袖,走了。即便是处在极度混乱中的酒场,此时也不由地静了一静。然后就有人扯着嗓子怪叫了一声,意思是,抓住他,别让他跑!可都知道此是徒然,他去意已坚,谁也左右不了他。停了一时,便也都散了。
  
  回过头去,想酒场上的情形,自然是他酒量最好,喝得也最从容,但真正使他克敌制胜的一着,则是最后,他在最**处,最欲罢还休之时,将酒杯轻轻一撂的一举。能够在最难了断的时候,了断。这是他最终制服人们的。在酒场,这种放纵的场合,他却依然不失控制。这叫人佩服,也令人生畏,好像,他性格里有着一种,一种类似于秘密的东西。是什么呢?
  
  应该说,他是嗜酒的。每顿都要喝上两杯。遇到酒场,他也都欣然前往,并且,总是由他掀起**。喝酒,使他改变了面貌。常日里,他不免有些显得灰暗。倒不是精神不振,而是,缺乏那么点光彩,不够焕发。他是一个寡言的人,到了酒场也依然不多话,像那种通常的喝了酒的胡言乱语,在他身上从没有发生过。可喝了酒,他的那种活泼,甚至是比语言更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他的身体也不怎么样,各器官都呈现出衰退的迹象,他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更苍老一些。可酒却使他年轻,富有活力。这些现象,甚至多少有些暗示,他已经有着轻微的酒精中毒。但是,没有酒,他也行。有一个阶段,邻近的省份发生了假酒案,并且,经调查,假酒已向周围地区蔓延。这个时期,他滴酒不沾。即便去了酒场,看着别人畅饮,他也决不为所动,开一开禁。他虽然没了喝酒时的那种风采,可也决没有因为不喝酒而变得萎靡和颓然。他依然正常地生活,上班和下班,骑着他那辆“老坦克”的自行车,为了保证身体有一定的运动,他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直到现在,他退休以后再返聘工作。他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在市级文化单位做一名资料员。这个城市的路很窄,而且弯曲,他既没有因为喝酒跌过跤,也没有因为不喝酒跌过跤。
  
  还有一次,他出差到一个北方城市,那里可能是因为气候寒冷,嗜酒成风。这还不去说它,方才说过,他也是嗜酒的。然而,那里的嗜酒却在粗俗的民风之下,演变成了一种恶劣的酒场风气。酒场不是酒场,而是是非场。敬酒辞是一句“不喝就是看不起人”,便逼得人无处是逃。不知是酒的质量比较粗劣,还是人的体质有问题,那里的人虽然嗜酒,却并没有多大的酒量,几杯一下肚,便醉态百出。大约是有真醉的,也有借了酒盖脸撒蛮的,旧恨新仇全在这一时抖搂出来。也不管场合对不对、人家是了解不了解你那些来龙去脉,只是纠缠个不休。到后来就真动了气,都有大打出手的。像他这样外地来出差的,冷不防被推进这些陌生的人和事,颇感尴尬。虽然事后那一个个都像没事人一样,要是装的就太有城府,要不是装,那也醉得太不成话,醉的形态也太过戏剧性。总之,是江浙人说的“恶性恶状”。因此,他尝过一次味道后便坚辞不喝,无论怎样“不喝就是看不起”,他也不喝。其他人还都找些不喝的理由,什么酒精过敏,什么服药忌酒,以招架对方的逼迫。而他不说任何理由,只是一个不喝,人家终也没有办法。背地里,他对一同出差的同事说,酒不是这么个喝法。意思是那不是喝酒的正道。那么,偶尔的,一同出差的同事自己一处吃饭,要些酒来,他也不喝,说舌头不干净,不能喝。那个城市的酒风恶浊,饮食也相当恶浊。冷菜热菜,炒菜汤菜,都没有正色正形,总是混沌沌的一团。本色是看不见的,说是酱色也不是。味道呢,更是莫辩一是。只有两样东西搞得清楚,因是不惜大量投放的,一是味精,二是芡粉。并且所有的饭店、食堂,都是风格一致。他说的舌头不干净,不是指中医里舌苔不好的意思,而是味觉意义上的。好像是,这些晦暗不明的食物玷污了他的味觉。
  
