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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世风日下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世风日下 (第1/2页)

这一剑连着这叫吴方修的江湖客,连着脖颈的骨头都一柄削了下来,根本不是他的力气大,而是他手中的宝剑,锋利无比,根本不是人的脖颈能受得住的,脑袋落到地上,翻滚着从厢房的楼道上落下去,掉在酒楼的地上。
  
  无头尸的血水溅起,落到地上、柱子上,就是沈惊的身上也溅上了,他用手擦拭去脸上的血,也不知道为何,握着这柄剑他仿佛握着自己的命运,若不是这柄锋利的长剑,恐怕这时候他早已没命,纵然你武功高,可是我的剑,能斩断你手中的兵器,你如何拼得过?
  
  比武功,吴方修自然要比沈惊个少年要高许多,就因为他手中多了一柄不一般的剑,这些要他命的人,如今都倒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身后有人说话,沈惊一怔,回过头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人,原来是南淮瑾,连忙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道:“这些人都是来杀你的,平乱崖,兄弟你可知道平乱崖,他们如何会找上你呢?”
  
  他这一开口,便将吴方修这些人的目的挪向了南淮瑾,南淮瑾眉头皱起,看到酒楼中满是死尸,随后低喃道:“平乱崖?”
  
  平乱崖在江湖上的名声虽然不算小,可也并非是正道所容纳的山门,南淮瑾知道不多,她只是皱眉道:“平乱崖?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沈惊摇头:“我怎么知道,可是你是我兄弟,方才他们要杀你,我怎么可能瞧着不管呢?”说着还将手中的宝剑甩了甩,剑上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血迹,他这甩动有些不舍的将宝剑递过去。
  
  “若不是我,你恐怕已经死了。”
  
  南淮瑾瞧了他一眼,只是一眼便看得出这沈惊武功,不过一个少年,能杀死这么多人,必定不是一般人,她还是拱手抱拳道谢:“不知兄弟姓名,在此谢过了。”说着将剑拿走,送回剑鞘里。
  
  沈惊尴尬的看着他,想着用救命之恩把这柄剑留下来,没想到这人竟然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说了一声谢。
  
  “兄弟,你这是?”
  
  南淮瑾将剑背在身后,抚平身上浅青色的披风,随后与他躬身施礼:“谢你的救命恩,他日相见,必还。”
  
  说罢就要走,沈惊连忙拦住了她,还未说话,门外就又有数位平乱崖的高手杀到,他们推门而入,一身黑衣,竟然当着街头,便杀进来了。
  
  “吴方修!”有人大叫,只是他见到地上摔得血色这些人都拔出刀剑来,看到了安然无恙的沈惊,领头的高手皱眉道:“是你们杀了他?”
  
  这周围几人向前踏步,手中明晃晃的刀剑甩了甩,而沈惊只是瞧了这几人,并没害怕,南淮瑾站在这,看着这些杀手,淡淡道:“平乱崖?”
  
  她身上的真气聚在周围,这几人看到后,都凝重的瞧着,这人显然不是一般的高手,他们这些小角色,也知道这世上有的内家高手,修炼的是真气。
  
  南淮瑾不再粗着嗓子,抱着自己的承影长剑,好奇道:“我记得我们青云山,还从未对你们平乱崖做过什么吧?”
  
  青云山?几个人疑惑的交头接耳一阵子,才有人露出惊容,有人小声说道:“这是青云山的高手?”
  
  领头的人皱眉着道:“青云山?不是前些年被灭门了吗?”
  
  连着凌天门所在的凌天峰上,都立了坟墓,传闻连官兵都出动了,死了数万人,青云山上的近万人都被官军肃清了,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如今竟然还有青云山的弟子,就在这杭州?
  
  “平乱崖办事,从不讲过往。”他硬着头皮说道,手里的长刀紧紧握着,随之大喝一声,与众人一齐扑了上去。
  
  青云山弟子又如何?凌天门都没了,就算是有弟子还在大宋国内,仗着人多势众……
  
  这领头的大喝,手中的利刃斩下来,周围的几个黑衣人也已经站位包围了南淮瑾,这重重的包围,南淮瑾只是手中的剑鞘中,有闪光激射出来!
  
  沈惊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高手,比杭州城谪仙楼比武的那些少年英杰还要厉害,这一出手,便闪现剑气,那几个黑衣人根本没有来得及闪躲,便被南淮瑾舞着承影宝剑斩杀了,剑光四射,那领头的黑衣人大惊失色,他手中的长刀被那柄剑斩成了数段,落在地上,还没等他惊叫出声,剑光闪烁,已经掠过他的喉间!
  