  就这样,这次出差过程,除了第一天,不明就里地上了一回当,之后他再没有沾酒。后来,终于离开了那城市,到了下午,长途汽车驶入一个加油站加油。转弯的时候,他望着窗外的眼睛忽然一亮。车一停稳,他立即下车,往加油站外走去。拐弯处的公路边上,搭了一个凉棚,棚下是个粥铺。他坐到铺前的小板凳上,身后是尘土飞扬的北方的公路。也不用任何菜过粥,就这么大口大口地咽下两大碗米粥。当他站起身,回到汽车上的时候,脸上就有了一种清爽的表情,好像把这多天来的恶浊洗净了。回来以后,他又喝酒了。
  
  他还不喜欢行令的喝法。如今,流行于酒桌的也不是什么雅令,都是些引车卖浆之流的俗令。什么猜拳,什么老虎杠子鸡,都是免不了要大喊大叫,气急败坏的令法。他认为不是喝酒的正道。在他,酒,就是酒。立题是酒,立意也是酒,要加入别的,就偏题了。他觉得行令多少是有些喧宾夺主。所以,他就是不行令的。别人行令,他也不反对,只是不参加。等人们行得差不多了——这些简单的酒令大都是单调的,往返那么几次就没了耐心,到了这时,他再登场。也有遇到那种一根筋的,行令要行到底的,他也决不干涉,并不扫人的兴,而是陪在一边,独斟独饮到底。所以他就算不喜欢行令,但也不以为这是酒场上的不正当,只不过有些小儿科。他坚持原则,可却并不偏狭,甚至很能迁就,在喝酒的品性上,他是个合群的人。他喜欢同人们一起喝酒,有些喝酒的新玩意,他也能欣然接受。比如眼下兴出的一种“潜水艇”游戏,将一满盅白酒连杯带酒投到啤酒杯里,一气喝下,特别容易醉,可说是拼酒的攻坚战,白热化的。酒桌上的拼酒,是有着一种激发的作用。酒精在这激发下,会加速循环,有力地打入体内各条血管,血液便欢快地勃动起来,将人推升上去。只有酒,才能如此深入人的感官,从感官直达精神领域。真是身心两全啊!
  
  他对酒的爱好也不偏狭,什么酒他都能接受,喝出它的好处。他不挑眼,也不盲目崇拜,保持实事求是。连那种最低廉的二锅头,他也能品出意思。他说二锅头是酒的正味。而像茅台、五粮液这样的名酒呢,他也觉得好,可也不是好到怎么样,太清爽,他说。这个太清爽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水至清无鱼”的意思,又好像不是。像威士忌、白兰地的洋酒,他也能接受,但是“不下菜”,是空口喝的,不是正餐,类似点心的那种。啤酒呢?就有些像酒场上酒令那样的东西,稍稍有些跑题了,不过,他也喝,是陪喝。由于阅历的限制,他对酒的见识不那么广博,喝的就是通常的几种。也够了,他喜欢的,也正是那通常的几种。他这样进行比喻,山珍海味固然宝贵,可吃不厌的还就是一日三餐。而普通的大曲,比如双沟啦、洋河啦,就是一日三餐。剑南春呢?是一日三餐的红烧肉,大荤。四川的郎酒?南北货吧。他说着,自己也笑了。说到酒,他的话就略多了一些,于是趁着他想说话,人们就提出那个问题:黄酒是什么呢?料酒。他回答,然后哈哈一笑,起身走开,结束了聊天。
  
  关于酒的问答,总是这样结束的。已经记不清同样的问答进行过多少遍了,但很奇怪的,人们一点不腻味。他对酒的看法,谈不上精辟,可是很有趣,是一个有生活常识的人的见解。不过,他对黄酒的看法有些刻薄了,有失公允。看来他对黄酒真的有成见。像他这样对酒广采博纳的人,却绝对不沾黄酒。人们提出的最后那个问题,其实是有着针对性的。在他们的江南地方,人的习性与黄酒普遍相合。酒这样的东西,其实也是水土,有合与不合。黄酒它的水土习性似比白酒更加尖锐和突出,倒不是他所说的四川郎酒那种南北货的性质,而是类别概念更大,带有系统的含义,而不止是色彩方面的。它和地理、历史、生活习俗,甚至宗教信仰都有关系。北方人喝黄酒特别容易醉,醉得伤身,而在江南,黄酒却是妇孺皆宜,滋养性质的。女人做产,老年风湿,小儿受寒,都喝它。它的酒性是完全另一路的,在舌头上有一股滚滚而来的气势,不是那种一根针、一条线的。如按着他的划分,黄酒也该划入一日三餐,是三餐里粮食的那种。可是,他却不喝。这使他稍稍显得有点怪癖,与他的大家风范不符。是一个小小的缺憾,但终究无伤大雅,他还是最出色的。但是,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个无聊之辈,竟然将黄酒当杀手锏。
  
  如他这样的出类拔萃者,难免是会招来嫉恨的。幸而他酒品极佳,从不干狗屁倒灶的事,颇得人心。但人和人到底不一样,总有一个两个不服气的,就要伺机进逼,灭他的威风。也是一种对权威的反抗心理,你越行,就越要你不行。这一天,是年底,科室小金库里节余了一些钱,想花在大家身上,又不敢发现金,就决定在一起聚一聚。下了班后,大家来到一家新开张的酒楼。门口张灯结彩的,挂着大红宫灯,将门前空地映得红彤彤的。老天适时地又下起了小雪,雪虽不大,却很干,颗颗粒粒的,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这在南方是少见的,有一种旧式年画的意境,使人感觉到旧去新来的吉瑞气像。他们一伙人,正够一桌酒的人数,嘻嘻哈哈地踏上店前铺了红地毯的台阶,进了酒楼,由小姐引领着上了二楼的包间。新装修的房间,护墙板、地板、门窗,漆得亮亮的,还没叫油烟气熏染。桌布也是新的。圆桌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暖锅,竟然烧着木炭。为了驱散炭烟,房间里装了两个排风扇,悄无声息地运作着。大家都说地方选得好,夸奖那个提建议的人,说要好好地敬他几杯。他谦虚地说,还是让他来敬他们吧!酒席就是在这和谐的气氛中拉开了帷幕。
  
  科长很慷慨地让大家点好酒,辣手点,他这么说。于是,大家便很放肆地要点茅台、五粮液,还有XO,拿破仑什么的。这么起了一阵哄,他发言了,说还是剑南春吧,今天我们要细水长流地喝。因为受到感染,他比平时要多话一些。他的意见一经提出,立刻便被采纳。这一个细节,也是引起后来事故的因素。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可是忽然间,有人提出,再要一瓶“古越龙山”黄酒。这也没什么,科长方才说了,尽管要自己喜欢的,要什么,上什么。所以人们并没怎么在意,也没有人想起他不喝黄酒这一节。然后,酒就上来了。在一簇剑南春之中,那一瓶古越龙山就显了出来,这人又很张扬地要小姐替他买一袋话梅。话梅来了,又差小姐去找冰糖。这是从台湾传来的喝黄酒的方式,在这里引为时新。这人是新分来的大学生,本地人,在北京念了几年大学,分回了原籍,二十二三岁的年纪,还没结婚。这样的孩子,往往是狂妄而浮躁的,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他们从来轻视别人的感受,而自己的呢,却比一切都重要。就是这么不公平。要等到碰了几回钉子,亲历几回世间冷暖,才可知道轻重。当着些年长的同事,他这样张着声势要这要那,已经不太妥当了。而他的夸张又似乎有些存心,存心要人们注意到这瓶黄酒。
  