  太快了,这些人从她出手,到一个个杀死,不过只用了两眼,沈惊不知为何,竟然退了一步,眼前这个长相俊朗清秀的高手,他早就看出武功不凡,可他也也从未想到过,这人竟然厉害成这样。
  
  南淮瑾收剑,这承影剑杀人,剑身上不沾血,几具尸体倒在地上,那首领捂着喉咙,在地上痉挛了一阵便没了生息,南淮瑾看着满地尸体:“平乱崖……”
  
  她这也算是替天行道,平乱崖上寻不到一个真正的好人,杀了这些人,等于说是救了许多的黎民百姓,替江南武林除了大害。
  
  她要走了,还得打听师姐陆轻雪的下落,与其人海茫茫四处寻找,倒不如去
  
  “兄弟兄弟!”沈惊追了上去,拽住了南淮瑾的胳膊,这一身浅色的披风都让他抓住了,谄媚道:“兄弟,我与你一见如故,正好我也空的很,兄弟你说去哪儿,小弟跟着。”
  
  南淮瑾一脸奇怪的看着他,这个少年像是个狗皮膏药,拽住了她的袖子不松手,说道:“我要去汴京城,你也要跟着?”
  
  这少年瞧着比她还要小些,一听她要去汴京,脸上挂起来笑容,连忙道:“正好同路,带我一起去吧?”
  
  南淮瑾只有答应了他,他才松开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当是护送他一路吧,反正也是同路而行。
  
  汴京路途遥远,南淮瑾到了马市才发现,如今马市上马匹比往年更贵了,她买不起马匹,又不抢马,还是少年沈惊掏出来两枚金子买下了马匹。
  
  “要去汴京,现在可是好日子,不久前,温成皇后薨了,皇帝要天下人为皇后治丧,天下沿路的驿站七日间都不必缴纳银钱。”
  
  马夫笑着说,沈惊点点头,钱财乃身外之物,他从未在意过,牵着两匹马到南淮瑾面前。
  
  这江南的马场长的马,也高大,只是生的一副好皮囊,没有好的马力,南淮瑾接过缰绳,坐上了马背,有人沿路见到了沈惊,认出来了,还大声的唤他的名字,沈惊不做声,跟着南淮瑾走。
  
  乘着夜色,沈惊勉强能瞧见前头的南淮瑾风雨无阻,南淮瑾并未告知过自己的真名,只是自称青云山人陈时梅,至于去汴京的目的,便是去天书阁,打听同门师姐陆轻雪的下落。
  
  这一路风雨无阻,沈惊跟了一路,两腿内侧的皮被马背磨的生疼,两日的时间,二人只是天上星辰满目时才下马休息,吃的东西,也不过是清水、烤饼,南淮瑾并不高大,身形也纤瘦的很,这一路甚至都没给他留下马解手的功夫,一连如此行了一个足月,才终于在沈惊的央求赖皮声中,二人住了一夜的驿站。
  
  驿站兵卒来往的很多,商贩也不少,当朝皇帝仁政,许多地方都有了民驿,只是马匹不多,只有真正的商贩能够住的上,这里的马厩中也不过两匹马吃着草料,这些兵卒有几个背着行囊,匆匆的从驿站中走了,他们背着大包小包的书信朝文,要连夜赶往下一处官驿、四方馆,来不及多嘴吃几口酒,只能牵走马匹,赶紧上路。
  
  沈惊累了一足月了,与南淮瑾也没有说过多少的话,倒是吃到了不少苦痛,现在他只想在棉丝床上好好的睡上一觉,吃上一顿最贵最香的肉荤,来上一壶谪仙醉,第二日再吃苦。
  
  这样的日子他喜欢,充实又能与真正的高手一路,他这些日子不仅仅是吃了苦,就是吃到的风尘也多了,这个江湖高手就是不一般,不仅一路来,没有谈论过一句乏累,更是没有叫苦,驰骋一月,在沈惊的身后牵着马。
  
  “陈兄先去里头做,小弟一会儿就来。”
  
  南淮瑾点点头说道:“不必吃得太快,吃完早些睡。”
  
  她早已看出了这个少年一路走来强撑着与她赶路,明明两腿疼得厉害,还硬着头皮站的稳当,不由得觉得,或许这少年听到了自己的身份来自青云山,刻意的与他要习武。
  
  这少年一身内功,手上却连握着兵刃的老茧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如今看来,却并不是个吃不得苦的少年。
  
  南淮瑾没有说破,沈惊点头笑说:“知道了,小二过来,马牵走。”
  
  两匹马累了一月,马力再好的西边铁马这连跑了一月,也该累了,这两匹江南马,竟然还没累垮了身子,用足了糠皮和几枚鸡蛋,搅在草料中喂它们。
  
  “好酒好菜伺候好,这是赏钱。”
  
  一枚银晃晃的大银锭落在这小二的怀里,平日里,哪里能见着使得银锭的大商人?九成九的客人到了,也只是用的交子铜钱,往往是搁下一袋子的铜钱吃饭,可是这个客人阔绰的很,用的是银子,显然是江南的行商。这个小二顿时眉开眼笑,朝着里头喊着准备好酒好菜。
  
  “备一间厢房,要最好的。”沈惊提醒着说。
  
  “两间房。”南淮瑾打断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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