  就这样,这瓶黄酒孑孑特立于酒桌之上,终究有些触目。有人说了一句:有不喝黄酒的。那学生没作回答,也可能没听见。其他人也没说什么,暂时就这么过去了。人们开始互相斟酒,剑南春的香气冉冉升起,带着些锐度,却又不失含蓄。不是如通常所说那种沁入,而是穿透性的,有点单刀直入的意思,但不是侵袭的状态。由于暖锅,还由于人们的呼吸,室内空气渐渐湿润,窗户上布满了哈气。于是,酒香变得温和润泽,莹莹的。古越龙山呢,也斟到了学生的杯里,泡着冰糖和话梅。大家情绪都很好,他和学生开了句玩笑,说他是中国鸡尾酒。这句相当善意的玩笑,也成了后来事故的因素之一。这学生也不知从中听出了什么歧义,感到受了讥诮,伤了尊严。像他这样一个盲目自大的人,往往心胸狭隘,并且缺乏幽默感。但这也过去了。因是科室岁末聚餐,免不了要有些陈式。科长讲了话,总结了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度的成绩和不足,对下一年进行了展望,再向在座的各位表示了美好的祝愿,然后全体干杯。接着,又有副职发言,话就说得俏皮了一些,开着玩笑,大家再干杯。第三位发言的是个惯爱说话的人,说得又多又啰唆,结果是被大家喝住的,干了第三杯。而饶舌的这位,因为辛苦了大家的耳朵,干了双杯。场上的气氛渐渐起来,几个性急的,已经开始拼酒了。
  
  剑南春确实是个好东西,它有性子,但不急,不冲,一点不疯,不颠倒。脉搏均匀地跳跃着,加快了节奏。但因为轻快,并不加重心脏的负担。得,得,得的,打着点。场面看上去有些乱,其实有着章法,进退有序,一点伤不了和气。一杯杯的,也是打着点。酒香浓郁,菜香也浓郁。前者是飘扬的,后者则是沉底的。小姐上菜进来,报告说雪下大了,街面和房屋都白了。因此,这一暖锅的炭火就更加喜气洋洋。他细酌慢饮,和几个老人员聊些旧事,从沸腾的暖锅里捡鱼圆蛋饺,还有黄芽菜吃。他脸色润泽起来,流露出舒泰的表情。和以往一样,人们这时候都注意不到他。也不是不注意,而是明摆着不该他上场。这就像京剧里的大轴,最后一个才是。只有那个新来的学生,老要挑他,把那一杯泡了话梅的古越龙山向他一举一举的。他倒并不见怪,每一回都端杯子,还很宽厚地说一句:你就喝黄的,我喝白的。表示象征性的接受,所以并不干杯,只喝一小口,按着自己的节奏饮着。他不卑不亢的态度,不知是纵容了学生,还是激怒了学生,他敬酒敬得越过频繁,这简直带有些骚扰的意思。他不得不停箸应付。他脸上没露什么,别人倒嫌烦了,就有人夺了学生的黄酒杯,换上白酒,要同他干几杯,意欲阻止他继续打扰老前辈喝酒。学生的行为不止是扰乱了他,还是扰乱了整个酒场的秩序。人们一拥而上地,开始围攻学生,带着点教训的意思。这情形是学生始料未及,可却又一次地刺激了他。他看见了自己的弱势。
  
  应该说,这小子是有些量的,又年轻力壮,不怕死,很拼得起。他换了白酒,一杯杯地车**战。有年长的、仁厚的同事,便提醒了一句:小心喝混了。要知道,黄酒和白酒混喝,是有危险的。这两样酒性太不合,特别容易起冲突。可这样的提醒只会激将他,他一点不退让的,以一当十。这一阵子,这小子是有些把他的那段忘了,情绪好了起来,激昂地叫着阵。别人也忘了是为什么和这小子叫起阵来的,被他的酒量和气势激动起来了。刹那间,他变成了,或者说还原成了一个此地土生土长的、村气十足的孩子,野野的,虎腾腾地,怪叫着。大家差不多就要喜欢上他了,将他接纳到酒圈子来。他长的是典型的本地人的小身量,浑身的筋骨则像装了弹簧,一蹦老高。还是个蒸笼头,头顶冒着汗气,再加暖锅的蒸汽,近视眼镜上就结了白雾。他一下子甩了眼镜,这一举是相当豪迈的,奋不顾身的样子。他再脱了件毛衣,只穿了贴身的棉毛衫。这件棉毛衫显然是穿反了,领上露着一个商标。这使他更像一个孩子,在巷子里野得不回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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